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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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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79 公司简称:广安爱众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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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我国经济延续稳中有进发展态势,能源供给稳定增长,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绿色低碳转型步伐不断加快,可再生能源跃升发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高,为推进能源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水务行业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国家水网总体格局,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水生态保护、水网智能化能力;要加强水网数字化建设,提升水网调度管理智能化水平,完善水网监测体系;要加快水网供水价格改革,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建立合理回报机制。
  在政策的驱动下,将促进智慧水务的发展,提高水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增强管网漏损控制,有效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将智慧水务融合于智慧城市发展体系,有助于打造智慧水环境,推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虽然水务行业仍呈现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管网漏损有所改善但依旧较高、水价持续改革深化但整体增长缓慢、企业异地扩张困难、集中度变高、差异化发展需求增强等特征。但随着城镇化水平提高、老旧小区改造的推进以及居民对供水质量要求的提高,用水需求总量将平稳增长,二次供水、智慧水务等都会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
  (二)电力行业
  202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发布了《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3月1日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2025年12月31日,四川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正式启动新规下的结算试运行,市场运行整体平稳有序,标志着四川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迈入新阶段,“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协同运行的电力市场体系已初步构建。
  202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系统性明确未来一段时间电网发展整体思路和任务举措,加快建设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平台,推动电网高质量发展;明确到2030年,主干电网和配电网为重要基础、智能微电网为有益补充的新型电网平台初步建成。
  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036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4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第二产业用电量663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第三产业用电量19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58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对用电量增长的贡献达到50%。充换电服务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增速分别达到48.8%、17.0%,是拉动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长的重要原因。(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1.水电:2025年,全国水电发电量1.46万亿千瓦时,全国规模以上水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367小时;全国累计水电装机容量4.5亿千瓦,同比增长2.9%,其中常规水电3.8亿千瓦,抽水蓄能6594万千瓦;全国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215万千瓦,其中常规水电新增467万千瓦,抽水蓄能新增748万千瓦;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3119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312小时;2025年1一12月,全国累计完成电力市场交易电量663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64.0%,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
  2.光伏:2025年,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存量具备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建设改造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使分布式光伏具备参与电网调控的技术基础;《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明确,根据电网承载力,引导农村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通过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电源等资源,为系统提供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
  2025年,全国光伏发电量1.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5%。截至2025年12月,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同比增长35%,其中集中式光伏6.7亿千瓦,分布式光伏5.3亿千瓦。2025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3.17亿千瓦,同比增长14%,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1.64亿千瓦,分布式光伏新增1.53亿千瓦。(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3.风电:2025年,我国风电产业向新向优发展,更多地区的风能资源得到高效开发。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风电装备制造基地,为全球能源市场供应了约70%的风电装备,近10年来助力全球风电项目平均度电成本下降60%。
  2025年,全国风电发电量1.1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规模以上工业风力发电1.05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9.7%;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4%。截至2025年底,风电装机容量6.4亿千瓦,同比增长22.9%,连续15年稳居全球第一。2025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1.2亿千瓦,同比增长51%,其中陆上风电新增1.1亿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三北”地区占全国新增装机的79%。(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4.储能: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行动方案(2025一2027年)》,提出2025-2027年新型储能发展目标,预计三年内全国新增装机容量超过1亿千瓦,2027年底达到1.8亿千瓦以上,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2500亿元。
  2025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新能源的发展要作为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一环,与系统中电源、储能、电网以及千行百业的生产消费深度结合,实现新能源与其他能源品种一体化开发的“左右”集成、新能源生产与消费“手拉手”的“前后”集成、新能源产业链“以绿造绿”的“上下”集成。
  2026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结合放电时长和顶峰时贡献等因素确定容量电价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容量市场,用市场化手段引导支撑性调节电源有序发展,保障系统可靠容量长期充裕,提升兜底保供能力。
  截至2025年底,新型储能装机同比增长84%,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与“十三五”末相比增长超40倍,实现跨越式发展。平均储能时长2.58小时,相较于2024年底增加0.3小时。新型储能调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型储能灵活调节能力日益凸显,在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保供水平等方面作用逐步增强。据初步统计,2025年全国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达1195小时,较2024年提升近300小时。(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三)燃气行业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生产企业持续加强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增储上产“七年计划”胜利收官,天然气稳产增产势头良好,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持续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加大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合理开发可替代燃料,多措并举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2025年,为加强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提升天然气管道运输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加强省内天然气管道建设运营管理。
  2025年我国天然气产量2620.6亿立方米,连续9年增产超100亿立方米,其中四川省天然气年产量615亿立方米,稳居全国第一。全年天然气进口量1764.6亿立方米,同比下降2.8%。天然气对外依存度40%,处于“十四五”最低水平。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天然气产量261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2%,连续九年增产超百亿立方米。2025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4265.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1%。(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公司主营业务为发电、供电、天然气供应、生活饮用水、新能源开发及股权投资,其中水电气相关业务为核心业务,新能源开发、股权投资等业务为公司的成长性及投资性业务。具体如下:
  (一)公用事业:以要素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条件为发展导向,主要包含水务、供电与城市燃气板块。
  1.水务业务:包括广安爱众水务、前锋爱众水务、岳池爱众水务、华蓥爱众水务、武胜爱众水务、邻水爱众水务、广安花园制水及邻水爱众环保,业务范围包括制水、供水与污水处理。
  (1)制水:原水取自渠江、全民水库、响水滩水库、天池湖、嘉陵江、龙滩水库、关门石水库、向阳桥水库等河流与水库。目前,公司拥有自来水厂10座,年供水能力16,863万立方米。
  (2)供水:在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供水经营区域内进行自来水销售,分别承接广安市广安区、岳池县、前锋区、武胜县、邻水县、华蓥市6个县级供水市场,服务供水客户约85.92万户。报告期内,实现售水量1.0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75%。
  (3)污水处理:在广安市邻水县建有1座污水处理厂,负责处理邻水县部分生活污水,日均污水处理能力为2万吨。
  2.电力业务:包括岳池爱众电力与广安爱众电力,业务涵盖输变电、供电及水力发电。
  (1)电源:部分电量为自发自供,不足部分主要从国家电网公司趸购。在广安及岳池供区内拥有水电站7座,总装机容量9.94万千瓦,其中岳池富流滩电站采用全电上网模式;广安前锋凉滩电站、广安四九滩电站采用自发自供、余电上网模式;岳池高低坑电站、岳池大高滩电站、岳池长滩寺电站、华蓥天池湖电站采用自发自供模式。报告期内,水力发电量3.4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8.81%。
  (2)供电:覆盖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3个供电市场,服务电力客户约90.56万户;建成110kV变电站13座、35kV变电站20座。拥有110kV线路约353.58公里、35kV线路约410公里、10kV线路4800余公里。报告期,广安爱众电力建成投运110kV奎阁、110kV红剑变电站电网侧储能站,装机规模15MW/30MWH;岳池爱众电力建成投运110kV城东、110kV城南变电站电网侧储能站,装机规模20MW/40MWH;供区售电量23.75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92%。
  3.燃气业务:包括广安爱众燃气、前锋爱众燃气、武胜爱众燃气、邻水爱众燃气、德宏爱众燃气、西充爱众燃气及威宁爱众燃气,业务主要为城镇天然气销售等。
  (1)气源采购:主要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上游气源方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进行浮动定价。
  (2)销售:在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供气区域内开展管道燃气销售业务,目前覆盖11个燃气市场,包括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前锋区、广安市武胜县、广安市邻水县、南充市西充县、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两市三县(芒市、瑞丽市、盈江县、梁河县、陇川县)及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年供气能力11.27亿立方米,服务燃气客户约92.91万户,同比增长4.94%。报告期,公司供区售气量2.64亿立方米,同比减少3.09%。
  (3)管网:拥有储配气站7座(其中LNG储配站4座)、配气门站4座、区域调压站21座、CNG加气站3座;建成区域长输管线200余公里、中压管线2200余公里。2025年,广安爱众燃气完成三桥储配气站“无人化”改造。
  (二)绿能:以满足用户日益增长的绿色能源消费需求为核心,包括龙凤水电、新疆爱众能源、绵阳爱众发电、奇台恒众、爱众能源销售、爱众综合能源,业务涵盖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售电及综合能源服务等。2025年,公司水电、光伏、风电合计装机规模已超过1GW。
  1.水力发电:截至目前,共有在役水电站3座,总装机容量27.9万千瓦,包括绵阳油坊沟电站、新疆哈德布特电站、江油龙凤电站,均为全电上网模式;2025年6月20日,因政策性关停了绵阳广草坪电站、泗耳河电站,总装机容量5.6万千瓦。报告期,实现发电量9.18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2.20%;实现上网电量10.4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9.82%。
  2.分布式光伏:爱众综合能源以市场化为导向,构建新业务平台,坚持技术为本,建设高质量项目,促进分布式光伏能源项目标准化与规模化,持续探索优质客户的综合能源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已建成投产项目137个,装机容量达244.21兆瓦;报告期,发电量1.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4.23%;实现售电量1.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8.46%。爱众综合能源投资建设并运营的西南地区目前规模最大的屋顶光伏项目一一攀华50.26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全容量并网投运。
  3.售电及绿证:爱众能源销售主要开展售电业务,拥有四川电力交易中心颁发的售电公司信用等级“AAA”证书、四川省虚拟电厂运营商市场主体资格(交易代码:830018)及虚拟电厂运营平台软件著作权。2025年,市场化交易全年签约电量10.27亿千瓦时,已结算电量6.21亿千瓦时;国内绿证销售5130张;建设并投运川东北地区首座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能源及弹性负荷共48家,总容量235.5兆瓦,最大响应能力69兆瓦。
  4.风力发电:2025年,公司成功收购奇台恒拓90%股权,实现了在风电领域“零的突破”,是公司向综合能源转型征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奇台恒拓全资子公司奇台恒众投资建设的风电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奇台县,总投资16.2亿元,装机规模400MW,预计满发年发电量可达10亿千瓦时。
  (三)现代服务:聚焦C端家庭美好生活需要,通过提供舒适、健康、便捷的现代生活服务创造客户价值,同时向B端客户输出专业化产业服务,促进行业协同发展。包括爱众能源工程、爱众公用服务、爱众云算科技,业务涵盖工程施工、客户服务及舒适家居等。
  1.工程施工:爱众能源工程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力承装(修、试)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以及燃气、煤气、热气及水系统压力管道安装GB1(含PE专项)、GC2资质和电力工程设计资质。依托工程安装领域的资质、技术与经验,爱众能源工程在服务公司主业的基础上,逐步向本土其他行业延伸服务,并积极拓展异地市场。截至报告期末,“老旧小区燃气改造”累计完成立管安装近13万户,表计安装9万余户,置换通气超8万户。
  2.客户增值服务:爱众舒适家通过内外部多部门协同,开展南方供暖等业务,构建“平台+生态”一体化生活服务模式,逐步拓展增值服务边界。爱众公用服务全面服务内外部客户,为公司线下业务转型升级、成本集约化管理提供可复制的成熟解决方案。
  (四)资本产业:围绕收益获取、资产流动性提升与企业扩张目标,助力公司战略落地实施。包括深圳爱众资本、爱众新能源等,业务涵盖对外投资、产业孵化及园区产业投资等。
  1.围绕公司战略方向,聚焦公司主业,优先选择清洁能源、新能源、综合能源等领域进行投资。深圳爱众资本作为公司专业投融资平台与新业务孵化载体,负责开发、培育优质并购项目源,实施短期投融资业务,布局新能源及科技创新类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存续投资项目共17个。其中,通过参股的中保投信间接投资的摩尔线程于2025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成功上市。
  2.整合外部资本与政府资源形成发展合力,重点布局产业基金与产业园区领域。爱众新能源围绕广安新能源智慧产业园的新能源、智慧能源服务等项目开展产业孵化,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发电量14.41亿度,供水量1.00亿吨、供电量25.49亿KWH、供气量2.64亿方,实现营业收入30.30亿元,同比下降5.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亿元。公司资产总额128.72亿元,净资产41.21亿元,现有客户约270万户,掌上爱众APP平台用户约181万户。2025年净利润为负主要系绵阳爱众发电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关停所属泗耳河一、二级电站,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4.91亿元所致。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3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公司5楼9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与本通知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水电投资经
  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8点30分至11点30分
  (二)登记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826-2983188、2983049
  2.联系传真:0826-2983117
  3.联系人:苏银川 郑思琴 伍君楠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27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周绪华先生因工作冲突委托董事蔡松林先生代为表决,董事曾艳明先生因工作冲突委托董事钱刚先生代为表决。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和资料,并于2026年4月25日在公司五楼九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蔡松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董事周绪华先生因工作冲突委托董事蔡松林先生代为表决,董事曾艳明先生因工作冲突委托董事钱刚先生代为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西藏联合起诉爱众资本要求收购甘肃瑞光诉讼案件和解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爱众资本”)以41,530.00万元价格收购西藏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藏联合”)持有的甘肃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62%股权及债权,其中股权价值10,634.26万元,债权价值30,895.74万元,公司对爱众资本前述款项欠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意公司以47,446.35万元价格收购西藏联合持有的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72.75%股权。
  董事何腊元先生曾任西藏联合董事,董事杨伯菊女士任爱众资本董事,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从谨慎性上对本次交易的决策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3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5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786.0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1,903.27万元,合计计提减值准备57,689.3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
  本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联董事蔡松林先生、周绪华先生、何腊元先生、钱刚先生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七)审议通过《2025年安全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打算》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对外投资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对外投资工作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5年度人力资源计划执行及2026年度人力资源计划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363,043,837.02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431,547.37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管理层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蔡松林先生、何腊元先生、朱繁荣先生、杨伯菊女士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兼任管理层的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向公司股东会说明。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张亚光先生、唐海涛先生、杨记军先生、刘俊勇先生、刘辉先生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费用总计为14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十一)审议通过《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投资理财计划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任一时间点使用投资本金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投资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任一时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融资额度(不含独立批准的公司债、中期票据、超短融资券等直接融资)。融资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融资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融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设定2026年财务风险预警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全体委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委员均回避了表决。
  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购买责任保险,保险期限12个月,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
  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31,378股,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989元/股并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同意剔除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中部分不具备可比性的样本企业;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于2026年3月19日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9,426,666股。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定于2026年5月20日14点00分在公司五楼九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8)。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32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
  (一)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431,547.3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63,043,837.0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35,003,435.60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近三年分红情况如下:
  ■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3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积极化解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爱众资本”)所涉重大诉讼风险,经相关方充分协商,爱众资本以41,530万元的价格收购西藏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藏联合”)所持甘肃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甘肃瑞光”)62%股权及债权;公司以47,446.35万元的价格收购西藏联合持有的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淄博瑞光”)72.75%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甘肃瑞光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淄博瑞光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上述交易是基于相关方就西藏联合起诉爱众资本收购甘肃瑞光重大诉讼所达成的和解方案,既妥善化解了爱众资本所涉重大诉讼风险,又通过收购淄博瑞光拓展了新的业务区域,扩大了公司资产、业务规模,符合公司总体发展需要。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积极化解公司全资子公司爱众资本所涉重大诉讼风险,经相关方充分协商,爱众资本以41,530万元的价格收购西藏联合持有的甘肃瑞光62%股权及债权,其中股权价值10,634.26万元,债权价值30,895.74万元;公司以47,446.35万元的价格收购西藏联合持有的淄博瑞光72.75%股权。上述交易既妥善化解了爱众资本重大诉讼风险,又拓展了新的业务区域,扩大了公司资产、业务规模,符合公司总体发展需要。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甘肃瑞光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淄博瑞光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联合起诉爱众资本要求收购甘肃瑞光诉讼案件和解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何腊元先生曾任西藏联合董事,董事杨伯菊女士任爱众资本董事,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从谨慎性上对本次交易的决策予以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三、交易标的(甘肃瑞光)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西藏联合持有的甘肃瑞光62%股权及债权。甘肃瑞光主要投资了临夏市瑞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截止目前,根据查询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及西藏联合与爱众资本签订的《甘肃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对方所持甘肃瑞光的股权及债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3)其他信息
  截止目前,甘肃瑞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甘肃瑞光合并资产总额94,926.73万元,负债总额89,296.51万元,净资产5,630.22万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公司及爱众资本与西藏联合基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结果,充分协商,达成和解,爱众资本最终以41,530万元的价格收购西藏联合所持甘肃瑞光62%股权及债权,其中:股权价值10,634.26万元,债权价值30,895.74万元。
  四、交易标的(淄博瑞光)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西藏联合持有的淄博瑞光72.75%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对方所持淄博瑞光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淄博瑞光主营业务包括工业蒸汽、供暖、发电等,新建5万千瓦煤电机组和生物质机组已于2025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3)其他信息
  淄博瑞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三)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1、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6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淄博瑞光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415号)。参考淄博瑞光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68,000.00万元,结合西藏联合于评估基准日后按照实缴比例分配淄博瑞光2025年度分红款2,023.65万元的实际,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淄博瑞光72.75%股权实际交易对价为47,446.35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
  2)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标的公司所处阶段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
  3)评估假设
  基本假设:①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的经营业务合法,相关业务及机组许可证可以正常续期,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②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③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④首先假定被评估范围内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还将继续使用下去,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
  一般假设:①假设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双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②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③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④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⑤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⑥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⑦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⑧假设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产品收费价格等不发生重大变化。⑨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⑩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流出。
  特殊假设①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前提。②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③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④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⑤企业在未来经营期内经营范围、方式不发生重大变化,其主营业务结构、收入成本构成以及未来业务的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仍保持其最近几年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管理层的经营计划和追加投资可以如期实现。⑥本次评估没有考虑被评估单位及其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结论的影响。
  4)评估结论
  ①市场法。在评估基准日2026年1月31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经采用市场法评估后的淄博瑞光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9,000.00万元,评估结果较其账面价值32,684.30万元,增值36,315.70万元,增值率111.11%。
  ②收益法。在评估基准日2026年1月31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淄博瑞光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8,000.00万元,评估结果较其账面价值32,684.30万元,增值35,315.70万元,增值率108.05%。
  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主要是两种评估方法对资产价值考虑的角度不同。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综合获利能力去考虑,市场法是从现时市场可比价格角度进行测算,导致各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
  本报告采用收益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因淄博瑞光整体获利能力较强,企业所拥有的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管理团队和能力的价值,导致评估增值。收益法评估预测假设如下:
  A.主营业务收入
  淄博瑞光2026年已新建1台50MW燃煤背压式发电机组和1台8MW生物质发电机组,并新建与之配套的260t/h燃煤锅炉和75t/h生物质锅炉,2025年12月已进行了试运行,2026年1月已正式投产。
  a.燃煤业务。①根据新建机组装机容量、历史利用小时情况采用上网电量的销售量乘以企业历史2025年上网电力平均销售价格进行预测供电销售收入。②供暖业务根据历史供暖地区情况按照40万GJ年供热量乘以规定的单价进行预测。③燃煤工业蒸汽业务,由于2025年存在停工新建锅炉等情况导致收入下降,2026年按照2024年基础情况上进行预测整体销售供热量,2027年短期预测按照行业平均增长水平进行预测整体销售供热量,远期预测期2028年至以后,考虑当地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以及企业自身收入规模情况企业保守预计销售供热量以2027年收入保持不变。④燃煤工业蒸汽收入根据预测的蒸汽销售供热量乘以销售单价进行预测,工业蒸汽的单价测算按照当地发改政策进行测算。
  b.生物质业务。业务由新建的8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负责,本次生物质工业蒸汽按照主要使用客户历史平均年蒸汽需求量进行预测,增长情况按照整体燃煤工业蒸汽销售供热量进行预测。生物质蒸汽价格方面,企业保守按照正常工业蒸汽价格基础上进行预测。生物质发电按照上述年蒸汽需求量、理论发电量以及发电效率乘以历史上网平均电价进行预测。
  B.其他业务收入。包括租赁收入、材料销售及其他收入,其中租赁收入按照租赁合同进行测算,材料销售及其他收入按照近期历史水平进行预测。
  C.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包括热力成本、电力成本、水资源成本、燃煤成本以及生物质,固定成本主要包括折旧、人工成本、检修费、材料费、脱硫运营费等。其中:变动成本中热力成本、电力成本按照收入增长进行考虑;水资源成本与供汽成本相关,按照近年来供气量的平均比值进行预测;燃煤成本根据发电量、新建机组后的发电标煤耗以及供热标煤耗电率测算消耗量乘以近年历史平均价格进行测算。
  固定成本中折旧摊销按照各项资产以及资本性支出实际测算的折旧摊销进行预测;脱硫脱硝费2026年按照企业预算进行测算,以后年度考虑一定增长;余热回收费按照收入增长率进行增长;其他固定成本根据合同签订成本或历史平均进行预测。
  D.期间费用。依据企业预算结合企业历史经营情况进行测算。
  E.折旧及摊销的预测。根据企业以前年度的实际发生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测算出各项折旧和摊销的金额。
  F.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a.存续资产资本性支出。本次评估中,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企业的经营期按无限年期考虑,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其固定资产达到经济寿命年限后将做更新,固定资产的更新在企业的存续期以周期的形式不断重复,结合企业未来年度资产更新计划预测。
  b.新增资产资本性支出。考虑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将拆除1号和4号锅炉,新建2座130t/h燃煤锅炉以及相关环保设施等其他配套设施,本次根据企业概算的建设费用进行预测。
  G.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以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账面所核算的全部营运资金为基础进行未来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营运资金的预测。
  2、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爱众资本、公司已分别与西藏联合签订了《甘肃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关于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72.75%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甘肃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西藏联合;乙方:爱众资本;丙方:甘肃瑞光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62%股权(实缴出资额人民币11,160万元),以人民币10,634.2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甲方对甘肃瑞光及其子公司以及邢珩、丁文弢享有的债权,按照协议各方签署的《和解协议》约定执行。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将全部转让价款按约定支付至甲方另行指定账户,公司自愿就上述转让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3、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天内,甲方应将甘肃瑞光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所有印章,各项证照、各级网银U盾,以及生产、技术、销售、人事、财务等全部资料移交给乙方指定人员。
  4、甲方声明与保证。甲方为转让股权的合法、完整所有权人,股权无质押、冻结、查封或其他权利负担,无权属争议。转让前甘肃瑞光未披露的或有负债、欠税、担保、诉讼等,给乙方或甘肃瑞光造成损失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二)关于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72.75%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西藏联合;乙方:公司;丙方:淄博瑞光
  1、转让价款及支付
  1.1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丙方的72.75%股权转让价款作价为47,446.35万元;
  1.2 股权收购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20%,即9,489万元;甲方配合丙方在收到前述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过户手续;股权过户后90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20%,即9,489万元;剩余60%转让价款,即28,468.35万元,在股权过户完成后180日内支付完毕。
  2、甲方持有的丙方72.75%的股权通过公司登记管理部门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为权益交割日,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涉基准日至权益交割日期间内,丙方过渡期损益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3、甲方保证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合法持有丙方的72.75%股权,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不存在权属瑕疵,能够用于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事项。
  4、违约责任
  甲方如果因自身原因没有按照约定期限完成股权过户,则应当以乙方已支付的交易价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3倍计算并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3个月的,按照上述LPR利率的2.6倍计算并承担违约金。
  乙方如果因自身原因没有按照约定期限支付款项,则应当以当期约定支付价款为基数,逾期不超过3个月的,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3倍计算并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3个月的,按照上述LPR利率的2.6倍计算并承担违约金。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基于相关方就西藏联合起诉爱众资本收购甘肃瑞光重大诉讼所达成的和解方案。既妥善化解了爱众资本所涉重大诉讼风险,又通过收购淄博瑞光拓展了新的业务区域,扩大了公司资产、业务规模,符合公司总体发展需要。
  (二)交易所涉及标的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上述交易完成后,甘肃瑞光将变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淄博瑞光将变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组织调整甘肃瑞光、淄博瑞光公司治理结构及管理层人员。
  (三)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是否会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
  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五)如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的,说明该公司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相关情况
  截至2026年4月24日,甘肃瑞光为其全资子公司临夏市瑞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了24,895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为淄博瑞光向银行贷款提供了6,679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存在委托理财的情形。淄博瑞光不存在委托理财、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3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786.0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1,903.27万元,合计计提减值准备57,689.35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分项目明细
  ■
  (二)重大减值项目专项说明
  1.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主要依据应收账款账龄及部分单项计提2,698.27万元。
  2.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电站政策性关停,相关电站资产计提减值损失49,105.05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合计57,689.35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末总资产57,689.35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57,689.35万元。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33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其中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崔迎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石卉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4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无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石卉于2025年11月25日,因在执行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根据业务内容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14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较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增加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增加2万元,主要系2026年度审计范围增加了3家控股子公司。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认为:信永中和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信誉好,具备承担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在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4月24日,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39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2月生产经营数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1-12月生产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水务板块
  ■
  注:1. 2025年将原子公司向花园制水的购水量调为公司制水量,2024年该部分水量记为购水量共4378.19万方;
  2. 公司售水量已冲抵花园制水向广安水务、华蓥水务售水量。
  二、电力板块
  ■
  注:四九滩电站、凉滩电站为自发自供,余电上网模式;富流滩电站为全电上网模式;大高滩电站、高低坑电站、长滩寺电站为自发自供模式;大桥电站已更名为长滩寺电站。
  三、燃气板块
  ■
  四、光伏
  ■
  五、数据来源及风险提示
  上述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所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4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3月生产经营数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6年1-3月生产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水务板块
  ■
  注:公司售水量已冲抵花园制水向广安水务、华蓥水务售水量。
  二、电力板块
  ■
  注:四九滩电站、凉滩电站为自发自供,余电上网模式;富流滩电站为全电上网模式;大高滩电站、高低坑电站、长滩寺电站为自发自供模式;大桥电站已更名为长滩寺电站。
  三、燃气板块
  ■
  四、光伏
  ■
  五、数据来源及风险提示
  上述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所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4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3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治理水平、强化经营风险抵御能力,更好地督促、保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简称“董高责任保险”)。
  一、责任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方案框架内办理购买董高责任保险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保险的议案》,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全体委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委员均回避了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36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831,378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659%。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照1.989元/股加上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安爱众”)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不能继续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调动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继续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7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三)2024年1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事项获得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广安市广安区政府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相关规定完善程序后组织实施。
  (四)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2024年1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光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六)2024年1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07)。
  (七)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八)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九)2024年3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实际向169名激励对象授予2,939.7204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202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第(二)款的规定:“激励对象担任公司监事、独立董事或其他因组织调动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职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注销”。
  2.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第(三)款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调动、免职、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的部分可在离职(或可行使)之日起的半年内行使,半年后权益失效;当年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行使,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注销”。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不能继续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388,471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346,767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调动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6,140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3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共计831,378股,占公司本激励计划实际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8281%,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659%。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剩余激励对象人数为166人,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565,826股(包含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拟解除限售的9,426,666股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派息、缩股、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已于2024年6月20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分别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4元(含税);于2025年6月20日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分别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7元(含税)。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10-0.054-0.057)元/股=1.989元/股。
  即本激励计划因激励对象组织调动、身故、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继续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1.98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四)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将用自有资金按照1.98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
  注:1.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含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拟解除限售的9,426,666股限制性股票。
  2.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及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改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广安爱众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广安爱众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2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相关方达成和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爱众资本”)为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爱众资本向西藏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藏联合”)支付股权投资成本11,160万元、合理收益9,487.79万元及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合理收益(自2024年10月1日起,以未清偿数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计算);支付债权投资成本30,311.02万元、合理收益10,742.45万元及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合理收益(自2024年10月1日起,以其中500万元中未清偿数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计算;自2024年10月1日起,以剩余债权投资成本中未清偿数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计算);以上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计61,701.25万元。
  和解方案:公司及爱众资本与西藏联合已达成和解,爱众资本以41,530万元的价格收购西藏联合持有的甘肃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甘肃瑞光”)62%股权及债权,公司就爱众资本欠付的前述款项及逾期利息(若有)向西藏联合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以47,446.35万元的价格收购西藏联合持有的的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淄博瑞光”)72.75%股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2025年度报告已根据甘肃瑞光实际股权价值、债权可收回分析,同时结合甘肃瑞光就下属主要项目临夏瑞光诉临夏市人民政府解除行政协议及行政赔偿一案和解进程,综合判断预计甘肃瑞光未来可回收金额和淄博瑞光股权收购价值,对西藏联合起诉爱众资本可能的损失预计负债6,000万元,最终该诉讼影响金额以行政诉讼和解/判决结果为准。后续和解具体执行情况、甘肃瑞光行政诉讼和解/判决情况、淄博瑞光经营状况、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对公司影响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跟进相关进展,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及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爱众资本2024年11月26日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兰州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4)甘01民初502号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2025年8月29日,公司收到兰州中院送达的《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甘01民初502号,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一审判决后,公司不认可判决结果,并不认为爱众资本对甘肃瑞光负有收购义务。2025年9月,上诉人爱众资本依法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甘肃高院”)提起上诉。
  2026年1月6日,公司收到甘肃高院送达的(2025)甘民终320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基本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2026年3月5日,爱众资本收到兰州中院送达的(2026)甘01执35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文书,兰州中院受理西藏联合的执行申请,冻结、划拨爱众资本银行存款相应金额,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本案的进展情况
  (一)执行阶段相关方达成和解
  公司及爱众资本与西藏联合就前述诉讼事项达成了和解,具体为:爱众资本以41,530万元执行收购西藏联合所持的甘肃瑞光62%股权及债权,公司就爱众资本欠付的前述款项及逾期利息(若有)向西藏联合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以47,446.35万元的价格收购西藏联合持有的淄博瑞光72.75%股权。
  202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西藏联合起诉爱众资本要求收购甘肃瑞光诉讼案件和解方案的议案》。
  (二)和解协议签订情况
  目前,相关方已签订了《和解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西藏联合;乙方:爱众资本;丙方:甘肃瑞光;丁方:公司
  2.和解原则
  (1)甲方同意由乙方收购其持有的丙方62%的股权,以及甲方向甘肃瑞光、临夏瑞光、邢珩、丁文弢的全部借款所形成的债权(简称“标的债权”),以上收购总计价格按照4.153亿元执行。
  (2)甲方同意由丁方收购其持有的淄博瑞光72.75%股权,收购价格为4.744635亿元。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向兰州中院申请中止执行甘肃高院判决书,而由协议各方(包括本协议附件中的相关方)按照本和解协议及其附件协议的约定执行,协议各方均同意在兰州中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
  3.乙方收购甲方所持丙方62%的股权及标的债权本息,付款期限为:
  (1)在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30%,即12,459万元;(2)在本协议生效后90日内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20%,即8,306万元;(3)在本协议生效后270日内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20%,即8,306万元;(4)在本协议生效后360日内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30%,即12,459万元。
  4.丁方自愿就乙方欠付的本协议项下甘肃瑞光的股权和债权总额4.153亿元及逾期利息(若有)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两年。
  5.甘肃瑞光股权过户、债权转让通知。(1)甲方应在收到前述第一笔转让价款(即全部转让价款的30%)后十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所持丙方62%股权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过户登记,乙方应给予配合。(2)因有关机关要求解除丁文弢所持甘肃瑞光17.14%股权质押,由此造成甲方担保权益损失及乙方受让甲方该债权的损失。协议各方同意:①前述丁文弢所持甘肃瑞光股权价值2000万元已在交易作价中扣减,最终以有关机关处置的金额为准。届时处置金额高于扣减金额的,由甲方按照二者差额向乙方退返转让价款;届时处置金额低于扣减金额的,由乙方按照二者差额向甲方补足转让价款。处置金额差额自处置金额确认之日起15日内支付;②若有关机关明确要求不再解除前述股权质押,则扣减款全额返还给甲方。(3)协议各方确认,甲方债权投资成本中包含甲方对丙方、临夏瑞光的债权投资全部本息;乙方收购甲方标的债权后,形成丙方、临夏瑞光欠乙方的债务。
  6.丁方以47,446.35万元收购甲方所持淄博瑞光72.75%股权,具体收购条款另行签订协议。
  7.协议的生效。本协议(含协议附件内容)在协议各方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印章(含附件相关方签字盖章),并经丁方股东会批准担保事项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附件属于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报告已根据甘肃瑞光实际股权价值、债权可收回分析,同时结合甘肃瑞光就下属主要项目临夏瑞光诉临夏市人民政府解除行政协议及行政赔偿一案和解进程,综合判断预计甘肃瑞光未来可回收金额和淄博瑞光股权收购价值,对西藏联合起诉爱众资本可能的损失预计负债6,000万元,最终该诉讼影响金额以行政诉讼和解/判决结果为准。后续和解具体执行情况、甘肃瑞光行政诉讼和解/判决情况、淄博瑞光经营状况、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对公司影响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跟进相关进展,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及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37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安爱众”)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16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426,666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472%。
  ●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166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9,426,666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472%。
  一、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7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三)2024年1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事项获得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广安市广安区政府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相关规定完善程序后组织实施。
  (四)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2024年1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光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六)2024年1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07)。
  (七)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八)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九)2024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实际向169名激励对象授予2,939.7204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202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对标企业的原因、依据及调整情况
  (一)调整依据
  1.《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应当同时采取与自身历史业绩水平纵向比较和与境内外同行业优秀企业业绩水平横向对标方式确定业绩目标水平。(一)选取的同行业企业或者对标企业,均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或者考核办法中载明所属行业范围、选择的原则与依据及对标企业名单。(二)对标企业在权益授予后的考核期内原则上不调整,如因对标企业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导致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确定,并在公告中予以披露及说明。”
  2.《激励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中规定:“若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同行业上市公司或对标企业样本公司由于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进行资产重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导致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则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剔除或更换相关样本”。
  3.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若行业样本出现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剔除或更换样本”。
  (二)对标企业调整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90家同行业企业以及23家对标企业中11家企业因重大资产重组导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活动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业绩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等情形,导致数据具有不可比性,予以剔除。具体情况如下:
  1.甘肃能源(000791.SZ):重大资产重组导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相关数据具有不可比性。
  甘肃能源在2024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6.00%股权。交易完成后,甘肃能源主营业务由2022年的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营收占比分别为66.43%、23.30%、9.36%)变更为火力发电、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营收占比分别为69.80%、17.14%、8.79%、3.78%)。
  2.廊坊发展(600149.SH):业绩偏离幅度过大。定比2022年,其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为1113.20%,相关数据具有不可比性。
  3.赣能股份(000899.SZ):业绩偏离幅度过大。定比2022年,其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为6,605.75%,相关数据具有不可比性。
  4.江苏国信(002608.SZ):业绩偏离幅度过大。定比2022年,其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为5,291.77%,相关数据具有不可比性。
  5.华电国际(600027.SH):业绩偏离幅度过大。定比2022年,其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约4,804.26%,相关数据具有不可比性。
  6.大唐发电(601991.SH):业绩偏离幅度过大。定比2022年,其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约1,205.20%,相关数据具有不可比性。
  7.浙能电力(600023.SH):业绩偏离幅度过大。定比2022年,其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约为524.01%,相关数据具有不可比。
  8.华能国际(600011.SH):业绩偏离幅度过大。定比2022年,其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175亿元,净利润增长额遥遥领先于同行业其他企业,同时也远高于其历史年度经营数据最高值,相关数据具有不可比性。
  9.兆新股份(002256.SZ):业绩偏离幅度过大。定比2022年,其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约为-532.26%,相关数据具有不可比性。
  10.华银电力(600744.SH):业绩偏离幅度过大。定比2022年,其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为-565.98%,相关数据具有不可比性。
  11.惠天热电(000692.SZ):业绩偏离幅度过大。其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022.41%,相关数据具有不可比性。
  三、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3月20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6年3月19日届满。
  (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合计16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9,426,666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472%。
  四、本次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6人。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426,666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472%。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上表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一栏中不含不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鉴于《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中部分同行业及对标企业因重大资产重组导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活动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业绩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等情形,相关数据已不具备可比性,剔除相关对标企业依据充分,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剔除11家对标企业。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它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且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1)广安爱众已就调整本次激励计划对标企业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原因、内容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部分对标企业后,广安爱众相关情况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广安爱众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广安爱众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解除限售期内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__[提示:请完整列示治理体系组成机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一年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合规管理办法》__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创新驱动、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对于公司影响有限,不具有重要性,但公司仍进行了相关披露;公司主营业务目前暂不涉及循环经济、科技伦理议题。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29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爱众资本”)与西藏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藏联合”),就其起诉爱众资本收购甘肃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甘肃瑞光”)诉讼事宜达成和解,爱众资本以41,530万元的价格收购西藏联合持有的甘肃瑞光62%股权及债权,公司对爱众资本欠付的应向西藏联合支付甘肃瑞光62%股权和债权总额41,530万元及逾期利息(若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和解协议签署之日起两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西藏联合起诉爱众资本要求收购甘肃瑞光诉讼案件和解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已签订《和解协议书》,不另行签订担保协议,《和解协议书》涉及担保事宜主要内容如下:
  1、西藏联合同意由爱众资本收购其持有的甘肃瑞光62%的股权,以及西藏联合向甘肃瑞光、临夏瑞光、邢珩、丁文弢的全部借款所形成的债权,以上收购总计价格按照4.153亿元执行。
  2、公司自愿就爱众资本欠付的本协议项下甘肃瑞光项目的股权和债权总额4.153亿元及逾期利息(若有)向西藏联合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助于促进西藏联合起诉爱众资本收购甘肃瑞光事宜和解,有利于化解爱众资本所涉重大诉讼风险。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联合起诉爱众资本要求收购甘肃瑞光诉讼案件和解方案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18.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96%;其中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8.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43%;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3%;公司实际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35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战略规划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简称“本方案”),本方案于2026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耕主责主业,加快推动项目进程
  公司围绕“扛牢首要责任、深挖内外潜力、聚力改革创新、严守风险底线”工作主线,一是积极构建良性可持续的发展结构,坚实战略执行和闭环管理,稳步扩大公用事业和绿能产业整体规模,持续加大清洁能源领域投资运营力度,目前公司水电、光伏、风电合计装机规模已超过1GW,实现了绿色能源的有力发展;二是提升创新发展能力,虚拟电厂项目建设取得有效进展,通过数字化技术持续提升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能力,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三是强化保供能力和民生举措,公司积极参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和民生基建设施升级,持续加强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客户体验,提升整体经营价值。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大绿色能源项目落地的工作力度,积极参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和加大民生保障保供项目投资建设。
  二、加强提质增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公司全力推动组织机构优化、数智财务升级、运维系统深化等一系列提质增效工作,开展“全面深化降本增效专项工作”,锚定“绿色低碳、数字赋能、精益运营、价值创造”工作核心方向,通过系统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的具体举措,努力推动整体经营成本下降、价值空间延伸和管理体系夯实。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生产运维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聚焦服务提质和品牌形象建设,切实推进各项提质增效工作落地见效。
  三、提高产融互动,助力绿能业务发展
  公司自上市以来,通过增发、公司债、中期票据等多种方式有力保障项目开发资金需求,多渠道融资实现了资本良性滚动、资产结构优化和项目落地。同时公司建立财务共享中心,深化业财数据融合,实现了数据高效互通、业务协同联动。
  2026年,公司将稳步开展资产盘活工作,并继续提高产融互动,进一步实现产融互促。
  四、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坚持“全面合规和高效顺畅”的治理理念,根据最新规定和监管要求持续开展制度建设和体系优化,按时完成了监事会取消及配套制度废止,优化了公司治理成效与薪酬联动的利益共享和履职尽责考核机制。公司积极组织控股股东、董监高和管理层等相关人员开展专业培训,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发挥,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和合规风险全面排查工作,多措并举强化“关键少数”履职尽责。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投资者互动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将信息披露作为传递企业价值和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公司坚持“开放多元和良性互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理念,通过信息披露、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开展了沟通交流,积极接受建议和解答疑问,获得了投资者宝贵的反馈意见。
  2026年,公司将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舆情和企业形象管理,积极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稳步提升ESG建设水平。
  六、强化市值管理,提升投资者回报
  公司实施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建立了员工与公司发展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激发了人才队伍能动性和创造力。公司坚持将现金分红作为回报投资者的重要方式,保持了长期、稳定和可持续的现金分红,上市以来,公司累计现金分红6.93亿元。
  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经营质效,不断完善健全内控合规体系,规范开展市值管理工作,积极为投资者创造更高的价值回报。
  七、风险提示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所制定,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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