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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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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http://irm.cninfo.com.cn)参与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蓝继晓先生,独立董事蔡强先生,财务总监黄立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侯薰棋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访问 “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A栋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3、议案 2.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议案3.00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5、公司独立董事蔡强先生、徐沛先生、罗伟豪先生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蔡强先生、徐沛先生、罗伟豪先生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周二)下午17: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薰棋、颜梦洁 联系电话:0755-23348796 电子邮箱:mingdiaozhuangshi@yeah.net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A栋2楼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传真:0755-23348796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0”,投票简称为“名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三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5月19日(周二)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1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内容做了相关规定,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申请授信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担保,综合授信的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期限及担保方式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 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蓝继晓先生全权负责签署与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颜梦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颜梦洁女士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颜梦洁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3348796 传真:0755-23348796 电子邮箱:mingdiaozhuangshi@yeah.net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兴华路南侧龙光世纪大厦1栋2-36、37、38、39、4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颜梦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2025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现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颜梦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公司闲置物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拟采取在市场寻找意向交易方或委托第三方房产中介挂牌销售等方式进行,交易能否达成及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公司资源,降低闲置资产持有成本,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拟出售部分闲置物业,具体包括5处住宅房产及1个停车位,涉及评估价值2,445.19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公司闲置物业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出售资产的交易金额尚未确定。根据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提供的市场价值预估,本次拟出售资产预计将产生的净利润尚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拟出售资产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未确认交易对象,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采取在市场寻找意向交易方或委托第三方房产中介挂牌销售等方式进行,目前尚无确定的交易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交易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出售闲置物业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售的闲置物业为公司合法持有的非经营性闲置资产,具体包括5处住宅房产及1个停车位,相关物业的信息如下: ■ 注:1、以上物业的评估价值为截至2026年4月8日的数据; 2、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的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导致。 以上拟出售的闲置物业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无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均可持续正常使用。 四、拟出售物业的评估情况 为确保本次出售物业定价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委托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对本次拟出售的物业进行了价值评估。该评估公司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通过实地查勘、查阅掌握的资料,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取比较法作为主要估价方法,在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和对影响房地产价值因素分析、估算,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评估公司对上述拟出售的闲置物业进行了评估,本次估价选择了比较法对估价对象价值进行评估。经过市场调查和实地查勘,根据相关资料和有关政策法规,并遵循房地产估价原则,评估公司选用比较法确定委托评估物业在价值时点2026年4月8日的市场价值为24,451,9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肆拾伍万壹仟玖佰元整,并出具了《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书》。 五、交易的相关安排 本次出售房产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出售资产获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 公司本次出售闲置物业,将参考市场行情或评估值进行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处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择机办理本次出售资产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谈判、签署相应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将根据闲置物业出售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公司闲置物业,是公司优化资产结构、盘活闲置资产的合理举措,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出售闲置物业,可有效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资产持有成本,增加公司现金流入,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本次交易的方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交易能否最终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最终结果将根据实际出售情况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适应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领取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8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 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薪酬构成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由基 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结合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按月平均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并确定其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规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五、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及因换届、改选新人的,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2,832,221.22 元,其中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0,265,359.3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26,535.9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97,995,149.34元。 为实现公司持续分红的预期,满足公司对股东分红的期望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公司拟定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133,34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950,000股后的131,3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元(含税)现金股利,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278,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1.35%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 52,556,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5,896,000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本年度不送红股,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2,381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6,320,381.00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1.4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注销金额合计26,278,000.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1.35%。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注: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以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 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3-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90,687,372.00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8,625.87万元、 63,779.86 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0.42%、44.96%。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董事叶绍东先生、独立董事徐沛先生、独立董事罗伟豪先生和独立董事蔡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蓝继晓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蓝继晓先生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2、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5年,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徐沛先生、蔡强先生、罗伟豪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因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2026年度审计总费用为100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2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任颜梦洁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7,000 万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蓝继晓先生全权负责签署与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关于拟出售公司闲置物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闲置资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出售闲置物业,本次拟出售的闲置物业为公司合法持有的非经营性闲置资产,具体包括5处住宅房产及1个停车位。 《关于拟出售公司闲置物业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4)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5)首席合伙人:吉争雄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436人,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人。 (6)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057.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1,740.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779.21万元。 (7)业务情况: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采用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管理,拥有一批在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49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万元。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伟,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1年,200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授薪合伙人,2022年5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露露,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9年,2021年4月6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5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1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腾,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多年,2005年5月1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4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总费用为100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2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同意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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