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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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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5号文核准,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蜻蜓”)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40,7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6,934,467.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3,825,533.00元,其中股本58,800,000.00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915,025,533.00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451号验资报告。 (二)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2,695,384.85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瓯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瓯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江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及时任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便于公司“杭州绿谷旗舰店”在杭州地区实施,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文件,公司与旗下子公司杭州红蜻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堡支行、时任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新增项目中购物中心新业态升级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嘉红蜻蜓贸易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文件,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永嘉红蜻蜓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县支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签订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如下: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了公司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全部募投项目,终止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截至2022年3月4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9.90亿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净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 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动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和发展,经充分论证和分析,公司将已终止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3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新增募投项目名称及金额:购物中心新业态升级项目拟投入1.58亿元、永嘉基地零配仓扩建及智能化升级项目拟投入0.96亿元、数字化转型升级及智能制造项目拟投入0.80亿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永嘉基地零配仓扩建及智能化升级项目投入8,784.02万元、数字化转型升级及智能制造项目投入2,464.56万元、购物中心新业态升级项目投入7,963.00万元。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8,590,858.23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538号《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自筹资金已于2015年8月31日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转出。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经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报告期内,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36,500.00万元,定期存款和大额定期存单金额23,800.00万元,本期收回结构性存款37,0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为149.37万元;本期收回定期存款和大额定期存单金额17,000.00万元,取得利息收入为78.85万元,本期收回理财产品金额13,0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28.7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4,300.00万元,存放情况如下: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将已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及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中的3.34亿元用于投入以下3个新项目的建设:购物中心新业态升级项目(拟投入1.58亿元)、永嘉基地零配仓扩建及智能化升级项目(拟投入0.96亿元)和数字化转型升级及智能制造项目(拟投入0.80亿元),并将剩余的闲置募集资金6.56亿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净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期末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资金17,269.54万元未投入项目,其中永嘉基地零配仓扩建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待投入823.48万元、数字化转型升级及智能制造项目待投入5,486.50万元、购物中心新业态升级项目待投入7,852.56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 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物中心新业态升级项目”和“数字化转型升级及智能制造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 2025年3月23日延长至2028年3月23日,将“永嘉基地零配仓扩建及智能化升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5年3月23日延长至2027年3月23日。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6,158,693.41元,符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红蜻蜓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红蜻蜓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总体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6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暨 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6年6月17日届满。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 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继续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8年6月17日。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并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5 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6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9,427,993.00股公司股票已2022年6月17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账户名称为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3.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7月12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了第四次会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已于2023年6月17日届满,解锁股份数量为4,357,600股,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总数的40%,占公司总股本的0.76%。因该部分股份未满足对应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持有人对应考核期可解锁的股票份额均不得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交的预留份额分配方案,由共计122名参加对象认购全部预留份额8,593,993股,其中包括新增参加对象46名,原参加对象76名。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参加对象包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6月1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了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业绩考核达成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股份锁定期已于2024年6月17日届满,解锁股份数量为7,454,197股,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授予部分总数的50%,占公司总股本的1.29%。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及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 2025年6月26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退还第三批次股份本金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股份锁定期已于2025年6月17日如期届满,本次解锁股份数量为7,260,196股,占员工持股计划授予总量的50%,对应公司总股本的1.26%。因未达到对应考核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所有持有人在该考核期对应的可解锁股份将不予解锁。由管委会在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依法处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有7,616,273股待处理。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可提前终止。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8年6月17日。 本次延期后,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存续期内择机处置所持股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相关人员近三年从业情况 (1)项目合伙人:魏琴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舒玉兰 ■ (3)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建新 ■ 3、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4、独立性 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2026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尚需公司经营层结合审计服务性质、服务质量及资源投入量等具体确定;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且具备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能力和相关资格,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3、公司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准则解释第19号文;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三)变更前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文进行的相应变更,属于“上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文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金波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将提请股东会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六)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与会非独立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2025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现场述职。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30,713,386.08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576,200,800股,扣减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10,375,018股后剩余565,825,78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4,481,672.04元(含税)。 董事会认为,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既兼顾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也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八)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联董事钱金波先生、钱帆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九)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会审议表决。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标准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而制定和执行的。结合2025年度经营业绩及绩效考核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针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进行考核及评价,考评结果均为优良。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钱金波先生、钱帆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钱金波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钱金波先生、钱帆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钱帆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金银宽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金银宽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铭海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陈铭海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一江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王一江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少斌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张少斌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任家华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任家华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8、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英明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赵英明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9、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任国强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任国强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徐威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钱金波先生、钱帆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钱秀芬女士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王军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钱程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标准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而制定和执行的。全体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在任期内领取固定薪酬;全体非独立董事除外部董事领取董事岗位津贴外,非独立董事中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另行领取其担任具体职务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度浮动绩效奖金构成;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其担任具体职务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度浮动绩效奖金构成。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一)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二)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三)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和表决,2025年度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钱金波、钱帆回避表决,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后认为: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浙江惠利玛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4MABT9KAT82 (2)成立时间:2022年7月4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东瓯工业区王家圩路(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内) (4)法定代表人:钱金波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主要股东:钱金波和钱帆分别持有65%和35%的股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皮革制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4,473,374.56元,净资产-24,269,331.24元,2025年营业收入5,048,268.40元,净利润-5,450,949.34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上海红蜻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761626884P (2)成立时间:2004年4月22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28弄6号102室 (4)法定代表人:钱金波 (5)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6)主要股东:钱金波和钱帆分别持有60%和40%的股份 (7)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销售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计算机及配件,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58,909,827.4元,净资产-26,614,239.41元,2025年营业收入4,971,421.46元,净利润-653,021.76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温州四季唯品贸易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4MAEMXLKM7L (2)成立时间:2025-06-19 (3)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王家圩路777号(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4楼副楼) (4)法定代表人:朱园园 (5)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6)主要股东:朱园园持股45%,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浙江飞马鞋业持股15%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制品制造;日用百货销售;箱包销售;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代理;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2,284,528.36元,净资产-639,814.76元,2025年营业收入383,452.82元,净利润-2,709,814.76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杭州惠利玛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EFUQK40P (2)成立时间:2025-03-26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一西路1818-2号6幢304室 (4)法定代表人:王雄 (5)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6)主要股东:浙江惠利玛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持股70%,王雄持股30% (7)经营范围:杭州惠利玛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03月26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一西路1818-2号6幢304室,法定代表人为王雄,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10MAEFUQK40P,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253,850.39元,净资产-1,599,041.33元,2025年营业收入1,407,141.24元,净利润-2,599,041.33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上海慧掌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G03Q206H (2)成立时间:2025-10-09 (3)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1088号1幢D区一层D101 (4)法定代表人:肖博文 (5)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6)主要股东:浙江惠利玛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持股48%,上海思辙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7%,肖博文持股5%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8)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499,681.04元,净资产-618.96元,2025年营业收入943,396.22元,净利润-618.96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缪彦挺 男,中国国籍,住所温州,现任公司基建部总监。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情形。 上述关联法人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关联自然人资信情况良好,均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销售、提供和接受劳务、 出租和租赁业务等,所有交易均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有着长期和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 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符合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基金、债券等中低风险产品)。 ● 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20,000万元。 ● 投资期限:审议本事项的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降低财务成本。 (二)投资金额 董事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安全性高、符合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同时,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基金、债券等中低风险产品),在上述两项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5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7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3,825,53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451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和管理相关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谨慎考察,选定受托方和具体理财产品品种,合理布局资产。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以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符合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自有资金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发行主体应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五)投资期限 该额度将于审议本事项的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由管理层代表具体负责办理实施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或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理财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 2、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同时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内部控制 公司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只针对募集资金暂时出现闲置时,通过现金管理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2026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使用的资金滚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年末资产净额的5.58%。 公司202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使用的资金滚动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年末资产净额的44.61%。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与正常生产经营。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列示计入相关资产科目,取得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科目。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本次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度,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拟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各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的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48.03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温州红蜻蜓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永嘉红蜻蜓贸易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银行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拟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及承兑汇票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作为上述额度内部分银行的抵押担保,具体抵押明细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并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担保,本次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在2026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超过 (含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全资孙公司与全资孙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全资孙公司与全资孙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可对各公司的授信及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授信和担保事项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不再单独履行决策程序。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及授权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和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1、温州红蜻蜓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4667125151C (2)成立时间:2007年9月20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东瓯工业区王家圩路 (4)法定代表人:郑志强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玩具销售;箱包销售;品牌管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浙江红蜻蜓贸易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07148513XQ (2)成立时间:2013年7月12日 (3)注册地址: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八号969室 (4)法定代表人:缪慧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孙公司 (7)经营范围:皮革制品、服饰、鞋材辅料、针纺织品、日用品、五金、电器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3、永嘉红蜻蜓贸易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4MA2AWKMQ1T (2)成立时间:2019年8月24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路2357号(红蜻蜓办公楼十一楼) (4)法定代表人:章文新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皮革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制鞋原辅材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4、四川红蜻蜓鞋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78014870XP (2)成立时间:2005年11月17日 (3)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周赛群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7)经营范围:加工鞋类、服装;销售:皮革制品、鞋类、服装、鞋材辅料、日用百货、体育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上述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各合作银行协商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本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0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0%。 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七、备案附件 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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