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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669 公司简称:聚石化学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相应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系一家拥有核心原创技术及专利的新材料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塑料粒子、汽车型材、光显材料、电线电缆、卫生材料、液化石油气产品、阻燃剂、磷化学品等,广泛应用于节日灯饰、汽车、新能源电池、家电、光学显示、电线电缆、医疗卫生、汽油添加剂、防火涂料、改性塑料、电解液、颜料等领域。 公司围绕改性塑料业务,向产业链上游布局石化材料和精细化工,向下游拓展应用产品,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并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主要产品分类如下: ■ 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科技创造价值的理念,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与销售体系,通过持续性的科研投入及产品创新,形成了化工新材料+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作为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紧跟新材料行业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的发展趋势,不断优化升级现有改性塑料粒子及其制品、液化石油气产品、阻燃剂、磷化学品等化工材料技术,推动下游材料应用技术的迭代创新;同时积极做好前沿新材料的技术储备和知识产权布局,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与国内研究机构及高校的合作,包括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科院广化所、广东工业大学、常州大学、湖北工业大学、五邑大学等,储备了毫米波雷达吸波材料、3D打印材料、LCD光刻胶、聚酰亚胺二酐单体、OLED中间体、半导体化学品、有机光伏和钙钛矿光伏、阴离子交换膜和AEM电解槽、生物基可降解材料、化学原料药产业化生产和创新药研究等一批新材料前沿专利技术,保持技术的先进性。 2、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供应链子公司,主要通过与国内外行业领先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综合运用集中采购、远期合同采购、全球采购、长约采购等多种采购模式,保障子公司主要原材料的稳定、安全地供应,同时经营超额采购部分的对外贸易。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需求进行生产计划和安排,并自主组织生产。从具体流程来看,各事业部销售部门将客户订单报送至物控部门,物控部门在进行核算后下达生产指令单至生产部,生产部根据指令单及产品要求回复产品交期并组织生产。部分客户订单较为稳定或对交货响应速度要求较高,针对此类客户,公司根据产品类型及客户需求设定一定量的安全库存,客户下达订单后优先从库存发货。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内销与外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系将产品通过国内渠道或一般贸易出口等方式直接销售给国内外客户的方式。经销模式下,公司与境内外合作经销商均为买断式经销,公司将产品交付后便不再继续对产品进行管理和控制,产品的风险和报酬即转移给经销商。外销模式下又分为一般贸易出口、进料深加工国内转厂、进料加工出口。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塑料粒子、汽车型材、光显材料、电线电缆、卫生材料、液化石油气产品、阻燃剂、磷化学品等,广泛应用于节日灯饰、汽车、新能源电池、家电、光学显示、电线电缆、医疗卫生、汽油添加剂、防火涂料、改性塑料、电解液、颜料等领域。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 改性塑料,是指在通用塑料和工程塑料的基础上,经过填充、共混、增强等方法加工改性,提高了阻燃性、透光率、强度、抗冲击性、韧性等方面性能的高分子材料,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新材料技术领域。改性塑料克服了普通塑料耐热性差、强度和韧度低、耐磨及抗冲性差的缺陷,同时还赋予材料阻燃、耐候、抗菌、抗静电等新特性,是现代工业、农业、信息、能源、交通运输乃至航空、航天、海洋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中不可或缺的新型材料,对塑料工业和新材料发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新材料行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国家政策鼓励和支持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国家或行业协会陆续出台《塑料加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塑料加工业“十四五”科技创新指导意见》《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一2027年)》《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等政策指导性文件,为公司所处行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并指明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家电高端化、新能源汽车等领域需求增长,推动改性塑料产量持续攀升。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2030年中国改性塑料行业市场现状及投资咨询报告》,截至2024年,中国改性塑料产量达3320万吨,同比增长11.6%,2025年中国改性塑料预计将达3546万吨。目前,中国改性塑料主要以中低端产品为主,占比达75%,高端改性塑料占比仅有25%。长期以来,国际市场上高端改性材料领域主要被巴斯夫、沙比克、拜耳、杜邦、陶氏等巨头所垄断,国产替代进口的需求较大。随着近年来行业内规模内资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与国外大型企业的技术差距逐渐缩小,开始逐步向高端市场渗透。 国内改性塑料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企业具备良好的行业经验积累、较强的研发创新及资源整合能力,并有效解决客户对材料特性的个性化需求,技术门槛较高。公司经过多年科研投入和经营发展,掌握产品的配方设计、制备工艺、性能测试和细分应用等核心技术,形成从化工原料到化工新材料产业链融合发展模式,能够根据产业链上不同定位客户对产品的差异化需求,提供从需求分析、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应用评估到专业服务的定制化新材料解决方案。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科技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国家新材料产业政策为指引,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打造具备高科技附加值的产品体系。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和业务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专利和非专利技术体系,搭建了国际化的研发营销平台,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融入国际高端供应链体系,赢得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系国内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的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造商。 在改性塑料领域,公司的改性塑料粒子及制品广泛应用于节日灯饰、汽车、新能源电池、家电、光学显示、电线电缆、医疗卫生等。其中,节日灯饰类粒子通过美国UL QMTO2认证,系无卤阻燃聚丙烯市场的领先者,与力升集团、中裕电器(Wal-Mart和Costco的供应链企业)等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汽车类粒子及制品进入广汽丰田、广汽本田、广汽集团(埃安、传祺)、小鹏、东风日产、比亚迪、零跑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链体系;EPP电池周转包装箱和新能源电池改性塑料进入比亚迪和宁德时代供应链;家电类粒子得到国内外知名家电品牌美的、格兰仕、惠而浦、施耐德、飞利浦、宝洁的认可;生产光学显示材料(扩散板、导光板)的子公司是韩国LGE和三星电子、达运精密、海信视像等国际知名企业的该类产品全球核心供应商或间接供应商;电线电缆客户有远光电缆、广州花城电缆、亨通光电等。 在精细化工领域,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涂料、改性塑料、电解液、颜料、化妆品等。在无卤阻燃剂方面,公司顺应全球新材料绿色化的发展趋势,核心产品符合国际RoHS、REACH、WEEE标准,阻燃和环保性能突出,广泛应用于防火涂料和改性塑料,公司涂料客户有全球知名的Akzo Nobel(阿克苏诺贝尔)、PPG(庞贝捷)、Sika(西卡)、Hemple(海虹)等,改性塑料客户有上市企业国恩股份、会通股份和海尔新材料等。在磷化学品方面,公司子公司龙华化工的五氧化二磷产能位居全国前列,其高纯度、低砷多聚磷酸产品得到天赐材料认可,主要用于制备新能源电池电解液,同时多聚磷酸也用于制作颜料,客户主要有杭州百合辉柏赫、浙江永泉、温州金源、苏达山等。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国家政策助力行业快速发展 改性塑料是新材料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我国重点发展的科技领域,是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陆续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一2027年)》《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推动新材料行业的发展。 改性塑料作为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行业,近年来受到多项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利于行业的整体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企业技术创新突破,产品性能和品质将逐步与国际先进水平竞争,从而实现对进口材料及产品的逐步替代,行业前景广阔。 (2)行业加速转型升级 目前,我国改性塑料生产企业众多,行业竞争激烈,与国际大型企业相比,我国改性塑料行业整体技术能力还存在一定差距。国产牌号以中低端牌号为主,进口牌号多以高端牌号为主。受地缘政治冲突等诸多因素影响,中国制造业越来越重视供应链建设,要求供应链稳定可靠,强调自主可控,这也为中国改性塑料行业创造了新的机遇,逐渐从低端的、偏加工的、附加值较低的环节,向高端研发和高端制造业过渡,降低高端改性塑料的对外依存度。 (3)消费升级助推改性塑料行业发展 改性塑料下游应用范围广泛,包括家电、电气、汽车、光伏、消费电子、医疗等多个行业,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家电需求最高,占比约37%。其次分别为汽车、电子电器、办公设备、电动工具,占比分别为15%、8%、7%、3%。随着我国经济持续保持快速发展,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居民对生活品质也提出更高的要求,消费升级助推上游行业蓬勃发展。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5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中国洗衣机、电冰箱、彩电、空调产量分别为12,516.8万台、10,924.4万台、20,273.9万台、26,697.5万台,同比增速为4.8%、1.6%、-2.6%、2.6%。随着汽车、家电等各行业的产品需求不断释放,未来其上游改性塑料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4)技术进步使得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宽 我国改性塑料行业经过多年发展,技术水平已大幅提高,部分高端产品的综合性能已经超越钢铁等金属材料,有效实现对其他材料的逐步替代,扩大了改性塑料的适用范围。其次,对于家电、汽车、消费电子等对改性塑料用量较大的领域,根据对不同部件的性能需求,研判配方和解决方案,选择合适的塑料基材和助剂,使得改性塑料能够满足客户需求,以实现改性塑料在上述领域应用的进一步扩大。最后,在高端产品领域,部分企业对现有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进行持续创新,有效提高产品阻燃性、强度、抗冲击性、韧性等方面的性能,实现其在航空航天、军工、科研、轨交高铁等高端领域的拓展应用。 (5)环保、可持续发展成为行业方向 近年来,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受社会环保意识的提升和国家政策的引导,市场对环境友好、低碳节能、可循环利用、可回收降解的改性塑料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可循环利用塑料、可回收降解塑料将逐步替代传统塑料制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081.92万元,同比下降3.66%,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90,339.89万元,同比下降3.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88.04万元,亏损同比收窄34.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313.53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923.66万元,公司资产总额为517,655.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计114,684.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7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转让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近日,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聚信”)、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拉瓦锡”)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安庆市新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宜产投”)签署了《安庆高新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项目收购及补偿协议》,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项目、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厂房扩建项目、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光刻胶、500吨聚酰亚胺单体项目”因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后在长江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拟建化工项目,需依据《安徽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安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安庆高新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一企一策”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停产、拆除等整改工作。高新区管委会和新宜产投根据安庆聚信和安徽拉瓦锡整改情况进行收购、补偿等工作。本次交易后,“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项目”和“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厂房扩建项目”将终止实施,“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光刻胶、500吨聚酰亚胺单体项目”将搬迁至公司池州生产基地。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数据最终以经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审计的结果为准。 ● 本次交易金额较大,付款周期跨度较长,交易涉及收购、补偿多个方面,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和政策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开始施行,明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出具了督查报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和安徽拉瓦锡所处的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区系违规划入。根据《安徽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安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安庆高新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一企一策”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和安徽拉瓦锡须对“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项目、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厂房扩建项目、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光刻胶、500吨聚酰亚胺单体项目”进行停产、拆除等整改工作。高新区管委会和新宜产投根据安庆聚信和安徽拉瓦锡整改情况进行收购、补偿等工作。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转让资产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安徽拉瓦锡与高新区管委会、新宜产投签署《安庆高新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项目收购及补偿协议》,同意对相关项目进行停产、拆除等整改工作,同意相关收购、补偿安排,金额合计人民币43,272.602万元。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明确,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全国重要石油化工产业基地、安徽省化工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国家级循环化改造重点园区,安徽省首批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之一。高新区管委会是安庆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二)安庆市新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宜产投总资产174,875,821.02元,净资产174,674,989.51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9,708.49元。 新宜产投是高新区管委会的全资孙公司,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和安徽拉瓦锡持有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等,本次交易类别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出售资产”。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安庆聚信交易标的为其持有的位于安庆高新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附属设备,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1宗、建筑物13栋及若干附属构筑物、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全套设备。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9,913.1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2)安庆市不动产权第0019790号。建筑物面积合计23,001.95平方米。本次交易前,相关设备处于试产状态。 安徽拉瓦锡交易标的为其持有的位于安庆高新区的地面建筑、附属设备,主要包括建筑物10栋及若干附属构筑物、年产4500吨光刻胶全套设备。建筑物面积合计16,930.8平方米。本次交易前,相关设备已安装完成,处于调试阶段。 (三)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1、安徽拉瓦锡已建成的年产4500吨光刻胶全套设备产权清晰,目前处于融资抵押状态,但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公司已与此前的融资方沟通确认,在此次交易达成后将解除抵押,配合公司完成相关过户手续,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本次交易的其余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1、安庆聚信交易标的的一评机构为安徽中信智力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评机构为安徽建英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均为公司从政府准入的评估机构名单中选聘。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评估涉及的11,669.25万元设备分为不可搬迁部分和可搬迁部分:不可搬迁设备评估补偿费,设备残值1,384.4万元由公司自行处理;可搬迁设备评估部分补偿费及搬迁费,设备价值3,370.63万元由公司另行处理。 2、安庆聚信交易标的的一评机构为安徽中信智力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评机构为安徽华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公司从政府准入的评估机构名单中选聘。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评估涉及的747.23万元设备全部可搬迁,评估部分补偿费及搬迁费51.85万元,没有减值。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针对本次交易,公司从政府准入的评估机构名单中选聘评估机构,交易标的二评结果合计28,839.89万元。此外,根据《安徽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安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安庆高新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一企一策”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公司可获得补偿。在此基础上,最终确定交易价格(收购和补偿金额合计)为43,272.602万元。本次交易价格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有溢价,但较公司整个项目建设的累计投入折价,主要体现在过往年度的费用、折旧、利息支出等。综合考虑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实际情况,出售该资产具有积极意义,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五、《安庆高新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项目收购及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安庆市新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整改时间要求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一企一策”计划安排》,乙方需要在2026年12月31日前共同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具体整改时间节点如下: 1、乙方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停产、停工; 2、乙方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设备拆除工作; 3、乙方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整改验收。 (三)收购补偿范围及金额 1、根据需要,甲方指定丙方对乙方涉及整改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收购,收购及补偿金额为:人民币36,244.2964万元(大写:叁亿陆仟贰佰肆拾肆万贰仟玖佰陆拾肆元整); 2、对设备进行补偿,补偿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7,028.3056万元(大写:柒仟零贰拾捌万叁仟零伍拾陆元整); 以上两项合计人民币人民币43,272.602万元(肆亿叁仟贰佰柒拾贰万陆仟零贰拾元整)。 (四)资金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 以上收购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 银行账号:【20010586944666600000013】 上述收购补偿款,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的内部分配由乙方自行协商确定,乙方两公司之间自行结算,与甲方、丙方无关。 2、支付节点 (1)在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 (2)在乙方启动项目生产设施设备拆除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3)在乙方完成项目全部设施设备拆除且将项目土地、厂房完全过户转移至丙方名下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8,000万元(大写:捌仟万元整); (4)在乙方将整改验收申请报告提交至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8,000万元(大写:捌仟万元整); (5)在乙方项目通过市级整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5,724.866万元(大写:伍仟柒佰贰拾肆万捌仟陆佰陆拾元整); 本协议所称“整改验收合格”,以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庆市生态环境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验收合格文件为准; (6)2027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13,547.736万元整(大写:壹亿叁仟伍佰肆拾柒万柒仟叁佰陆拾元整)。 (五)各方责任 1、乙方应依法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给甲方、丙方造成损失的,所有的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丙方承担后,可向乙方直接追偿; 2、乙方在项目停产前应制定相应的停产方案、拆除方案,明确设备设施和建(构)筑物拆除单位,拆除方案需经甲方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后,报甲方整改办、包保部门及园区各职能部门备案。不可搬迁设备由企业自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限定时间内拆除并处置,严防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 3、乙方应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乙方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区土地上危险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不得留存、不得造成土壤污染、不得超标排污,并按规定报备,经甲方职能部门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乙方应合法合规开展和完成厂区内拆除、搬迁、土地污染调查、修复等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上述过程中涉及安全环保、日常管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后期如因乙方土壤事宜需要进行治理的,所有的治理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项目的房产、土地及其所属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等需要迁移、转户、销户手续,乙方应在资产过户至丙方名下前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结清已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6、其他与乙方有关的利益关系人,就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中所涉及的乙方项目土地等资产发生争议事项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付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争议处理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还需承担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2、本协议生效后履行中如有争议,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后成立,经乙方母公司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三方各执【贰】份。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项目”和“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厂房扩建项目”将终止实施,“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光刻胶、500吨聚酰亚胺单体项目”将搬迁至公司池州生产基地。 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主要为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全套设备及相应土地、厂房,该项目自2022年7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尚未产生经济效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从事聚苯乙烯合成制造,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整体收入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带来较大影响。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聚焦新材料业务,改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8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的512,935.85元、后续收回的政府支付款项中的募集资金部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公司确定新的募集资金用途之前,公司将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6.65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5,51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43.70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572.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9,684.5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19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05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结项,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2:由于支付设备款是整笔支付,导致“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17.09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和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00万元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00万元投资“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池州变更为安徽安庆,计划投入的超募资金仍为8,000万元。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安庆石化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并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对安庆石化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调整,取消“中试实验中心项目”,并使用自筹资金10,865.50万元对“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项目(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原计划投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8,000万元,投入进度100%。 (二)终止“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原因。 《长江保护法》明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出具了督查报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聚信”)、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拉瓦锡”)所处的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区系违规划入。根据《安徽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安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安庆高新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一企一策”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和安徽拉瓦锡须对“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项目(即募投项目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年产2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厂房扩建项目、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光刻胶、500吨聚酰亚胺单体项目”进行停产、拆除等整改工作。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安庆市新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安庆聚信和安徽拉瓦锡整改情况进行收购、补偿等工作。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转让资产的公告》。 四、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的512,935.85元、后续收回的政府支付款项中的募集资金部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监管部门、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后续公司将审慎研究讨论确定新的募集资金用途,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在公司确定新的募集资金用途之前,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时更好的满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对公司的影响 “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自2022年7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尚未产生经济效益,项目终止后公司将不再从事聚苯乙烯合成制造,本次募投项目终止不会影响公司整体收入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带来较大影响。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的512,935.85元、后续收回的政府支付款项中的募集资金部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公司确定新的募集资金用途之前,公司将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天风证券对聚石化学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3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会选择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充分保障公司开支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短期现金的管理能力,获得更好的财务收益。 (二)投资品种 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会选择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十五五·绿色科创一一科创板企业低碳 转型与绿色发展之2025年度新材料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暨召开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至5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polyrock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办的十五五·绿色科创一一科创板企业低碳转型与绿色发展之2025年度新材料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集体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交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陈钢先生 董事、总经理:杨衷核先生 独立董事:孟跃中先生 财务总监:伍洋先生 董事会秘书:包伟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至5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polyrock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3-3125887 邮箱:ir@polyrock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交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6-016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安徽聚石科技有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湖北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聚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广东聚石供应链有限公司、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芜湖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聚宝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58,426.50万元,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无反担保。为控股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除外)提供担保时,所有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对于金融机构不接受前述担保方式的,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对各子公司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等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除外)的,所有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对于金融机构不接受前述担保方式的,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2026年度拟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1、安徽聚石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日 法定代表人:刘鹏辉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欧阳湖路1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9月8日 法定代表人:贺信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鹰山路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贺信持股5%,公司持股95%。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2月9日 法定代表人:吴恺 注册资本:15750万元 住所: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武宜南路36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吴恺持股25%,陈新艳持股19%,安吉娇罗企业管理咨询工作室持股1.27%,其他中小股东合计持股3.73%,公司持股51%。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周侃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烯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5、湖北聚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1日 法定代表人:杨正高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沿江产业园招商大道1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玩具制造,玩具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6、广东聚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杨正高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住所: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园路9号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改性塑料车间一楼 经营范围: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限制类除外);新材料技术研发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批发业;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7、广东聚石供应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9日 法定代表人:何晓丹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平东南路20号办公楼一层101自编04号(空港花都)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8、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2月2日 法定代表人:金飞 注册资本:3953.7688万元 住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金秀民持股20.74%,金飞持股12.39%,普塞呋持股66.87%。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9、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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