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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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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6-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环保业务,由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集中运营开展。中晟环境以全力打造环保行业环境系统服务商为基础,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为宗旨,秉持“坚持创新发展,肩负绿色使命”为理念,践行知行合一的精神,以城市环境、工业环境、土壤环境、环境(风险)评价为四大产业体系。公司业务模块主要分为环境修复工程、运营服务、咨询技术服务。环境修复工程分为废水工程、河道治理、生态修复、废气工程、市政工程、土壤修复工程;运营服务分为工业污水处理服务、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服务;咨询技术服务分为环评咨询服务、土地调查技术服务。经过多年深耕,公司环保业务体系日趋完备,全面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土壤修复、环境工程EPC及环境咨询服务等多个领域,在长三角区域具备相应的市场影响力。公司依托多年项目实施经验与行业积累,已构建形成环保领域全链条综合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环保行业正处于深刻的转型发展阶段,在政策引导、技术革新和市场需求的共同驱动下,整体呈现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核心发展变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发展模式转型及市场规模明确,行业正逐步告别过去依赖规模扩张与资本驱动的增长模式,迈入以专业化能力为核心竞争力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根据《加快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纲要(2021-2030年)》提出的发展目标,到2030年我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规模有望达到3.9万亿元,未来五年将保持年均8%以上的增速,市场空间依然广阔,但增长方式正发生深刻变革;二是发展重心转向存量优化及双向调整,行业发展重心已从增量市场转向存量优化,针对过往积累的大量低效环保设施,开展专业化修补升级成为必然趋势,这本质上是对早期建设项目的“专业化再审判”,推动行业实现“专业替代非专业”的良性洗牌;同时,行业需求端与供给端正发生深刻双向调整,聚焦于安全稳定、绿色低碳的需求导向与高质量、高专业化的供给升级;三是技术发展导向明确,未来环保行业将更加注重技术创新与智能化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将不断深入,持续推动环保产业向智能化、高效化方向转型;四是行业格局持续优化,未来五年环保行业集中度将显著提升,行业龙头企业正通过并购重组、战略聚焦等方式优化业务布局,国企与民企的分工协作将更加清晰,打造国企牵头赋能、民企创新增效的优势互补、良性竞争格局,助力构建健康可持续的产业生态。
  从市场竞争格局来看,当前环保行业正加速向精细化、专业化运营方向深度转型,行业竞争已从单一项目竞争转向综合服务能力与技术实力的比拼,“低端供给冗余、高端技术短缺”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中小企业通过深耕垂直细分赛道,以“专精特新”特质构建差异化竞争壁垒成为重要发展路径。
  公司长期深耕环境运营核心赛道,凭借持续的技术积累、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与完善的服务体系,已形成差异化的核心竞争优势。作为环境运营领域聚焦细分赛道的专业技术型企业,公司在污水处理运营领域已建立较强的区域性市场竞争力与技术壁垒,在细分领域拥有稳固的优势地位。现阶段,受公司资源储备规模及全国化市场布局尚处阶段性推进状态的影响,公司目前整体行业地位处于中腰部区间。但公司具备清晰的发展优势:一方面,依托长三角区域的区位优势和深厚的市场基础,持续巩固核心区域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凭借全链条综合服务能力和技术创新潜力,不断拓展业务边界、整合内外部资源。未来,随着业务持续拓展与资源整合深化,公司行业地位仍具备较大的提升空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5年1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现金方式出售持有的中晟新材100%股权,彻底剥离了长期亏损的润滑油生产业务。通过此次剥离,公司结束了“润滑油+环保”双主业模式,仅保留原有的环保业务。
  2、2025年7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吴中金控一致行动人天凯汇达与福州千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福州千景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天凯汇达所持有的公司22.35%股份,该等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2026年4月7日,本次协议转让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应发生变更:控股股东由吴中金控变更为福州千景,实际控制人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变更为翁声锦先生与何从女士夫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编号:2026-005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通过电话及互联网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程国鹏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日常经营持续稳定开展、发展战略顺利推进,切实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提议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现状,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利益平衡和对投资者长远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专项汇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汇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侯浩杰先生、易永健先生、贺喜明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发放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总经理单秀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8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之前申请的未到期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综合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的12个月内。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股东福州千景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经核查,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期尚未届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翁冠枢先生、翁瑶焜女士、郑朝晖先生、李忠先生、杨成显先生、程国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3年,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翁冠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翁瑶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郑朝晖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李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杨成显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程国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正式就任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经核查,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禁入期尚未届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侯浩杰先生、易永健先生、贺喜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3年,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侯浩杰先生、易永健先生、贺喜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表决。
  本议案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侯浩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易永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贺喜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正式就任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5月18日10:00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68号科技服务中心大楼2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第九届独立董事侯浩杰先生、易永健先生、贺喜明先生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翁冠枢先生、翁瑶焜女士、郑朝晖先生、李忠先生、杨成显先生、程国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侯浩杰先生、易永健先生、贺喜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侯浩杰先生、易永健先生、贺喜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中易永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翁冠枢先生,男,1991年11月出生,中国香港籍,香港永久居留权,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经济学学士,福州市政协委员、福建省工商联常委。2015年加入中景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至今任中景石化集团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冠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中景石化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千景投资有限公司同受同一主体控制;翁冠枢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翁声锦先生与何从女士之子,与拟任董事翁瑶焜女士为兄妹关系,因此翁冠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拟任董事翁瑶焜女士存在关联关系。除前述关联关系及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翁冠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翁瑶焜女士,女,1999年7月出生,中国香港籍,香港永久居留权,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日本明治学院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学士。2023年加入中景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现任中景石化集团行政事务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瑶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中景石化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千景投资有限公司同受同一主体控制;翁瑶焜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翁声锦先生与何从女士之女,与拟任董事翁冠枢先生为兄妹关系,因此翁瑶焜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拟任董事翁冠枢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前述关联关系及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翁瑶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郑朝晖先生,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加入中景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现任中景石化集团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朝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中景石化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千景投资有限公司同受同一主体控制,郑朝晖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除前述关联关系及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朝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4、李忠先生,男,196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22年加入中景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现任中景石化集团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中景石化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千景投资有限公司同受同一主体控制,李忠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除前述关联关系及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5、杨成显先生,男,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加入中景石化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任中景石化集团董事、总裁助理;2025年1月至今任中景石化集团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成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中景石化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千景投资有限公司同受同一主体控制,杨成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除前述关联关系及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成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6、程国鹏先生,男,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民盟盟员。历任金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招商部部长,苏州吴越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苏州吴中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苏州市吴中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中晟高科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国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程国鹏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前述关联关系及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国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侯浩杰先生,男,195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拥有30年国有大型企业公司治理、战略管理和生产运营经验。历任石油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党委委员、党办主任;1987年至2008年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副处长、处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6年5月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7月至今任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中晟高科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浩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侯浩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易永健先生,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江西省计划委员会经济信息科干部,深圳中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所长助理,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新疆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12年8月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19年11月至2025年11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注册会计师;2025年11月至今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2023年4月至今任中晟高科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永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易永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贺喜明先生,男,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具有律师执业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证书。2001年7月至2005年8月任秦皇岛市建筑设计院岩土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主办;2010年7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第26届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执行局法律部专项事务组主任;2012年2月至2012年4月任深圳江铜南方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12年5月至今任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2023年4月至今任中晟高科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喜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贺喜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经审计委员会委员(含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状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健经营与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现状,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利益平衡和对投资者长远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733,079.88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5,099,519.6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0,217,932.4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6,176,790.24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日常经营持续稳定开展、发展战略顺利推进,切实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既定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保持一致,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具备合理性:
  (1)行业特性与发展阶段:环保行业属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当前正处于高质量转型与行业整合的关键时期,行业竞争加剧、技术迭代加速,对企业研发投入、项目布局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持续提升。公司于2025年通过重大资产出售重组剥离了亏损业务,实现扭亏为盈,但整体仍处于经营恢复与业务结构优化的关键阶段,结合行业发展规律与竞争态势,公司需留存充足资金以适配行业发展节奏,稳固自身市场竞争地位。
  (2)经营现状与盈利基础:公司2025年度实现盈利,主要系公司于2025年1月完成重大资产出售重组事项,剥离了持续亏损的润滑油生产业务板块,有效改善了公司盈利结构。同时,本次重组事项形成相应的投资收益,叠加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积极推进欠款催收,共同推动当期实现盈利。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尚未完全修复,加之前期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亏损影响,整体盈利基础较为薄弱。截至2025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7亿元,同时尚有2.17亿元银行贷款将于2026年到期,面临阶段性偿债压力。如实施利润分配,将进一步减少公司净资产规模,削弱资本实力与财务安全边际,不符合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留存利润将优先用于保障到期债务偿付、补充营运资金及改善资本结构,以增强抗风险能力,保障经营平稳运行。
  (3)资金需求刚性且多元:2026年作为“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环保市场发展机遇与布局需求并存。公司需留存资金稳固发展环保主业基本盘,持续提升核心业务竞争力;同时,公司正处于业务转型关键期,在新业务领域拓展、新兴利润增长点培育、跨区域市场拓展及现有环保业务深化布局等方面均存在刚性资金需求。留存利润可直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保障各项布局与转型工作有序推进,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
  (4)本次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当前处于扭亏为盈初期、盈利基础尚不稳固、业务转型与资金需求旺盛阶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不实施利润分配的适用情形。
  2、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重大项目建设、偿还贷款、业务拓展等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持续稳定和业务发展,增强公司长远发展能力与持续盈利能力。
  3、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的便利安排
  公司将提供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有效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4、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推动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实现良性循环,公司将持续巩固核心业务优势,优化业务布局、延伸产业链及相关业务,不断提升经营效益与盈利质量;强化应收账款管控与资金统筹管理,保障现金流稳健充裕;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健全利润分配长效机制,兼顾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与全体股东合理回报,切实为投资者创造持续、稳定的长期价值。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之前申请的未到期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综合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的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增信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将在履行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后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第三方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文件签署授权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0: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以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68号科技服务中心大楼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内容;
  3、提案3.0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提案10.00、提案11.00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本次股东会在审议上述提案时,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至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7:00止;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68号科技服务中心大楼21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68号科技服务中心大楼21楼证券部,邮编:215168(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512-66176265
  传真:0512-6617626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68号科技服务中心大楼21楼证券部
  邮编:215168
  联系人:马文蕾
  邮箱:jsgk@jagaoke.com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用时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78”,投票简称为“高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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