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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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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九个月。该工程项目已于2017年6月19日完工并取得《药品GMP》证书。2020年10月27日,公司2020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该项目预计总投资减去已使用资金和尚未支付金额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003.49万元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039.32万元。 (3) 软胶囊50亿粒生产线扩建项目 2015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软胶囊50亿粒生产线扩建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软胶囊50亿粒生产线扩建项目,预计总投资13,190.69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二十二个月。该工程项目已于2017年9月20日完工并取得《药品GMP》证书。2020年10月27日,公司2020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该项目预计总投资减去已使用资金和尚未支付金额后的募集资金净额6,535.64万元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612.97万元。 (4) 颗粒制剂车间改造项目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颗粒制剂车间改造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颗粒制剂车间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13,209.55万元,项目建设周期十六个月。该工程项目已于2019年8月26日完工。2020年10月27日,公司2020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该项目预计总投资减去已使用资金和尚未支付金额后的募集资金净额4,117.00万元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124.89万元。 (5) 中药饮片生产线及仓库建设工程 2012 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胶原蛋白果汁饮品(含中草药草本植物功能饮料)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以超募资金39,503.87万元投资建设胶原蛋白果汁饮品(含中草药草本植物功能饮料)投资项目。2013年10月31日,公司拟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胶原蛋白果汁饮品(含中草药草本植物功能饮料)”变更为 “中药饮片生产线及仓库建设项目”,将原募投项目所购买的土地用于建设饮片厂及仓库,投资总额将由39,503.87万元调整为13,082.89万元。该工程项目已于2016年8月31日完工。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966.13万元。 (6) 40T燃气锅炉站项目 2017年5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40吨/小时燃气锅炉站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40吨/小时(10台4吨/小时)燃气锅炉站,预计总投资1,17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六个月。该工程项目已于2017年11月20日完工。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86.10万元。 (7)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1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剩余未安排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7,819.00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月14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9年1月29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819.00万元。 2020年10月27日,公司2020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软胶囊50亿粒生产线扩建项目”和“糖尿病医院扩建项目”进行变更,对募投项目“提取一车间改扩建项目”、“13号楼建设工程项目”、“颗粒制剂车间改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0年11月12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年11月17日至23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19,091.46万元。 2025年8月7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第六章第三节6.3.12之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述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采用简易程序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311.69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技术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公司拟通过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完善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广泛利用外部资源,引进外部智力和技术成果,与国内高水平的科研单位或个人进行项目合作,解决在实际科研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实现国家级技术中心的科学化、实体化、实用化。该项目主要为公司的产品研发、药物规范化、民族药物系统发展建设提供服务,故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公司建设营销网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建设覆盖全国各地的扁平化、更加贴近销售终端的流通渠道,承载公司分散在全国各地的OTC销售队伍和处方药销售队伍;同时建立能够掌握市场前沿信息的营销数据库,形成营销信息的快速、高效沟通、交流、反馈机制,使公司营销网络更为网格化和立体化,提升公司营销能力,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进一步塑造公司和产品的品牌形象。该项目主要为公司产品的营销推广提供平台,故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3.天台山药业GMP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收购贵州世禧制药有限公司股权及增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公司于2014年6月3日、2016年6月30日分别吸收合并了全资子公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天台山药业有限公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世禧制药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天台山药业GMP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收购贵州世禧制药有限公司股权及增资”的实施主体、地点、方式等发生变动,公司吸收合并上述两家子公司时,原有的生产线、生产人员、专利、药品批件等转入公司,上述两家公司的所生产药品和公司的其他药品共同使用前处理车间、生产车间、包装线、厂房、管理人员、营销人员等。“天台山药业GMP生产线建设项目”从2014年开始无法再单独核算效益及现金流量;“收购贵州世禧制药有限公司股权及增资”项目2016年1-6月净利润为1,308.82万元,2016年7月1日后并入公司。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效益从公司总效益中区分出来存在较大困难和不准确性,公司无法单独核算上述项目的效益,上述两个项目的收益包括在公司的总效益中。 4. 中药饮片生产线及仓库建设工程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中药饮片生产线及仓库建设工程目前主要已完成仓库建设,由于仓库主要用于存放原材料、包装物、产成品等物资,无法为公司带来独立收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5.40T燃气锅炉站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40T燃气锅炉站项目目前成建设,由于燃气锅炉站为多条生产线输送蒸汽,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6. 提取一车间改扩建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提取一车间可生产8个品种的药品:咳速停糖浆、复方桔梗麻黄碱、感清糖浆、咳立停糖浆、强力枇杷露、养血当归糖浆、复方一枝黄花喷雾剂、益母草膏,无法单独区分各产品产生的效益,因此无法核算效益。 7. 13号楼建设工程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13号楼涉及片剂、胶囊剂多个产品的生产,无法为公司带来独立的收益及现金流量,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8.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永久性补充的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助力实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无法为公司带来独立效益及现金流量,因此无法核算效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之说明。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预计2025年税后收益529.00万元,而该项目2025年度未实现税后收益,贵州百灵虎耳草GAP种植基地项目预计2025年税后收益473.48万元,该项目2024年度实现税后收益17.38万元。本年度未能达到预期收益原因系两项目尚达不到全面推广条件,种植规模小 [注2]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软胶囊50亿粒生产线扩建项目预计2025年税后收益为79,625.32万元,该项目已于2017年9月29日完成30亿粒生产线建设,2025年度实现税后收益32,455.51万元。由于项目仅分期建设完成30亿粒生产线,本年度未能达到预期效益 [注3]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北京营销中心的房屋用于出租,本期实现的税后收益为-48.55万元 [注4]收购和仁堂少数股东权益产生的效益与“收购贵州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股权”项目合并考虑;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计算收购和仁堂2025年税后收益,该项目根据投资时点公允价值持续计量调整后数据计量,2025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279.89万元 [注5]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未预计收购正鑫药业2025年税后收益,该项目根据投资时点公允价值持续计量调整后数据计量,2025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4,583.81万元 [注6]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未预计收购生物肥业公司2025年税后收益,该项目2025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11.17万元。 [注7]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未预计建设糖尿病医院2025年度收益,该项目2025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2,968.95万元。 [注8]颗粒制剂车间改造项目本期实现的税后收益为1,253.43万元 附件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ST百灵 公告编号:2026-024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本次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注1]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四川长虹、博腾股份、重庆啤酒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2]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美利信、三圣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3]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长龄液压、鼎胜新材、达利凯普、杰华特、云意电气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共计213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报酬金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予以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认真核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情况;认为其审计团队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较好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等相关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均满足聘任条件,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ST百灵 公告编号:2026-027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差错更正涉及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2、本次前期差错更正,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由正值变为负值,公司相应年度业绩由盈利转为亏损;未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其他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续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州百灵”)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相关期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概述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公司披露的2019年、2020年、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据此责令公司对前期存在的财务造假行为进行更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及追溯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自查,经自查,公司在2019年、2020年、2021年、2023年年度中,未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按收入成本费用配比原则计提销售费用,导致销售费用存在错报。公司根据自查后的结果,对相应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了全面审计并出具了《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一)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 2019年12月31日 ■ 2.2020年12月31日 ■ 3.2021年12月31日 ■ 4.2022年12月31日 ■ 5.2023年12月31日 ■ 6.2024年12月31日 ■ (二) 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 2019年12月31日 ■ 2.2020年12月31日 ■ 3.2021年12月31日 ■ 4.2022年12月31日 ■ 5.2023年12月31日 ■ 6.2024年12月31日 ■ (三)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1. 2019年度 ■ 2. 2020年度 ■ 3. 2021年度 ■ 4. 2023年度 ■ (四) 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1. 2019年度 ■ 2. 2020年度 ■ 3. 2021年度 ■ 4. 2023年度 ■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重要差错更正情况。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3、《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 4、《2023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ST百灵 公告编号:2026-029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0: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212号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212号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61000(信封请注明“贵州百灵股东会”字样)。 采取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GZBLZQB@163.com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5月14日下午17:00之前发送电子邮件并来电确认或送达到公司。 3、登记地点: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212号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智 联系电话:0851-33415126 传 真:0851-33412296 电子邮箱:GZBLZQB@163.com 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212号 邮 编:561000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4”,投票简称为“百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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