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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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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内股份数后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智能化系统集成。公司作为中国建筑装饰行业领跑者,充分发挥企业标杆作用,推动产业化进程,引领科技创新,致力于打造“一体化”大装饰蓝海战略,在大型公共建筑装修、高端星级酒店、高档住宅精装修和智能化系统集成、工业化装配式装修领域保持领先地位。公司连续19年获得“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第二名”,亚厦幕墙连续8年获得“中国建筑幕墙行业百强企业第二名”,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公司是行业首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全国建筑装饰行业首批AAA信用等级企业”“亚太最佳上市公司50强”,是行业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和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公司。公司于近年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荣膺“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是行业内第一家荣获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
  公司秉承“以匠心和创新创造美好人居,成为城市建设的贡献者和行业升级的引领者”的愿景,以“诚信务实、艰苦奋斗、创新变革、感恩怀德”为核心价值观,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紧跟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趋势,坚定不移地实施装配式装修发展战略,同时以数字化管理体系为引擎,持续探索前沿信息技术在项目建设全周期的融合应用,实现全过程、全要素的量化管控和数据闭环,并充分发挥公司示范作用,致力于推动行业向工业化、智能化、数字化的绿色可持续方向不断前行,为实现国家“双碳”目标持续发挥着自身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以“让客户的等待变成期待”为使命,持续深耕主业,在酒店、办公、公建、康养等多元化业态保持高水准交付。公司相继承建了北京APEC峰会、杭州G20峰会、厦门金砖五国、上合组织天津峰会场馆等国家大型会议主场馆;深圳国际交流中心、横琴天沐琴台项目等大体量地标性项目;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厦门新机场等重大交通枢纽工程。公司从国家重大主场外交工程、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布局,到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响应中央“好房子”建设号召,以最高标准精雕细琢每一个重点项目。
  近年来,公司与住建部、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等业内权威单位共同主编了关于建筑工业化装配式装修、绿色建筑的相关规程与标准,截至2025年,已经批准发布《建筑工业化内装工程技术规程》(T/CECS558-2018)、《装配式内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33/T1168-2019)、《职业技能考评标准装配式内装工》(TZ0119-2020)、《装配式内装评价标准》(DB33/T1259-2021)、《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管理标准》(T/CECS1310-2023)、《绿色建筑湿法装饰装修标准》(T/CBDA72-2023)、《重庆市工业化内装修评价细则》(渝建标〔2022〕32号)、《四川省钢结构住宅装配式装修技术标准》(DBJ51/T 222-2023)等。从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到工人职业技能考评标准,作为工业化装配式装修领域的龙头企业,在充分参与对工业化装配式行业制度建设的同时,公司也不断丰富和加强自身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技术领先优势,产业体系优势,稳固行业领先地位,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有序发展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业务承接模式
  公司对设计、施工的承接一般通过招投标模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主动承揽模式两种方式。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和甲方(业主)要求进行招标的项目,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投标。对于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投标且甲方(业主)不要求招投标的部分项目,由公司业务员开拓业务渠道并进行业务联系。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材料包括标准品、非标准品、石材和木制品等建筑装饰材料。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所需材料的采购模式分为三种:①集中采购模式:集采中心按照项目材料使用计划,从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源库的供应商中选择优质供应商,通过招标或议价模式,选择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由其供应材料。②甲指乙供采购模式:项目材料为甲方(业主)指定品牌、供应商的,由集采中心与指定品牌供应商通过议价谈判后,并与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由其供应材料。③甲供材料采购模式:材料由甲方(业主)自行采购,材料采购合同由甲方与供应商签订,公司只负责施工。
  公司项目施工所需的辅材辅料/物料、零星材料由于采购灵活度高、金额小,一般需在项目当地采购,故由公司集采中心授权分公司或项目部材料员进行采购。
  3、施工模式
  公司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的精细化施工管理模式。项目合同签订后,工程管理中心根据项目性质、项目经理过往施工经验等方面因素,选拔合适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再根据合同及项目情况组建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包括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预算员、采购员和一大批优秀的、经验丰富的一线施工人员等。具体施工过程中,公司也与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劳务分包公司派出部分施工人员在公司项目团队主要人员的组织管理下进行施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竣工验收和资金结算模式
  对于已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项目,公司将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等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公司的工程款结算流程分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竣工决算款及质量保证金等阶段,具体结算情况根据完工进度和合同约定而定。
  (二)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18亿元,实现营业利润3.6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30亿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2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20.2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2.58亿元。公司业绩驱动主要因素如下:
  1、政策驱动行业转型提供良好市场机遇
  2025年,在“双碳”战略、绿色节能建筑、“好房子”等多项政策的持续推动下,节能减碳、绿色环保等概念持续深化,通过使用绿色建材、应用节能技术,可以减少建筑装修装饰全生命周期中的碳排放总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同时,随着消费升级、产业创新,“无异味”“零甲醛”等多种环保低碳家居产品逐步进入消费者视野,推动装修装饰业务中绿色建材的应用占比持续提升。面对政策推动、需求拉动带来的市场机遇,公司将践行“好房子”标准,坚定不移地实施装配式装修发展战略,在深耕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寻求并开拓装配式装修市场,不断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业务规模。
  2、公司自身优势
  公司以技术创新推进转型升级,走“建筑工业化+建筑信息化”的特色之路,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的科技含量和技术创新,加速推进装饰工业化进程;公司深耕装配式绿色建筑优质赛道,夯实材料端降本提质,提升生产端智能高效,强化设计端精细快捷,夯实施工端增质保速,助力进一步打造一流工业化供应体系,将传统装饰项目的成功经验加以总结并辅以现代制造业的先进管理理念提炼出一套逻辑严密的市场策略。公司聚焦装饰主业,深耕属地化市场,积极拓展新业态。
  报告期内,公司以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指引,围绕提质增效的治理方针,致力于技术革新和数字化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为“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力量。在技术层面,通过实施“工业化装配式装修”战略,构建绿色建材与装配化技术体系,智能制造预制化生产,实现现场安装工序减少70%、施工提速50%及99.9%的质量均一性,技术革新驱动业务变革,为企业提质增效注入动力;在数字化层面,围绕“人”这一核心要素,打造集成关键岗位90%以上工作内容的数字化工作台,赋能员工“快速上手”与“精准下手”,实现资源智能匹配与项目精细化管控,并通过自研劳务管理系统达成派发、验收、绩效及工资日结的全流程数字化,破解劳务管理难题;公司正以此路径持续铸造建筑装饰行业标杆,并呼吁与同行携手推动行业向更安全可靠、高水平发展方向转型。
  (三)公司工程施工模式介绍
  1、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管理模式为自营管理模式,即公司直接分派团队去管理工程项目的一切事项,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均为公司在编人员,工程材料全部由公司集采中心统一采购,所有进出项目资金由公司直接收支,劳务作业人员全部由专业劳务公司派遣。
  自营项目由公司总部直接管理,公司采用复合矩阵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项目根据合同造价情况,完善项目组织架构,配置充足的施工、质量、安全、资料、技术等管理人员。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在接受项目经理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同时,还要接受公司相应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控制等公司采取多维度管理形式,施工现场项目部对所有操作工人实施直接管理,工管中心运营管理部对项目部实行监督管理。公司质量安全部、运营管理部、深化设计部、法务部等对项目各方面管理实行监察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施工各个环节,保证项目施工能够满足合同规定和国家验收规范要求。但项目管理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表现为:
  (1)决策周期长。因为项目上的各项费用和重大决定都需要通过公司的制度流程逐级审批,有大量的项目决策和决定需要公司各级领导作出,较长的流程会增加事情的决策周期。
  (2)制度执行风险。公司的制度流程从制定到宣贯到彻底落实执行需要一个比较长时间,而且执行过程中很可能发生偏离,因为项目较多,每个项目的情况也不一样,制度因地制宜的优化也需要长时间的完善。
  (3)多重管理风险。一个项目既受到项目的管理指令也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指令,存在多重管理的风险,无形中增加了管理成本和降低了执行效率。
  (4)资金风险:工程项目各个环节和不同时期,均存在资金风险。
  2、工程项目情况介绍
  2025年公司承接了包括住宅、酒店、办公、公建、商场、EPC模式、装配式工业化等多类型的业务,涉及全国各个省市。2025年公司装饰(不包含子公司)在建项目合计231个,完工项目82个,涉及EPC项目12个,工业化装配式项目16个,公司对项目从成本、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把控,项目进展状态良好。幕墙项目除现场安装实行劳务分包其余项目均自行施工,幕墙项目劳务专业分包占业务约15%。
  3、公司在项目管理及项目融资方面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优势
  ①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先进的管理方法。根据项目专业管理所要求的内容,工管中心成立了不同的专业职能部门专门支持和配合项目部管理工作。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各职能部门参与程度也不同。在项目管理上,采用分段管理模式,从工程项目的启动阶段→工程项目规划阶段→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项目收尾阶段→工程项目维修保养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职能部门参与,清晰明确的部门分工与配合给一线的项目管理提供了强大的后备支持。
  ②工程经验丰富。公司项目涵盖超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高档住宅楼、酒店及高端写字楼、会所及商业地产,形式多样,结构各异,通过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建设,公司积累了大量宝贵的工程建设经验。通过使用功能的类比、对比,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一些施工流程制度,既为公司以后的项目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也不断完善项目的管理体系。
  ③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储备充足。公司一直非常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通过对外招聘和对内培养储备了大量各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注册建造师(包括一级、二级)455名,项目经理386名,设计人员787名。
  ④技术研发力量雄厚。在项目的实际施工过程中,针对不同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公司成立了专门的技术应用研发部门进行研究和总结,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程技术指导书和制度。
  ⑤先进技术软件的应用。公司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和顺应行业的发展,在技术管理上和国际项目管理要求接轨。公司成立BIM中心,利用BIM技术解决工程上的艰难复杂问题,通过三维图形的绘制展示等等举措,可以大大减少项目施工中的风险。
  (2)劣势
  公司在全国的市场布局虽已形成,但仍旧需要扩大自己业务范围,增强公司在装饰装修行业的领导地位。公司的制度流程体系还在不断的完善优化过程中,除了从内部提拔成长较快的员工,还需要大量引进各方面的专业人才。近年来公司在技术专利上收获频频,完工项目获得了众多国家级和省市级奖项,但仍需继续发展和探索核心技术,立足当下,做长远规划和努力。
  4、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情况介绍
  公司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秉承“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之命脉”的宗旨,学习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坚持“一流的施工,一流的管理”的总指导思想,从全面质量管理、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参与质量管理三个方面建立了适合企业发展的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质量控制执行标准主要包括:(1)行业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建筑工业化内装工程技术规程》;(2)公司标准:《质量安全检查管理办法》《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Q/YSJ13001-2015》《项目策划管理规定》《项目实施计划管理》《装饰工程技术资料标准表单填写手册Q/YSJ07001-201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账填写手册Q/YSJ13002-2015》。
  公司在质量控制措施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方式:(1)施工前提前做好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和审批;(2)在施工过程中针对项目设置的质量控制重点部位加强控制;(3)施工阶段做好施工技术控制、施工准备控制和工程质量检验验收控制;(4)实行工程质量月度和季度检查,提出整改措施,编制安全质量简报,通过“PDCA”循环原则,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管理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水平,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12楼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按以下方式预约:
  时间:2026年5月14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联系人:梁晓岚
  电话:0571-28208786
  传真:0571-28208785
  邮箱:yashair@chinayasha.com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评估暨完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切实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并落实监管要求,结合公司情况,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以下简称“《估值提升计划》”)。现将2025年度实施效果评估与后续完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估值提升计划2025年度评估情况
  (一)聚焦主业
  2025年,全国建筑业企业(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0.38万亿元,同比降低5.43%;完成竣工产值12.16万亿元,同比降低10.05%;签订合同总额69.90万亿元,同比下降3.24%,其中新签合同额31.53万亿元,同比下降5.5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13.52亿平方米,同比减少15.03%;房屋建筑竣工面积29.51亿平方米,同比减少12.02%。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专注主业,弘扬“使命必达”的精神、树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抢市场”、“提质效”和“降负债”三大维度,稳健经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18亿元,实现营业利润3.6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3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20.2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2.58亿元。
  (二)投资者回报
  公司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实施分红方案。2025年,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现金分红90,912,506.58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03%。
  (三)价值传递
  2025年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61份、定期报告4份,举办业绩说明会1次,保持“互动易”平台回复率100%,认真热情接待投资者来访,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留言,耐心接听投资者的咨询电话,与证券相关机构及投资者建立了畅通的渠道,保持了较好的沟通与交流。公司连续多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B类”评价。
  (四)规范治理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治理结构。2025年,公司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调整组织架构,不再设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构建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管理层为核心的新型治理体系;公司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34项,新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发布《估值提升计划》,树立回报股东意识,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维护股东利益。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完善情况
  (一)稳健经营,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总基调,专注主业,弘扬“使命必达”的精神、树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以清晰路径、坚定步伐决胜新征程,核心聚焦市场维度、资产维度、运营维度、组织维度的四大行动方向,应对行业变局、把握时代机遇。
  1、市场维度-价值深耕,赋能客户
  (1)以标杆区域为参照,把品质提升作为公司交付的中长期战略,通过施工标准化建设、技术赋能等,提升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打造卓越交付组织,激活回头客增长动能,以组织优化为抓手,激发交付组织活力,属地化配备能述标、能打仗的核心项目团队。将客户满意度、回头客转化比例、优质客户培育成效纳入项目团队核心考核指标,推动交付组织从“施工执行”向“客户经营”转型。
  (3)树立“打样即打单”意识,深入学习成功工作经验,提炼打样拿单的核心逻辑与操作方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打样拿单成功模板,将每一个样板工程都打造为展示公司实力、撬动后续订单的核心载体。
  (4)深度服务与赋能客户,筑牢增长根基。
  (5)公司秉持开放竞争、能者为先的原则,订单承接不设区域壁垒、不划组织边界,各区域主动开拓、全力争取;交付端同步实行开放机制,与营销高效联动、形成攻坚合力,落地执行各区项目。
  2、资产维度-啃骨拔钉,清审清收
  (1)攻坚外审提效,强化闭环管控
  公司将审定节奏全面前移、应移尽移,构建结算与回款深度绑定的闭环管理体系。各部门强化协同联动,严格把控全流程,加强审核监督,确保审定结果合法合规,争取最大效益化。
  (2)深化内审攻坚,清除管理积弊
  公司将持续加大力度、扩大覆盖面,以实测实量为依据,对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开展精准核减,有据可查;追根溯源,完善采购、仓库、分包、付款等关键环节制度流程,强化材料全流程闭环管理,推行项目电子签名签章,从根源上堵住管理漏洞。
  (3)聚焦现金流,严控项目回款
  聚焦高利润、高回款的项目,严格管控项目投入产出;对于长周期的应收账款,分类分级,精准施策;对于疑难项目,加强业务、法务的深度协同;提升售后维修管理效能、推动质保金高效回收。
  3、运营维度-品质强基,成本精控
  (1)全方位深化质量管理,推动质量强基
  公司将以“品质强基行动”为核心,秉持“干工程、立牌子、塑形象、拓市场”的理念,通过四项关键举措筑牢质量生命线:以标杆项目为引领推广优秀经验,以质量安全刚性管控守住质量红线,以公司平台下沉、项目服务做实专业管理打通堵点,以自主加工产能,构建“专业分包协同+自主加工保障”双轨模式适配高端市场需求,最终以策划、资源、管控为支撑,实现工期与质量双保障,打造经得起检验的精品工程。
  (2)强化全周期项目管控,深挖项目盈利
  公司以投入产出管控为核心推进进度管理,重点强化三大环节协同:深化设计环节,加强项目部与设计部联动;材料供应环节,建立主材价格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精准把控下单时机;资金保障环节,通过业财融合合理调配资源,聚焦有效产出项目。
  (3)深化劳务管理体系建设,巩固成效提升
  公司将持续优化劳务管理体系,通过强化工期节点把控、引入装配式施工工艺,优化施工节奏,有效降低因工期延误引发的劳务成本增加问题,落实“前置管理、主动化解”原则,加强项目现场各环节协同管控以降本控险,固化深化成果,打造优质队伍。
  4、组织维度-淬炼思想、人才为先
  持续夯实文化是公司毫不动摇的信念和永恒的主题。公司将贯彻“对标顶尖、只争第一;解决问题、结果导向;不找借口、只找方法;坚定决心、使命必达”三十二字准则,继续加大对人力资源的投入,加快人力资本的增值速度。锚定业绩导向,对绩优者给予精准激励与发展空间;全面贯彻“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人才战略,构建“一线历练一复合培养一梯队晋升”的成长路径,打造梯次分明、新生力量充沛、战斗力强的人才梯队。
  公司将以客户为中心,以项目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走深耕路线,稳慎落实降负债任务,牢筑公司健康发展基石;强化人才工作,深化信息化建设,积极绿色创新变革,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适时并购,强化核心竞争力
  围绕公司主业,寻找合适的并购重组标的,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债权等工具,适时开展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强链、补链、延链,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范围,获取关键技术和市场,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
  (三)长效激励,激发主观能动性
  公司将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研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适时推出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在内的各类工具,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稳定分红,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三种方式。公司若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该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将持续严格落实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为投资者提供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与投资者特别是长期价值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规范信披、畅通沟通、精准监测,保障投资者权益
  1、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坚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常态化举办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积极回复投资者的提问和诉求;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投资者热线、邮件、互动易、调研等沟通方式,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将股东关切问题及时汇总呈报给公司董监高,持续关注投资者的期望和建议,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响应投资者诉求。
  2、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优化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从投资者的需求出发,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始终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除了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外,公司信息披露力争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便于投资者阅读和理解,减少冗余信息披露,提高公告的可读性,为投资者的价值判断提供充分的依据。
  3、舆情监测管理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公司应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监测结果及突发事件预控的程度对突发事件进行确认。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公司通过舆情监控工具,及时监测、汇集、研判舆情提前应对;公司已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处理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股价等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影响证券市场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予以解决的风险事件,维护公司形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健康发展。
  (六)维护信心,回归内在价值
  公司分别于2019年、2024年实施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260,639股,累计回购金额349,973,022.3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综合考虑股权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等因素,适时使用自有资金或利用回购专项贷款等政策,开展股份回购。维护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
  公司将加强与股东的沟通联系,鼓励控股股东及公司主要股东在符合现实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积极协助主要股东完成增持计划发布,密切关注主要股东增持进展或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现任董监高严格遵守减持新规要求,长期坚定持有公司股份,显示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认同。
  (七)加强内控,优化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营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同时,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提供便利条件,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工作,持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法规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同时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持续优化,促进公司更加合规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三、风险提示
  1、本报告不代表对公司股价、市值、未来业绩等方面的承诺,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计划实施效果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其他风险提示。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修订稿)
  二〇二六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
  3.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1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8人,其他人员不超过13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41.96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自筹资金。公司不存在因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亦不从公司提取激励基金。
  5.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692万股,涉及的股票数量约占审议本计划(草案)的董事会召开前公司股本总额133,999.65万股的1.26%。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3.63元/股。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7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时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解锁,锁定期为12个月。
  8.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9.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0.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确定标准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经董事会认定有卓越贡献的其他核心员工。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参与名单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
  2、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1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二)参加对象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为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6,141.96万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为3.63元/股,拟认购股份总数上限为1,692万股。
  ■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的出资比例具体如下:
  最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名单及认购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若部分员工出现放弃认购情形,董事会可授权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计入预留份额,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公司法定高管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207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期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12.23%。预留份额暂由公司员工丁洁岚(身份证:330682********8524)代为持有,丁洁岚仅为预留份额代持而不享有该部分份额对应的权益(包含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参加对象及认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考虑到该安排对丁洁岚产生资金占用影响,因此预留份额持有人认购出资额为预留受让价格加年化6%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预留份额适用于与本持股计划相同的锁定期。若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该预留份额仍未完全分配,则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剩余份额的处置事宜。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及购买价格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6,141.96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自筹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公司不存在因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亦不从公司提取激励基金。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1、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于2019年1月22日公告了《回购报告书》。截至2019年3月13日,该次回购事项的实施事项履行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301.42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6%。
  2、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股票规模不超过1,692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6%。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非交易过户完成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数量做相应调整。最终标的股票的过户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692万股,涉及的股票数量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26%,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1、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3.63元/股,为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合理性说明
  (1)本员工持股计划以鼓励员工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为导向,共享收益进而提升公司核心人员的稳定性和积极性,引导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实现价值。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的定价参考了相关政策和上市公司案例,结合公司前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效果、近几年公司股价走势、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后形成的方案。首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留住核心人才,调动员工积极性,保持公司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企业的稳定与发展是一个充满风险和挑战的过程,核心人才是支持企业正常运作和发展过程中重要的中流砥柱。公司所处行业人才竞争激烈,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化配置,是公司努力持续深化和完善的重要课题。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价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实施效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将提高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将员工的收益和公司的绩效结合在一起,这对公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同时,基于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设置了具有挑战性的业绩考核指标,同时对个人也设置了绩效考核,有效的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紧密捆绑在一起。
  (3)本员工持股计划兼顾了公司、员工的承受能力和激励效果,购买价格充分考虑了员工薪酬水平等综合因素,能够匹配员工整体收入水平并起到较好的激励作用,同时兼顾了公司对股份支付费用的承受能力,避免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经济情况造成不利影响,保证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综上,公司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合理合规,兼顾了员工和公司、股东的利益,有效调动参与对象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工作热情,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快速发展。公司不会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持有人业绩考核
  为体现激励与约束对等,有效绑定公司与员工利益,使员工长期关注公司发展以更好的实现激励效果,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以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条件。
  1、考核指标
  (1)公司层面考核
  管理委员会根据如下公司指标考核条件考核持有人,如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管理委员会有权调整公司指标考核条件:
  公司考核指标:
  ■
  公司考核指标中,公司各年度净利润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其中公司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剔除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金额)。
  (2)个人层面考核
  持有人在考核期限内的每个年度内,由管理委员会确定个人指标考核结果,持有人必须通过该个人指标考核,持有人如通过该个人指标考核的,则获得对应的个人考核系数。持有人须配合公司完成每年度个人指标考核所涉相关数据表单指标的确认工作,由于持有人未尽配合义务导致数据表单指标未完成确认的,视为持有人未通过当年度个人指标考核。个人指标考核结果包括个人岗位考核系数及个人业绩考核系数两部分。
  个人考核岗位结果与个人岗位考核系数的对应情况如下:
  ■
  同时,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持有人所属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当年度的业绩情况确定持有人当年度的个人业绩考核系数。
  当年度个人考核系数=当年度个人岗位考核系数×当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系数
  2、考核与归属结果
  持有人只有在公司当年度净利润达到目标净利润的情况下,才可以获得当年度个人考核系数,否则当年度个人考核系数为0。调整后归属持有人的当年度份额=X+Y,其中X=归属持有人的当年度份额×50%,Y=归属持有人的当年度份额×50%×当年度个人考核系数。
  若公司2021年至2023年3个考核年度合计净利润大于22.68亿元的(公司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剔除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金额),且3个考核年度归属全部持有人的份额合计小于全部持有人认购份额的65%,则在2023年度考核结束后,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公司业绩达成情况,将归属全部持有人的份额补足至全部持有人认购份额的65%,补足部分届时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具体分配方式。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本员工持股计划于2021年11月完成标的股票的过户,过户日股票市场价为7.26元/股(暂以2021年9月2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约为0.61亿元,则2021年至2023年本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初步测算如下:
  单位:亿元
  ■
  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存续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从长远看,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显著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改善经营成果。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限及其合理性、合规性
  (一)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时起计算。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考核结果分三期归属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各持有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期限满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分别按照33%、33%、34%的比例分期进行归属。经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协商同意提前归属的,则按照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提前归属。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合理性、合规性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7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时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七、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如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决定持股计划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会议
  公司员工在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由全体持有人组成。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一)持有人会议的职权: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授权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授权管理委员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对计划资产进行清算;
  4.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授权管理委员会主任在本持股计划清算分配完毕前具体行使本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的股东权利;
  5.决定是否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
  6.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二)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5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4.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1.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2.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每份计划份额有一票表决权,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5.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形成持有人会议决议。
  6.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7.为充分体现便利以及效率,持有人会议也可以通讯、书面表决等方式进行。以通讯、书面方式审议并表决的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当保障持有人的充分知情权和表决权。
  (四)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参加持有人会议和行使表决权;
  (2)按其持有的份额比例享有相关权益。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担保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按认购员工持股计划金额在约定期限内出资,按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承担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风险,自负盈亏;
  (3)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得要求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4)遵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
  (一)管理委员会的选任程序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
  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提名候选人,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二)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以上1至5条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管理委员会行使的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提请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延长;
  4.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5.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6.管理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7.办理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归属的全部事宜;
  8.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将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
  9.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对计划资产进行清算;
  10.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1.对员工所持本计划的份额对应的权益进行分配;
  12.负责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办理退休、已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持有人的相关事宜;
  13.其他职责。
  (四)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经管理委员会授权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3.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4.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5.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管理委员会的召集程序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4.发出通知的日期。
  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六)管理委员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1.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2.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3.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4.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决议,并由管理委员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一)自行管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计划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管理委员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事宜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归属的全部事宜。
  5.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
  2.现金及产生的孳息
  3.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1.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质押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3.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有权归属或者归属的,由管理委员会进行权益处置和分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归属安排择机出售全部或部分可解锁、可归属标的股票,并进行收益分配。
  (2)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安排将可解锁、可归属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孳息等)时,员工持股计划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有权归属份额进行分配。
  (三)员工持股计划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1.税收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其纳税义务。
  2.费用
  (1)证券交易费用
  本员工持股计划应按规定比例在发生投资交易时计提并支付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
  (2)其他费用
  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之外的其他费用,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协议,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中支付。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及决策程序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必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由管理委员会进行分配。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由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协商决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或者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的,则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十三、持有人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一)失去参加资格的情形
  持有人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被管理委员会根据本计划规定取消资格的,其持有的份额按持有人出资原值与其中X部分对应的权益净值孰低的价格由员工持股计划收回或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持有人,且持有人在之前年度内已取得的全部收益须以现金形式全额返还给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1.持有人收取商业回扣;或通过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移公司的可得利益;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2.持有人或与持有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任何方式受雇于或代表任何其它第三方从事与公司或其关联机构类似或有竞争性业务之工作,以任何方式担任与公司或其关联机构业务类似或有竞争性业务的任何其它公司﹑企业﹑事业﹑团体﹑组织之个人所有人﹑合伙人﹑股东﹑董事﹑经理﹑监事﹑顾问或其他之职务。
  3.持有人从事: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或,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公司有关的保密制度,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4.持有人损害公司的企业商誉和品牌知名度,且未维护、创造公司股份的企业商誉,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的。
  5.持有人未服从公司出于经营管理需要对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岗位、工作职务、工作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团队等进行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持有人未服从:公司出于经营管理需要对其进行母子公司/关联公司的工作调动;或,公司基于持有人身体状况、岗位调整、市场经营环境等情况发生变化而对其的工资收入、工资结构进行调整;或,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公司指标考核条件、个人指标考核条件、总考核中的权重比例分配及相应的考核结果。
  7.持有人擅自将其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予以转让、退出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8.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被相关机构查封、扣押的。
  9.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不达标而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10.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情形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从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时扣回损失金额。
  (二)持有人出现离职、退休、死亡或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如下:
  1.持有人离职
  (1)持有人由于以下原因离职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持有的份额按持有人出资原值与其中X部分对应的权益净值孰低的价格由员工持股计划收回或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持有人:①持有人擅自离职的;②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③触犯法律法规、违反职业道德、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或从公司离职,或因上述原因导致公司依法解除与本人劳动关系。
  (2)持有人主动辞职或因劳动合同到期后与公司协商一致不续签离职的,管理委员会有权提前终止持有人资格,但持有人已取得的权益无须返还公司,管理委员会有权将其持有的未归属份额及此前已归属持有人而尚未出售的份额按持有人出资原值与其中X部分对应的权益净值孰低的价格收回或转让给指定管理委员会的持有人。
  2.持有人退休
  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未被公司返聘的,则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已归属部分不作变更,未归属部分按持有人出资原值与其中X部分对应的权益净值孰低的价格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或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持有人。如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被公司返聘的或已在返聘期内的,则持有人有权继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3.持有人身故
  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则其持有的未归属份额按持有人出资原值与其中X部分对应的权益净值孰低的价格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或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持有人,但此前已归属持有人而尚未出售的归属份额对应的权益,归持有人继承人所有。具体的出售安排由管理委员会届时另行决定。
  4.持有人发生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
  持有人发生其他不再适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的,由管理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十四、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
  由管理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进行出售及收益分配;如决定分配,则管理委员会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对持有人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收益进行分配。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有权归属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有权归属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应回避表决,除前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将独立核算,在相关操作等事务方面将独立运行,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仍存续的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权益不予合并计算。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2022年3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3月29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数为1,6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解锁,共1,6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设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潘国锋先生、杨建忠先生、郦佳净女士担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经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潘国锋先生当选管理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
  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及公司利益,并达到有效激励员工、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结合行业发展阶段、资本市场趋势,公司决定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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