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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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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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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6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及反担保安排(如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并将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进行披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该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保障公司业务有序开展,推动公司可持续化发展。同时,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6年度审议批准的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2.0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1,744.4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1.0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按照截至2026年4月24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昌驱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8号)核准,向胡仁昌等十四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92,24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8,5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67.5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6,132.4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893《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已经对上述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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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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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欧洲物流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保荐机构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5年,公司累计使用4,129,755.49欧元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外汇。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83.43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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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捷昌驱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捷昌驱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捷昌驱动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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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 “其他”为技术改造。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5,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4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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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昌驱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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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不包含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2,483.43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捷昌驱动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袁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袁野)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由公司以18.84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85,770,955股变更为385,760,95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385,770,955元变更为385,760,955元。
  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将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手续。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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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变动,本次注册资本减少和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3583 公司简称:捷昌驱动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所从事的经营业务涵盖了公司的全部主要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内部信息传递、资产管理、采购及付款管理、合同管理、生产与存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资金活动、全面预算、税务管理、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投资管理、信息系统一般控制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及付款管理、成本与费用控制、销售与收款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子公司控制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双重监督机制,内部控制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双重监督机制,内部控制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要求,针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全部业务及事项均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使其更加契合公司经营管理需求与长远发展规划,内部控制运行状况良好。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与监督效能,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与管理水平,助力公司实现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胡仁昌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ESG工作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
  √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 1年/次,由董事会审议批准ESG发展战略、目标及最终ESG报告,战略与ESG委员会研究制定相关方案、指导日常工作并审阅提交 ESG 报告,ESG工作组统筹推进实施、收集汇编信息并编制报告,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日常落实与信息报送,按流程完成ESG报告的编制与审定。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 :
  √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 公司制定了《ESG管理制度》,并将安全、质量、节能等议题融入管理层考核,推动ESG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公司将24个可持续发展议题纳入议题清单,并对其进行重要性评估,其中“社会贡献”、“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议题虽已识别,但通过重要性分析,上述议题在报告期内未造成实际或潜在重大影响,未达到公司设定的财务或影响重要性判定阈值,为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科技伦理”、“乡村振兴”议题相关内容,公司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771,509,928.5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5,770,95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588,996.0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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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审议董事薪酬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及考核情况,结合实际经营业绩,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换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徐铭峰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5年1月至5月;劳逸女士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5年6月至12月。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10万元整/年(税前)。
  (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三、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各位董事在讨论及审议本人薪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和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及披露。
  (二)上述津贴和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对象:公司及子公司
  ●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
  ●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求,本次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抵押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融资方式、担保方式及实施时间等与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确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授信业务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
  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拓展国际业务合作,公司进出口业务占比较大,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导致的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组合等相关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含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美元、欧元等相关结算货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指定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协议等相关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实施。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公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和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通过确定汇价在前而实际外汇收支发生在后,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从而锁定当期结汇、售汇成本。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一种金融合约,外汇衍生产品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派生出来的外汇交易工具。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能够有效控制相关风险。
  (五)交易期限
  本次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20,000万美元的额度内(含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美元、欧元等相关结算货币)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组合等相关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指定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协议等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实施。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合法安全的原则,以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虽然远期结售汇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趋势与预期发生较大偏离的时候,远期结售汇锁定的汇率可能低于市场实时汇率,从而造成公司的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或坏账,货款无法在预计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和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数额不能完全匹配从而导致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延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对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规范作出明确的要求,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和以公司正常经营生产为基础,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2、公司持续加强对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降低预测风险。
  3、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不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4、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且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交易。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相关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公司将积极采取上述风险控制措施。因此,本次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类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相关项目。最终会计处理以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一)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合作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持有的存单、商业汇票、信用证等金融资产。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但不得超过上述预计的资产池业务最高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开展资产池,实现以下目的:
  (一)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等资产存放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降低公司管理成本。
  (二)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等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有利于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资产到期回款的入账账户。入池质押资产和质押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期不一致会导致回款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增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资产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资产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资产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跟踪管理到期票据资产托收、解付情况,避免担保风险发生。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资产池业务期限和实施额度内决定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金融机构、确定合作条件、不同法人主体之间相互使用额度调配以及相关协议签署等,具体事项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实现公司票据等金融资产的集中统筹管理,全面盘活金融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袁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袁野)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由公司以18.84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85,770,955股变更为385,760,95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385,770,955元变更为385,760,955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偿清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8日起45天内(工作日的9:30-11:30;13:00-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劳逸
  5、联系电话:0575-86760296
  6、邮件地址:jczq@jiecang.com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发展质效,增强投资者回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深耕,精益生产赋能,筑牢经营根基
  公司始终聚焦线性驱动系统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主业,凭借持续的技术积累与市场深耕,逐步构建起成熟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多元化的产品矩阵以及覆盖全球的市场布局。公司生产的线性驱动系统广泛应用于医疗康护、智慧办公、智能家居、工业自动化、汽车零部件、机器人等多个核心领域,可精准匹配不同行业、不同场景的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专业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核心导向,深耕各细分市场,密切跟踪下游行业发展趋势,持续优化产品与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客户粘性与市场认可度,夯实主业发展根基。
  为进一步强化核心主业优势、提升全球市场交付能力,公司持续深化全球化发展战略,科学布局宁波、新昌、马来西亚、美国、欧洲五大生产基地,各基地定位清晰、功能互补、协同高效,可快速响应国内外客户的订单交付需求,有效规避国际贸易壁垒带来的风险,降低跨境物流成本,显著提升全球供应链的响应效率与稳定性。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守“尊重专业、求是创新、追求卓越、精诚共进”的核心价值观,以主业深耕为根本,以全球化布局为支撑,以精益生产为抓手,持续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提质增效工作筑牢坚实基础。
  2025年度,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36亿元,同比增长10.5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7亿元,同比增加40.87%;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亿元,同比增加52.56%。2026年,公司在巩固现有产品与服务优势的基础上,重点从三大维度发力:一是推进五大生产基地协同整合,优化产能配置,提升全球交付协同效率;二是深化生产环节精益化升级,优化生产流程、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品质;三是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删减冗余环节、明确权责分工,提升运营效能。通过多举措并行,持续提升公司经营质量与核心竞争力,不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为全年提质增效目标的顺利实现筑牢主业根基。
  二、科技赋能提质增效,强化创新驱动,培育新增长曲线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驱动生产发展,将研发创新作为核心发展战略,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主业技术升级与新兴领域布局,深化研发管理改革,整合全球技术资源,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落地,为提质增效工作注入核心科技动力,不断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在研发管理与体系建设方面,公司持续深化IPD(集成产品开发)体系落地,2025年已成功将IPD核心思想融入产品开发全流程,优化产品研发流程、规范研发各环节管控,有效提升了研发效率与成果转化率;2026年,公司进一步深化IPD研发管理体系建设,持续优化研发流程、强化过程管控,合理配置研发资源,实现研发资源的高效利用,为科技赋能提质增效奠定了坚实的管理基础。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技术资源整合,积极引入国外先进技术理念与技术成果,深度整合奥地利子公司LOGICDATA的专利资源与技术优势,进一步积累沉淀研发实力,加快核心技术迭代速度,持续提升企业技术竞争力。
  核心技术突破与产品创新方面,公司重点推进机器人执行器事业中心建设,集中优质资源攻克核心技术,实现核心驱动部件自主研发的突破性进展。2025年,公司空心杯电机总成顺利完成量产落地,旋转模组通过可靠性验证并进入整机厂多场景测试阶段,反向式行星滚柱丝杠持续推进工艺优化与材料创新,轮式机器人升降立柱已批量交付并落地多场景应用,为后续产品规模化量产奠定基础;2026年,公司聚焦核心产品升级,积极推动空心杯电机总成、旋转模组等产品从“小规模批量生产”向“规模化量产”跨越,进一步扩大产品应用场景。依托公司在驱控一体化设计、基础工艺研究、精密加工等方面的核心优势,构建起机器人执行器全栈式自研自制体系,有效缩短研发成果产业化周期,培育形成新的增长曲线,为公司长远发展注入新动能。
  在创新支撑体系方面,公司持续深化“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双轮驱动路径,全方位强化创新保障能力。一方面,持续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资源投入,优化研发投入结构,重点聚焦核心技术突破与新兴产品研发,进一步巩固行业技术领先地位;另一方面,深化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与专业院校、科研机构的紧密合作,搭建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引进高素质科技人才,优化内部人才培养机制,搭建完善的人才成长体系,打造一支匹配市场竞争与企业发展需求的专业化研发团队;健全科学的薪酬管理体系与激励机制,强化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充分调动研发团队的创新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升团队凝聚力与创新效能。
  在智能制造赋能方面,公司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机器换人战略落地,推动科技与生产深度融合。通过优化产线布局、扩大制造端自动化与智能化设备应用,结合精益化生产管理模式,持续促进产品质量改进、生产效率提升与生产成本降低,有效提升产品合格率与生产效能,实现科技赋能生产提质、效率提升,为企业高质量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内生动力,助力公司提质增效目标全面落地。
  三、坚守回报理念,优化分红机制,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始终坚守“提质增效重回报”的核心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到投资者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始终将回馈投资者、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之一,遵循“回报与发展并重”的原则,在兼顾经营业绩稳步提升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通过稳定、合规的分红方式,积极回馈全体投资者,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为进一步健全投资者回报体系,公司持续优化股东分红机制,不断完善回报长效机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行业发展趋势及监管要求,科学制定分红策略,确保分红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持续性,既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诉求,也为公司后续研发投入、产能扩建、业务拓展预留充足资金,实现投资者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的有机平衡。
  2025年度,公司结合全年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制定了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拟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20亿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0.11%。近三年(2023-2025年)公司始终保持稳定的分红节奏,严格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持续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回报,三年累计现金分红达3.00亿元。2026年度,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政策,将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平衡稳定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积极推动投资者回报工作,建立长期稳定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公司始终将规范治理作为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以“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规范治理水平”为核心,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营运作流程、强化投资者沟通互动,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为提质增效目标落地见效提供坚实保障。
  在规范治理建设方面,公司将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确保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监督有力。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利润分配方案等关键事项,均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充分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梳理经营管理各环节的风险点,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内控执行监督,常态化开展内控自查自纠,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与合规风险,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规范有序。
  在信息披露管理方面,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始终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范围、流程、责任与标准,确保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6年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地在指定媒体发布定期报告、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公告、重大事项公告等各类信息,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获取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状况、战略规划等相关信息,切实维护信息披露的公信力,保障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
  在投资者沟通方面,公司将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将其作为连接公司与投资者的重要桥梁,着力构建多渠道、常态化、深层次的投资者沟通体系,切实提升沟通实效。公司整合投资者互动平台、专线电话、电子邮箱、业绩说明会(不低于3次)、投资者调研、线上交流等多种沟通形式,为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沟通渠道,确保投资者诉求能够及时传递、妥善回应。同时,建立健全沟通反馈机制,对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梳理、跟踪落实,并及时向投资者反馈处理结果,形成“沟通-反馈-改进-提升”的良性循环;针对性开展投资者沟通活动,帮助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不断提升投资者满意度和认可度。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筑牢合规经营底线
  公司始终将“关键少数”的履职管理与风险防控作为规范公司治理、推动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关键少数”在公司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常态化开展“关键少数”职责履行监督与风险排查工作,持续强化对“关键少数”的履职支撑,不断提升其履职能力与责任担当,确保“关键少数”依法履职、规范履职。
  为确保“关键少数”精准把握证券市场规则、监管政策要求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积极组织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专业培训,重点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公司治理规范及提质增效相关要求,不断夯实“关键少数”的专业基础,强化其合规意识、责任意识与自律意识,引导“关键少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其履职行为合法合规、贴合公司发展需求,切实发挥“关键少数”在公司治理、战略落地、风险防控中的引领作用。
  六、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计划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等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4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仁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述职。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9、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9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陆小健、吴迪增、房宏强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9、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与经营绩效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沈利刚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余宋平
  ■
  姓名: 孙瑶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钟建栋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立信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0.00万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审计费用为20.00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相同。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任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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