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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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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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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事宜。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支持汽车、一般工业等行业的机器人系统产品、焊接装备、机器视觉等相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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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广州瑞北、武汉瑞北、瑞松焊接、瑞沃斯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广州瑞北系公司持股86.3780%的控股子公司,武汉瑞北系广州瑞北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瑞松焊接和瑞沃斯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在借款期限内与控股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方式与额度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广州瑞北、武汉瑞北、瑞松焊接、瑞沃斯分别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
  2、借款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3、借款资金占用费
  借款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借款利息=实际借款金额*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实际借款天数/360天,借款手续费为0。
  4、借款用途
  用于汽车、一般工业等行业的机器人系统产品、焊接装备、机器视觉等相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以上借款协议尚未签订,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广州瑞北的少数股东北斗(天津)夹具装备有限公司因资金原因未能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利率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把控被资助对象的经营及资金管理,及时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规范其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行业前景确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实际的控制与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主要系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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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840,147股。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946,049.85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45,052,932.85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42,502,766.8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2,550,166.01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418,893,117.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另扣除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5,569,049.0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05,874,233.9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2月1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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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相关的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报告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不存在问题,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2022年7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东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智慧城支行(原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六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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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8,032,842.3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165,275.46元。上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218号”《鉴证报告》审验。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14日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支付募投项目先期置换金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1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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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取得的到期收益人民币18,493,948.83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到期收益人民币559,801.75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25万元归还银行贷款,该金额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025年5月22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25万元归还银行贷款,该金额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850万元归还银行短期借款。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不高于评估价格且不高于2,000万元对外投资参股子公司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因双方尚未就具体投资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尚未实施以上超募资金投资计划。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日元,购买Panasonic Connect Co.,Ltd.(中文名称:松下互联株式会社)的高精高速并联机器人项目相关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的资金来源由“超募资金”调整为“先使用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不足部分用自有资金支付”。此事项已于2025年5月22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57.18万元购买资产。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已达到预计生产规模并稳定经营中,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677,887.69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已于2023年5月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初步达到预期目标,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0,798,906.35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已于2025年5月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产生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合理、科学地利用建设面积,加强项目建设和设备购置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是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一定收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使用银行承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14,000,000.00元,并于2020年10月12日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
  本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作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瑞松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瑞松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相关的修订说明,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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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表中“偿还银行借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75,860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时,本次拟变更回购用途并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75,860股,占公司总股本122,370,064股的比例为0.23%。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8,998,325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若上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本次拟变更回购用途并注销的股份数量将占公司届时总股本158,998,325股的比例为0.17%,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8,998,325股减少至158,722,46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8,998,325元减少至人民币158,722,465元。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75,860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99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21日、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瑞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7)、《瑞松科技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2022年10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三)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高于人民币26.997元/股(含)调整为不高于人民币33元/股(含),实施期限由2023年5月9日止延长至2023年11月9日止。除此之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松科技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四)2023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3.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87元/股(含)。具体公告情况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2023年7月1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45,980股,占公司总股本67,360,588股的比例为0.6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2.87元/股,最低价为24.9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92,900.1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库存股时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同时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75,860股股票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二、本次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时,本次拟变更回购用途并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75,860股,占公司总股本122,370,064股的比例为0.23%。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8,998,325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若上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本次拟变更回购用途并注销的股份数量将占公司届时总股本158,998,325股的比例为0.17%,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8,998,325股减少至158,722,46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8,998,325元减少至人民币158,722,4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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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变更注册资本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变更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以及变更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25万元人民币归还银行贷款,该金额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840,147股。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946,049.85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45,052,932.85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42,502,766.8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2,550,166.01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418,893,117.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另扣除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5,569,049.0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05,874,233.9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2月1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25万元归还银行贷款,该金额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不高于评估价格且不高于2,000万元对外投资参股子公司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实施以上超募资金投资计划。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日元,购买PanasonicConnectCo.,Ltd.(中文名称:松下互联株式会社)的高精高速并联机器人项目相关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57.18万元人民币支付相关款项。
  2025年5月22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将“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的资金来源由“超募资金”调整为“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并使用925万元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使用超募资金按不高于评估价格且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81.8086万元”事项调整为“按投前估值6,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150万元人民币认购华锋惠众新增注册资本5.25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相关的修订说明,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083.80万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925.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25.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相关的修订说明,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及更换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先指派的签字会计师彭敏琴、马玉霞已连续为公司提供五年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指派王耀华、殷群花担任公司后续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00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0000万元
  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67200万元
  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00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6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91600万元
  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0700万元
  2025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3家
  2025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710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5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
  15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耀华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殷群花
  ■
  (3)质量控制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翔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实际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15万元。
  2026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3、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另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75,860股股票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以上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若上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将由122,370,064股变更为158,722,46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22,370,064元变更为人民币158,722,465元(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及修订最终情况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和修订了以下制度:
  ■
  上述制度的修订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3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上午,在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以通讯、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强先生召集,公司7名董事通过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会议由孙志强先生主持。经确认,本次董事会的各项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议案1: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3: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议案4: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议案5: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本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议案6: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议案7: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罗勇根、刘奕华、马腾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3名董事回避,关联人罗勇根、刘奕华、马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8: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0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7名董事回避,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9: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理,同意予以确认。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6年度高管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3名董事回避,关联人孙志强、孙圣杰、陈雅依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对外披露。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1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12: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同意公司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3358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表决情况: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1名董事回避,关联人陈雅依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议案14: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议案15: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16: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一一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议案17: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本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对外披露。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1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25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议案19:关于授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议案2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由于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26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13.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议案2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行业前景确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实际的控制与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主要系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议案22: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拟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75,860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议案23:关于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及对《公司章程》的修订。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议案24: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定对部分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合法合规,同意本次修订。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议案2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议案26: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公告》。
  议案2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表决情况: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综合考量公司经营发展现状、整体经营业绩、岗位职责履职要求,参照同行业企业薪酬标准,科学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由公司按月为其发放津贴,第四届独立董事领取薪酬的年津贴标准为税前9.6万元/人。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比照上述标准执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中担任的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按以上标准,独立董事津贴和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总额预计不超过38.40万元/年,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岗位薪酬外的额外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以岗位管理内容、公司经营状况和考核评价情况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结果、履职情况等因素确定。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并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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