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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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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展的重要产业方向。随着新能源汽车、航天航空、5G通讯、轨道交通等领域的生产材料、生产工艺的变化,铝合金及轻量化材料的应用日益广泛,公司围绕高端新型连接技术开发了搅拌摩擦焊、激光焊、铆接等高端装备及FDS、SPR连接工艺,以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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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FDS、SPR连接工艺应用于产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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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激光焊接应用于智能制造产线
  目前,公司应用于高质轻量化材料的新型连接技术装备已在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船舶、轨道交通、5G通讯等领域实现产业化应用,满足各制造业对铝、镁轻质合金优质焊接的生产需求,顺应智能化制造的发展趋势,在行业应用中起到了显著示范效应,推动了行业技术升级。
  2.2主要经营模式
  1、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
  (1)销售模式
  公司为国内外高端制造业用户提供有竞争力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与服务。客户广泛覆盖新能源汽车、燃油车、汽车零部件、两轮车、机械重工、3C电子、半导体、电梯、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海工船舶等工业领域。
  公司获取订单的主要方式:1)通过客户拜访、客户推荐、组织客户实地考察等方式;2)参与客户招标或商务谈判的方式;3)参加行业展会、行业论坛等方式进行市场推广。
  公司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或技术协议后,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通过技术和工艺开发,利用模拟仿真、离线编程等手段,设计整体方案,并提供安装、调试以及售后等一系列服务。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订单式生产”的业务模式,相关部门进行协同作业。所有重大合同订单由项目经理主管,作为整个合同的管理者,项目经理负责对机械设计、电气设计、制造、安装、质量、采购等部门的技术与进度进行管理与协调;同时各部门对所属专业人员进行管理与协调。
  因智能制造产线业务属于客户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技术路线、资源禀赋等定制的非标准资产,具备特有的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工艺特点和工艺参数,不同客户间差异显著。因此,公司与客户在项目执行各个环节均需针对技术和工艺细节进行充分沟通论证,从而将客户的需求具体落地和实现。项目过程通常包括设计、生产、调试、预验收、现场交付到终验收。
  公司的机器人工作站和搅拌摩擦焊装备业务与智能制造产线业务的流程类似,包括设计、生产、调试、交付、验收等阶段,根据具体合同约定,部分步骤会相对简化。
  公司的机器人配件业务,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外购机器人配件并进行必要的安装、调试,使产品性能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或参数要求,然后发货由客户进行签收。
  (3)采购模式
  采购内容一般分为标准品物料采购和非标制造物料采购。标准品的采购由需求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向采购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审批后按照公司流程进行采购;非标制造物料的采购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分为自行加工和直接从外部供应商采购两种形式。自行加工所需原材料由生产制造部门根据项目图纸报采购部采购;外部采购的非标制造物料一般由生产制造部门向外部供应商提供图纸要求,并由供应商负责自行采购原材料,公司根据图纸要求进行检验和验收。采购部负责询价和比价,经财务审批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负责交货期的跟进。仓库按检验规范和项目图纸等对物料进行检验和验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向财务提交付款申请进行财务结算。
  2、工业软件业务
  (1)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均为直销,渠道销售正在进行小规模试点,另外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永久授权模式和订阅授权模式。公司通过永久授权模式向客户销售软件产品并收取授权费,如后续客户需要对该版本进行升级,则需另外收取升级费。订阅授权模式下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按期收取软件授权使用费。
  (2)生产模式
  工业软件业务不涉及生产环节,在软件产品交付后,公司可以提供安装、培训、解答客户疑问等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帮助客户更好使用产品。
  (3)采购模式
  工业软件业务采购涉及技术授权、云服务、广告推广等,采购流程主要包括制定采购计划、提出采购申请、签订采购合同、实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验收、支付采购款项等具体环节。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基本情况及基本特点
  公司从事机器人与智能制造领域的研发、设计、制造、应用、销售和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制造业”(C类)之“通用设备制造业”(C34)。
  机器人是先进制造业的关键支撑装备,正在深刻改变我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前全球机器人产业创新活跃,具有很大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据国际机器人联合会发布的《2025世界机器人报告》显示,2024年全球在役工业机器人存量达到466.4万台,较前一年增长9%,中国在役工业机器人存量升至创纪录的202.7万台,居全球首位。2024年全球新安装工业机器人54.2万台,较10年前翻了一番多,其中中国新安装29.5万台,占一半以上,中国继续保持全球最大工业机器人市场地位。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1-12月全国工业机器人产量达77.3万套,同比增长28.0%;服务机器人全年产量1,858.1万套,同比增长16.1%。智能化转型与数字化改造进程加快,直接带动工业机器人需求增长。
  工业机器人出口也在持续增长。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增长13.2%,工业机器人出口增长48.7%,并首次超过进口,我国成为工业机器人净出口国。出口拉动,成为拉动产量增长的重要因素,显示我国作为全球制造业中心和产业链关键节点的地位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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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具身智能技术快速发展,工业机器人性能提升、成本下降,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中国机器人正在汽车、电子、金属机械、家庭服务、医疗教育等领域展现出广阔应用前景,逐步从实验室走进工厂生产线和各国百姓家。随着人工智能在各行各业的创新应用快速落地和拓展,“机器人+人工智能”逐渐成为提升生产效率的重要选择,也将成为科技竞争的新高地、未来产业的新赛道和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1)机器人+人工智能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动,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大力发展智能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等。2025年8月26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为整个行动提供了系统性的指引。2026年1月7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人工智能技术与机器人深度融合,赋予了机器人更强的感知、认知和决策能力。例如,高精度减速器、高性能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使得机器人的运动精度和稳定性大幅提升。
  目前,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的结合在很多领域得到了实际应用,在互联网、车联网、教育、医疗健康、智慧城市等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随着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和云平台服务的发展,人工智能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具有显著的优势,成为寻求提高效率、生产力和创新的行业的强大工具,开始出现了令人振奋的技术和应用,并逐渐形成规模。未来,人工智能产业化应用将向制造、能源、交通等更大范围的实体经济进军,人工智能一定会在我国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数智化浪潮下的产业重构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化、智能化信息技术突飞猛进,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的赋能,机器人将与更多行业深度融合,机器人产业发展迎来创新发展、升级换代的重要机遇。
  数字化工厂是机器人行业的必然发展方向。数字化工厂采用高度模块化布局,实现人机互联、信息互联、自动排产以及智能维护等功能,并最终将成品通过智能配送中心递送到客户手中。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各企业必将不断借助数字化工厂的优势,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而机器人装备,因其可编程、可互联、数据无缝对接等优势,在数字化工厂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机器人跟人工智能、工业软件、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多种数字技术的融合创新,是工业智能制造升级的关键依托和重要途径。
  工业软件是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发展的核心技术,借助工业软件,配合机器人装备的可编程可互联,让传统的“设计-制造”过程有了革命性的变化,真正做到设计数据直接驱动生产制造,物理仿真与物联互通驱动了数据孪生的实现与应用。
  另外,工业互联网是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平台,基于网络平台的协同设计、设计数据驱动机器人、生产数据的采集与分析、机器人装备的联动、远程监控与运维等应用,大大提高机器人在数字化工厂中的使用效果。
  (2)进入本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
  1)跨学科应用壁垒
  工业机器人行业是跨学科的综合性应用行业,涉及计算机软件、电气工程、机械电子、机械设计等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同时客户应用行业差异较大,个性化需求较强,系统产品的结构复杂,技术含量较高。因此,工业机器人解决方案厂商既要掌握各领域的专业知识,又要充分挖掘行业用户所提出的个性化需求,高度综合相关技术并对系统进行整合后,才能够为客户提供出符合需求的技术和产品。随着工业机器人行业的技术更新换代不断加快,以及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我国制造业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传感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需要很强的精益化生产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同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员,缺乏自主研发实力的新进入者难以适应本行业市场竞争环境。
  2)项目经验壁垒
  工业机器人行业客户需求差异化很大,生产制造工艺复杂,涉及整体方案设计、机械与电控方案设计、信息化功能设计、零部件采购、系统技术、安装调试、系统维护等各个环节,有赖于供应商强大的整合生产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因此客户在招标时,倾向于选择具有成熟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能力的供应商,一般要求投标方具有一定数量的大型项目工艺规划、设计、生产、交付经验,过往项目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甚至可能要求供应商具有与世界排名前列或国内前列的行业客户成功合作的项目经验,对客户的工艺要求、技术要求、生产管理具备深入的理解,这些均为行业新进入者设立了极高的壁垒。
  3)生产工艺壁垒
  工业机器人行业客户具有定制化非标生产的显著特点,项目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定制化比例高,不同厂商基于各自的生产场地条件、生产规模计划、生产节拍要求、新材料、新工艺等限制条件,对供应商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提出了很大的差异化要求,需要掌握不同客户的不同生产工艺要求,并进行有针对性地设计和制造。只有具备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厂商,才能够根据市场的变化与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迅速对生产工艺做出调整与改进,及时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高性能、低能耗的新产品,从而对后进入的企业构筑了较高的生产工艺壁垒。
  4)客户的供应商准入壁垒
  机器人智能制造生产线对客户的生产经营影响重大,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所生产产品的质量以及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行。因此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非常慎重,一般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具备项目管理经验和项目成功案例、能够提供长期售后服务的供应商才能入围,最终供应商一般在入围供应商中以招标方式确定。后进入企业从进入到被认可需要较长时间,因此构筑了较高的供应商准入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综合竞争力领先
  公司是国内最具规模的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商之一,在机器人、工业互联、机器视觉和工业软件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和领先的技术实力。
  公司一直在主业做专做强,凭借在汽车领域的经验积累和技术优势,深耕汽车工业的同时,开拓一般工业和数字化工业市场。公司在多年市场竞争中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能够针对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最具竞争力的整体解决方案,在多个领域得到应用和客户高度认可。
  公司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广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机器人智能焊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机器人数字化智能制造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荣誉资质;公司及董事长孙志强荣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报告期内,子公司瑞沃斯视觉自主研发的“AI车身外观仕样检测系统”凭借其卓越的技术创新性和实际应用效果,成功入选国家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目录。同时,子公司瑞沃斯视觉荣获第十一届恰佩克年度新锐品牌奖、第十一届高工机器人高工金球奖年度技术奖。公司《汽车机器人数字化智能柔性焊装》项目获得粤港澳大湾区应用场景创新中心(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甄选为2025年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案例。
  2010年-2025年期间,公司连续十五年获得广汽丰田对优秀供应商的荣誉表彰,其中四次获得丰田全球供应商最高品质奖项“品质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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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机器人技术布局
  瑞松机器人公司聚焦的高精高速机器人、具身智能机器人涉及运动控制算法、极端环境适应、AI融合等前沿技术,技术门槛高。核心技术涵盖多任务实时操作系统、高精度逆解算法、高精度运动控制算法、高速动态响应技术、先进振动抑制技术及多传感器与机器人融合技术,自研高速AI视觉系统。
  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PLR机器人)凭借结构刚度高、动态响应快、重复定位精度达微米级等优势,突破精密电子装配等领域对超高速、超精密作业的技术瓶颈,替代传统串联机器人和人工操作。瑞松机器人推出的S系列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PLR机器人)具备重复定位精度±0.01mm、最高运动速度2.2m/s、负载能力3kg、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50,000小时、关键部件寿命〉10年等高性能指标。
  具身智能机器人计划通过融合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技术,融合多模态感知、自主决策与强化学习技术,赋予机器人自主感知、实时决策与学习进化能力,推动机器人从单一任务执行向复杂场景下的智能化作业转型、从“程序化执行”向“自主化学习”跃升,满足复杂工况下的柔性生产需求,大幅提升产线的自适应能力,拓展工业与智能应用的边界。
  瑞松机器人将以“高精度、高柔性、高智能”为核心,以“技术-场景-生态”三位一体布局,为光通信、3C电子、半导体、高端精密电子等战略行业,提供工艺技术解决方案、工业自动化软件定制开发及全生命周期服务,助力企业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3)数字化业务布局
  面向工业制造场景,公司已积累丰富的项目案例和数据,可满足客户的数字化需求,向客户提供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在数字化智能制造领域有长期积累,制定了以数字化工厂智能制造为方向的中期技术战略,在资金、人员上积极投入,以工业软件为突破口,综合开展在设计、分析、制造、以及系统仿真、虚拟装配、虚拟调试、人工智能、机器视觉等方面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工厂数字化与制造智能化转型。
  公司积极在机器视觉、工业软件及工业互联三大技术领域进行产品布局。目前相关产品已成功应用于汽车制造、3C电子、新能源等行业的智能化生产制造项目,有效提升了客户的生产效率与质量管理水平。
  (4)项目经验丰富
  工业机器人行业客户需求差异化很大,生产制造工艺复杂,需要深入理解客户的行业特征、经营模式、产品属性、技术特点和工艺流程,才能提供符合客户严格技术要求的产品,否则将直接影响到客户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及效率。公司长期作为国际主流整车厂商的重要供应商以及在一般工业领域服务客户,积累了大量先进工艺技术和应用案例,并通过自身研发,部分主要技术应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同时,公司积极协助客户应用先进工艺和技术,提升了客户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AI驱动的机器人全链路智能化升级
  工业机器人与人工智能的结合是当前智能制造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这种结合为工业机器人带来了更强大的感知、决策和执行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生产环境,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例如:
  ①机器视觉应用:机器视觉是人工智能在工业机器人中的重要应用之一。通过在机器人上安装高精度摄像头和传感器,机器人可以实时获取生产过程中的图像信息,并利用深度学习算法对图像进行分析和处理。例如,在汽车零部件生产中,机器人可以通过机器视觉技术快速检测零部件的尺寸、形状、外观缺陷等质量指标,实现高精度的质量检测。相比传统的人工检测方式,机器视觉质量检测不仅速度快、精度高,而且能够长时间稳定运行,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②焊接参数智能推荐:焊接是工业生产中的关键工艺之一,焊接参数的合理选择对于焊接质量和生产效率至关重要。传统焊接工艺中,焊接参数的调整主要依赖于工人经验和反复试验,不仅耗时费力,而且难以保证焊接质量的一致性。而人工智能技术可以通过对大量焊接数据的分析和学习,建立焊接参数与焊接质量之间的关系模型,从而为机器人提供智能化的焊接参数推荐。实现焊接过程的智能化控制,提高焊接质量和生产效率。
  ③群体智能与协同制造:通过5G与边缘计算技术,多台机器人可组成“群体系统”,实现跨设备通信与任务协同。例如,在汽车焊装车间,视觉引导机器人可实时共享工件定位信息,协调焊接路径,提升产线整体效率。
  ④数字孪生与虚拟调试:结合数字孪生技术,机器人系统可在虚拟环境中模拟焊接工艺、预测质量缺陷,并通过AI优化参数后再部署至物理产线,缩短新产品导入周期。
  ⑤绿色制造与能效优化:AI算法可分析生产能耗数据,动态调整机器人运行模式。例如,在低负载时段自动切换至节能状态,或通过路径规划减少空行程,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2)大语言模型赋能工业场景
  大语言模型作为一种强大的人工智能工具,具有广泛的应用潜力。在工业机器人领域,大语言模型可以通过对海量文本数据的学习和理解,为机器人提供更加智能的交互和决策支持。例如,大语言模型可以用于机器人的人机交互界面,使机器人能够更好地理解人类语言指令,并根据指令自主完成任务。此外,大语言模型还可以通过对工业生产中的文本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为企业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设备维护等提供决策支持。LLM技术可应用于工艺文档自动生成、故障诊断知识库构建、人机交互优化等领域。例如,工程师可通过自然语言指令快速调取焊接工艺库,或由LLM分析设备日志生成维护建议,提升决策效率。
  (3)具身智能成为人工智能领域的一个新兴方向
  具身智能强调智能体通过身体与环境的交互来学习和理解世界。在工业机器人领域,具身智能可以使机器人更好地感知和适应环境变化,实现更加灵活和智能的作业。例如,通过在机器人上安装多种传感器和执行器,使其能够感知环境中的物体位置、形状、质地等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自主调整作业方式和动作路径。这种具身智能的应用不仅可以提高机器人的作业效率和灵活性,还可以使其在复杂多变的生产环境中更好地完成任务。
  (4)物联网和AI结合,形成AIoT综合解决方案
  利用物联网实时采集机器人运行数据(振动、温度、电流等),结合AI模型分析工业机器人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预测设备的寿命、退化趋势和潜在故障。这有助于企业提前进行设备维护和更换,降低生产停机时间和维修成本。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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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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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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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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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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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489.56万元,同比增长6.5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54.75万元,同比增长2.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5.77万元,同比增长273.68%;总资产166,604.32万元,较期初增长4.5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90,371.93万元,较期初增长0.51%;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46.55万元,主要是公司通过合理的资金统筹,提高效益,保障公司的财务稳定与发展。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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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3、6、7、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孙志强、孙圣杰、陈雅依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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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5月2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州市瑞祥路188号C栋一层)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传真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清绵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66309188-882
  联系邮箱:ir@risongtc.com
  邮政编码:510535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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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数量、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股票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的授权,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年度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1,274.4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41.60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对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132.87万元,主要是受市场竞争、客户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等存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所致。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274.46万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金额的确定方法符合会计准则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其他说明
  本次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腾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17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6)。
  (四)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5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五)2025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7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以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九)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42.3358万股进行作废处理,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二(三)条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3万股。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25-048)及《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公司对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9058万股(不包括离职激励对象已作废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公司本次合计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2.3358万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3358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154.7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994.85万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864.92万元。经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2,370,06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275,860股后的股份数为122,094,20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09,420.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5.73%,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36,628,261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8,998,325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度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5.50亿元的担保额度;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6.50亿元的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73亿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无逾期担保。
  ●本次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3.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福费廷等。具体情况如下:
  ■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为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5.5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各级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担保情形。
  另外,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6.50亿元的担保额度。
  预计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
  在授权期间内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突破上述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对各全资孙/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孙/子公司之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本次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授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以上两个议案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由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孙志强
  注册资本:3,670.53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钢结构制造;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工业设计服务;连续搬运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钢铁结构体部件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灌装码垛系统搬运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结构制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具有独立功能专用机械制造;专用设备修理;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模具制造;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轻小型起重设备制造;机械技术开发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公司名称:武汉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107M1地块幸福桥村(军山创业园9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张俊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工业智能装备、机械设备、焊装设备(以上不含特种设备)、汽车夹具及其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批零兼营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公司名称:广州瑞松焊接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何勇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授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与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无逾期担保事项,同时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5年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4.73亿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为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瑞北”)、武汉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瑞北”)、广州瑞松焊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松焊接”)、广州瑞沃斯视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沃斯”)分别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借款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方式为:借款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借款利息=实际借款金额*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实际借款天数/360天,借款手续费为0。
  ●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财务资助对象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为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广州瑞北、武汉瑞北、瑞松焊接、瑞沃斯分别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借款协议将在借款期限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签署,借款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借款利息=实际借款金额*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实际借款天数/360天,借款手续费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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