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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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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ST华闻 公告编号:2026-012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没有涉及变更以往出资人组会议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2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普通股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5.主持人:董事长宫玉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3人,代表股份335,984,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2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2,506,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51%。(关联股东海南联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席会议,代表股份99,870,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04%,其回避表决。)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9人,代表股份93,608,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69%。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的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42,170,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42,300,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48%。(关联股东海南联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席会议,代表股份99,870,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04%,其回避表决。)
  通过网络投票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1人,代表股份93,814,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9人,代表股份93,608,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69%。
  4.公司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参加或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管理人代表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提案采用现场逐项记名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审议并通过《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710,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48%;反对4,27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21%;弃权1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关联股东海南联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席会议但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99,870,071股。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00,244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海南联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席会议但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99,870,071股。
  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41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56%;反对4,27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07%;弃权1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7%。
  4.表决结果:
  该议案获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获得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汇业(海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文芳、王雨珂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出资人组会议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ST华闻 公告编号:2026-011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2月26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琼01破申70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6年3月2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复函》[(2026)琼01破16号之二]及《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之一],海口中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026年2月28日,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026年4月9日,华闻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026年4月9日,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2026年4月27日,华闻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及参会情况
  华闻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6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律泊智破会议系统(https://huiyi.lawporter.com/)”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主要包括以下三项议程:
  1. 管理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规则进行说明;
  2. 管理人简要介绍《重整计划(草案)》,并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
  3. 管理人回答债权人的提问。
  出席及列席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人员包括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代表、债务人代表、职工代表。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截至2026年4月27日15时,表决期限已经届满,表决结果如下:
  (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计23家,占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数量的92%;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71,419,710.71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89.95%。
  (二)普通债权组
  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计53家,占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数量的94.64%;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2,179,824,521.15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7.50%。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因此,《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风险提示
  (一)《重整计划(草案)》已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已经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尚未获得海口中院裁定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海口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八)项、第9.1.5条以及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海南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之日(即2025年4月22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三)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至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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