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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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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不断提升生产运营中清洁能源应用比例,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新业绩增长点培育方面,公司依托在运营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的经验和优势,积极拓展工业企业污水处理业务,为上游企业提供定制化预处理服务和结合园区集中处理的综合治理方案,积极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新业态布局方面,公司持续跟踪新兴产业机遇,聚焦双碳、节能等领域挖掘优质技术与模式,2025年,公司加大对United earth4Earth Holding投资,还通过子公司参与设立的翌昕衡申创投基金新增投资2个项目。后续公司将持续以该基金为抓手,深耕环境、双碳及ESG科技领域,挖掘前沿项目、整合产业链资源,推进产业布局与外延发展。
  2026年,公司将本着“为用户提供优质之水,为保护社会环境提供洁净的水处理服务”的服务理念,继续做优做强水务主业,提升水务资产利润率。在生产运营端深化精细化管理,深挖降本增效潜力;根据国家深化水价改革政策,抢抓调价窗口期,加快推进水价提价工作落地;加大技术创新与智慧水务建设,以科技赋能提升运营质量与服务水平;加强应收账款全流程管控,健全回款机制,压实责任推动高效回款;持续优化组织架构与人力资源配置,全面提升组织效能与人均效能;严守水质达标与生产安全底线,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保障企业稳健运营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出海拓疆逐鹿全球,深度融入国际竞争新格局
  当前国内水务行业已全面迈入存量竞争主导阶段,传统区域市场增量空间持续收窄,单纯依托国内市场扩张的传统增长模式已然难以为继。推动优质产能与核心技术能力出海、落地全球化布局,成为水务企业突破现有发展瓶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叠加“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倡议落地以及全球范围内水务基建更新需求集中释放的多重利好,国内优质水务企业凭借多年深耕全产业链核心优势,稳步开拓海外市场,推动中国水务行业深度融入全球竞争格局。联合水务积极践行“一带一路”共商共建共享的精神,以水为纽带,将中国标准、中国技术与海外民生需求紧密相连。
  2025年,作为孟加拉国首个水务PPP项目,2019年签约的孟加拉国首都达卡市Purbachal新城供水项目,继一期工程于2023年初通水后,项目二期建设按计划稳步推进,致力于打造中孟共建“一带一路”民生典范。此外,2026年1月,联合水务作为牵头人与Armada Holding Company、Prosus Energy LLC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Long-term O&M (LTOM) Contracts for Sewage Treatment Plants Package #10 (North Cluster)”(中文:沙特国家水务公司市政污水长期运营合同第10包(北部区域))项目。LTOM Package 10 (North Cluster)是沙特国家水务公司在北部区域推进的长期运营维护项目,涵盖Hail、Qassim、Al Jouf和Northern Borders 4个省共9座污水处理厂,项目总规模337,800立方米/日。中标沙特市政污水处理项目是联合水务国际化战略的一次关键性突破,是中国水务专业技术服务出海的典型样本,亦是中沙水务合作乃至中东绿色发展的重要战略缩影。该项目系首个由中国企业牵头负责核心投融资、设计及运营的中东水务项目,充分印证了公司具备“全周期综合水务解决方案提供商”的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同时,该项目亦是公司成功进入中东高端市场的“入场券”,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南亚、东南亚、中东等“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建立了桥头堡和可复制的经验。
  2026年,公司将继续稳步拓展海外市场,加快全球化战略布局,构建国内国际“一体两翼、协同发展”的新格局。一方面,公司将统筹调配资源,全力推动沙特相关水务项目签约落地,致力将其打造成为公司海外运营标杆项目。另一方面,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持续深耕南亚、东南亚及中东等重点区域市场,充分发挥现有海外项目的区域桥头堡作用,积极挖掘优质水务运营项目机会,推动公司业务布局实现从“神州行”到“全球通”的战略跨越。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开放合作理念,深度融入全球水务产业链,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科技赋能向新而行,创新驱动聚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夯实研发创新根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公司始终坚持“轻重并举+科技赋能”的战略发展方针,将科技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近年来更是持续向“新”发力,以“质”图强。全资子公司上海博瑞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打造的科技引擎平台,承担着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职能。博瑞思始终致力于围绕供水、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环境治理等业务链的技术难点进行技术研发创新,计划逐步形成“一干多支”的研发体系,产出具备竞争力的工艺包、设备、药剂等技术成果,构成“厂网河一体化”全产业链的技术布局,提升公司科技引擎平台的核心竞争力。2025年,博瑞思科技创新成果丰硕,年度新增专利12项,累计拥有有效专利总数30项,年度新增软件著作权1项,累计持有软件著作权13项,逐步构建起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水环境生态治理综合技术”体系,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劲科技动能。此外,博瑞思凭借突出的创新能力与研发实力,荣获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多项认定,成功入选张江高新区青浦园西岑园企业高成长项目、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彰显了行业及政府部门对其科技创新能力的高度认可。
  (二)数智驱动全链升级,打造现代化智能化水厂
  1、前沿技术布局:打造一体化智慧水务数字基座
  联合水务以前瞻性视角进行技术战略布局,高度重视智慧水务体系的建设与应用。公司已建成包括DCS、GIS、城市供水调度、设备管理及数字化平台在内的多个系统,以此为坚实技术底座与核心运营中枢,深度整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及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持续构建并完善覆盖“供-排-治-保”全链条的一体化智慧水务平台。公司打破了传统水务场景下各系统独立运行的“数据孤岛”,通过统一平台实现从原水水质监测、水厂工艺调控、泵站智能调度到管网漏损控制、客户服务响应的全流程数据实时感知、汇聚整合与智能分析。平台内置的AI工程化算法引擎,可对海量运维数据进行深度学习,实现趋势预测、异常诊断与优化决策,全面提升运营效率与管理精度。以坚实数字基建为底座、以数据融合与智能分析为核心、以延伸用户端便捷服务为导向,公司通过系统性、体系化的智慧化实践,在技术应用的深度与广度上稳居行业前列,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筑牢坚实的技术支撑与服务保障。
  2、核心场景革新:全流程落地智能化应用实践
  报告期内,公司将前沿技术扎实落地于具体业务场景,成功研发并部署了机器狗智能巡检系统、智能轨道机器人、智慧安防系统、智慧加药系统、智能清洗机器人、水环境智慧管理无人船等一系列智能化装备与系统,覆盖巡检、安防、工艺、保洁、环境治理等多元场景,实现了生产运维的精准预测、智能调控与少人化乃至无人化运营。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科技赋能、创新驱动,全面提升核心技术与数智化水平。公司将持续夯实研发创新体系,依托上海博瑞思科技平台,完善“一院四部”研发架构,聚焦水处理、资源化利用及水环境治理关键技术攻关,加快专利成果与工艺包、专用设备转化应用,强化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建设,不断夯实技术壁垒。同时深化数智化转型,以数字基座为核心,打通智慧水务全链条数据应用,在智能巡检、智慧安防、精准加药、自动化清洗及水环境智慧运维等场景持续推广应用智能装备与AI技术,推进水厂少人化、无人化运营,实现节能降耗与安全管控双提升。通过技术创新与数智升级双轮驱动,进一步降本增效、优化服务、强化竞争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科技动能。
  四、持续现金分红,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积极回应股东诉求,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持续与投资者分享经营发展成果。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3,483,090.60元(含税)。加上2024年半年度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人民币14,812,721.14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78,295,811.7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2.22%。上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实施完毕。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644,120.8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3.52%。上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自2023年上市以来,公司持续多次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256,048,465.42元(含拟实施的2025年度现金分红)。
  未来,公司将积极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有关要求,在保证资本开支及生产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股东回报机制,提升股东的获得感,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持续优化公司治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一)紧随政策步伐,健全治理架构
  规范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是企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公司始终坚持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强化规范运作,持续构建权责清晰、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稳健高效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2025年,公司严格遵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对治理结构实施系统性优化:依法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督职责;增设职工代表董事,完善多元化决策机制;全面制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二十余项治理制度,进一步夯实规范运营的制度基础。同时,公司严格恪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在坚守合规底线的前提下,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聚焦投资者关切,增强披露信息的决策参考价值,并积极探索信息披露“可视化”创新实践。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一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治理水平与信披质量获得监管机构充分认可。
  后续,公司将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和效率。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提升战略决策、审计监督、提名考核等环节的专业化水平;优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确保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作用,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持续提升合规履职能力
  公司致力于构建学习型董事会,定期组织董事会成员参加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相关培训。2025年,公司开展多场董事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并组织全体董事认真学习贯彻《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防范违法违规风险的通知》中的《上市公司违法典型案例》及《上市公司常见违规事项提示清单》,组织董事参与江苏证监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系列培训集中补训”,组织独立董事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第6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助力董事更好理解最新监管政策,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2026年,公司将持续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保持着密切沟通,积极关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发布的相关培训通知,按照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定期学习最新法规和监管案例。确保“关键少数”能够紧跟法律法规的更新步伐,深刻理解监管动态,并持续强化自身的合规意识,切实增强相关人员红线意识,坚决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严守合规底线,强化履职尽责。
  六、积极主动对接资本市场,高度重视市值管理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构建多层次、常态化的良性互动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IR专用邮箱、上交所e互动平台等线上渠道,结合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参与券商策略交流会、举办路演与反路演等活动,多维度、主动化传递公司核心价值,持续夯实公司与广大投资者之间的互信基础,构建稳定良好的投资者沟通生态。2025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导下,联合水务携手东方财富举办“服务投资者 共享高质量‘我是股东’走进沪市上市公司”主题交流活动,邀请投资者实地探访、深度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全貌,增强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报告期内,先后斩获全景网“投资者关系金奖(2024)·杰出IR团队”、证券之星“卓越投关团队奖”、聚董秘“百佳IRM公司”等多项荣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获得市场高度认可。
  2026年,公司将继续牢固树立科学市值管理理念,持续完善市值管理体系。公司将在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前提下,积极构建多元化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路演、e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全面、精准地向资本市场传递经营成果与发展战略,生动展现公司稳健经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价值,增进市场认知、提升投资者认同与持股信心。同时统筹推进市值管理各项工作,促进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协同提升,实现动态均衡良性发展。
  七、厚植可持续发展底色,ESG综合表现屡获殊荣
  当可持续发展成为全球共识,全球水资源危机、气候变化影响加剧与数字技术革命交汇,水务行业关系民生福祉与绿色发展,肩负前所未有的时代任务。联合水务始终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经营发展全流程,持续为经济、环境、社会创造价值,以专业力量守护水生态、赋能水民生。
  科技赋能发展,低碳引领未来。面对气候变化带来的严峻挑战,科技创新是破局关键,公司主动拥抱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核心引擎,加速推进绿色转型。不仅加快构建智慧水务体系,推动技术要素与生态要素深度融合,在运营实践中探索低碳高效发展路径,以科技赋能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更以前瞻性眼光布局负碳材料等新兴产业,依托产业投资引入前沿环保技术,持续激活企业绿色发展新动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绿色收入32,236.47万元,全年污水处理量达15,026.01万立方米,年度削减污染物(以化学需氧量COD计)47,901.45吨,水环境治理规模达118,750平方米。
  情系民生福祉,勇担社会责任。公司始终坚守“为用户提供优质之水,为保护社会环境提供洁净水处理服务”的使命,将“创造社会价值”置于核心位置。立足国内,统筹城乡水务一体化发展,让涓涓清流惠及千家万户;放眼全球,积极拓展国际合作版图,以专业能力助力全球水务治理提升。深耕水务主业之余,主动投身乡村振兴与公益慈善事业,以实干担当传递民生温度;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员工权益,为员工搭建价值实现与成长成才平台,推动企业与员工同心同行、共生共荣。报告期内,公司公益投入金额324.15万元,员工志愿者达591人,员工志愿服务队伍19支,员工参与志愿服务498人次,员工志愿服务时长达811.15小时。
  夯实治理根基,践行永续发展。当前,ESG已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联合水务以长远战略眼光,将ESG理念深度融入企业发展内核,以稳健的经营业绩、透明的治理实践,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价值。面向未来,联合水务将继续以可持续发展为锚,深化ESG实践与责任担当,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笃定前行。
  公司上市首年即披露了中英文版ESG报告,并获得境内外投资者及评级机构广泛关注与高度认可。凭借扎实的ESG管理实践,公司2025年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上榜证券时报“第十九届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Wind ESG“2025年度Wind中国上市公司ESG最佳实践100强(中小市值)”,并荣获观察者网“2025ESG典范企业·‘一带一路’贡献特别奖”等多项权威荣誉,行业标杆地位获得广泛认可。
  未来,联合水务将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工作,说明相关措施的实施效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更优秀的业绩表现、更规范的公司治理、更积极的投资者沟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此次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判断,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有关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ESG工作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负责监督和审批ESG相关事宜;战略与ESG委员会指导公司ESG发展战略的制定,监督并评估ESG工作进展与成效,向董事会汇报ESG事宜,协助董事会识别、评估ESG相关风险与机遇;公司证券事务部联动各职能部门及运营公司,落实ESG工作,每年定期向战略与ESG委员会汇报相关内容。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定期评估潜在ESG风险要素,加强风险管理。此外,公司制定《运营管理考核标准》,明确将节能降耗、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等ESG绩效融入绩效考核体系中,在优化绩效考核指标的同时,助力公司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尽职调查”与“利益相关方沟通”:未作为独立的重要性议题在报告中呈现,但其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机制中的重要流程,相关内容已在报告中“可持续发展管理”章节进行披露。
  “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公司正常支付各项款项,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含应付票据)余额未超过300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未超过50%。相关内容已在报告中“供应链管理”章节进行披露。
  “科技伦理”:公司主营业务不直接涉及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相关内容已在报告中“研发创新”章节进行披露。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
  2、上述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审计团队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具备良好的诚信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伟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644,120.8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3.52%。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8,102,206.04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18.5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融资授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融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同意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公司2026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208,330万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合并计算。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同意提请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8,102,206.04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等,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包括:票据类型、账龄组合、合并关联方组合、融资租赁保证金组合等。
  根据以上方法,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票据拟计提坏账准备10,000.00元,对应收账款拟计提坏账准备19,221,329.25元,对其他应收款拟计提坏账准备3,256,738.82元,对长期应收款拟转回坏账准备416,500.63元,对合同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6,030,638.60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8,102,206.04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人民币28,102,206.04元。本次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独立董事潘杰、江启发2025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每人人民币10万元(税前),独立董事连平不领取薪酬(津贴)。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一一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在公司同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以董事职务在公司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实际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以董事职务在公司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公司非独立董事,若其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具体职务,该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税前)。其中,独立董事连平不领取薪酬(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薪酬发放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实际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及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或津贴。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差旅费、培训等按《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可据实报销。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6-020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提请授权事宜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章程》和本议案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方式等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决定聘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4、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申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5、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票发行、认购、定价等有关事宜,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6、在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前提下,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7、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查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按照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其他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求,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18.5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贸易融资、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贷款置换等。
  以上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额度和融资方式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批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使用金额。在融资授权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融资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为保证公司融资业务高效推进,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融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明确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担保人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6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208,330万元,均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合并计算,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3,1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37,230万元,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619.5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已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106.7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下属子公司已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411.7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决策效率,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公司2026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208,330万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合并计算,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3,1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37,230万元,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8,0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担保(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商业汇票、商票保贴、外汇衍生品交易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办理具体融资担保业务时,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商谈情况,提请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法律文书、调整担保方式、确定担保金额、办理相关手续等。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预计担保额度具体情况
  按公司类型、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进行区分,进一步明确授信担保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一)为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
  ■
  授权有效期内,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上述担保额度在下属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预计
  ■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荆州申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荆州申联水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稷山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上海鸿影衡源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上海博瑞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7、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没有影响上述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于本次2026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表决结果及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决策效率,且公司能及时监控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3,138.0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51.40%。其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726.3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29.65%;下属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411.7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21.75%。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
  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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