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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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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公告编号:2026-02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实施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号),公司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共计人民币普通股51,505,546.00股,每股发行价格12.6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9,999,990.52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25,44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43,574,544.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9日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他文件,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和本次交易相关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公司将中介机构费用(包括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由1,500.00万元调整为1,432.69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中介机构费用金额为790.14万元,将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3,820.00万元调整为3,887.31万元及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向迪爱斯增资实施时账户中产生的利息。 注2: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总体投向、总投资金额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之间调整了投资规模;公司将“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投资总额由31,754.58万元调整为42,205.19万元;将“下一代智慧应急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7,510.61万元调整为7,060.00万元。 三、重新论证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况及进展 (一)重新论证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况 项目名称: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上海迪爱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功能区SJP00106单元 项目建设内容: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拟通过新建产业化基地、购置先进软件及设备、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建立起高效、智能的系统升级及产业化基地。 项目总投资:42,205.19万元 (二)重新论证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 截至2026年4月10日,本次拟重新论证继续实施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用地受调整土地规划、竞拍土地等的影响,于2025年9月取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土地勘察、设计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招标等工作。公司正对该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项目尚未达到开工建设条件,导致该募投项目暂未实施,搁置超过一年,公司对其进行了重新论证。后续该项目建设实施前,还涉及到调整后的设计方案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审、工程总承包招标、施工监理单位招标、施工图设计等工作。预计该募投项目将于2026年11月中旬开工建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四、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新论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基于行业发展状况及上市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了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实施地点等,并延长了项目实施期限。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基于谨慎性公司对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迪爱斯深耕公安、应急及消防行业近三十年,凭借高稳定性、高可靠性和高精准性产品,成为国内智慧应急指挥领域的领先企业,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建多个项目,具有国际影响力。近年来,迪爱斯优化战略,实施“纵向深挖、横向拓展”策略:纵向强化技术研发能力,打造四大技术平台,成立创新中心,跟踪人工智能、5G等前沿技术,优化国产化适配能力;横向拓展业务至应急、城运、国动等领域,取得显著突破。同时,迪爱斯通过新建产业化基地、购置设备、引进人才,全面提升智慧应急指挥领域水平。 为应对市场竞争加剧和技术迭代,迪爱斯加速核心产品升级,针对性提升产品性能,提高产品竞争能力。迪爱斯拟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开发人员、引进先进设备,提升研发能力与开发速度,扩大业务覆盖范围。此外,迪爱斯新建研发中心,依托上海人才优势,扩充研发团队,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引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的专业人才,提升整体竞争力,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巩固行业竞争地位。 综上,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具有必要性。 (二)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近年来,国家产业政策持续利好智慧应急指挥行业,为项目提供了方向保障。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广泛应用于公安、应急、城运等行业,对提高政府办公效率、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行业发展受到国家及地方政策的大力扶持。国家层面,一系列政策推动智慧应急行业蓬勃发展,如《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构建智能化、精准化、高效化的应急管理体系目标,强调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鼓励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领域深度融合;《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将智慧应急列为重要应用领域,推动应急管理智能化升级。地方层面,上海、北京等地陆续出台政策,如上海市《上海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提出提升数字化应急管理能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有效融合。 迪爱斯深耕智慧应急指挥领域近三十年,对行业有深刻理解和深厚技术沉淀,开发了多款领先产品,业务遍布全国,服务过众多政企用户,拥有对客户行业知识、处置流程的深刻理解和丰富技术积累。迪爱斯凭借可靠稳定的产品和优质运维服务,形成了良好客户口碑,客户粘性强,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公安应急通信指挥领域市场覆盖率已达行业第一。迪爱斯还积极响应国家信创战略,作为央企,肩负时代责任与使命,为健全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运行机制、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贡献力量。此外,迪爱斯拥有雄厚技术能力,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拥有众多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权,形成了突出核心技术优势,为智慧应急指挥产品的升级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综上,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具有可行性。 (三)募投项目实施的预计收益 公司重新对本项目进行了效益测算,预计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5.43%,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63年(含建设期)。 (四)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仍然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进行合理安排。 五、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是公司根据项目当前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风险提示 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后续的建设进度、实施进度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因项目实施条件、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则项目 存在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无法实施的风险。 鉴于该项目建成尚需一定时间,项目在建设及后续运营过程中受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行业竞争格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出现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市场环境恶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可能会出现实施进度及建成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从而给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预期收益带来不利影响。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继续实施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八、相关专项意见说明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的议案》,认为本次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是公司根据项目当前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继续实施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九、备查文件 长江通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5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一年一次□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ESG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公司还将安全、保密、质量、风险、合规等ESG相关议题融入管理层考核,推动ESG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合规管理、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等7个议题不具备重要性,议题识别结果已在本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披露,并在该报告相关章节中就本企业本年度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介绍。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8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现将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爱斯”或“标的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10日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迪爱斯100.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号),公司以2023年11月30日为交割日,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100.00%的股权,以上事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6号)。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完成了资产交割。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宁波爱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荻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爱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等6名股东之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及公司与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承诺迪爱斯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5,184.43万元、6,450.49万元、8,280.83万元。 迪爱斯2023年、2024年、2025年各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如未达到上述承诺,上述业绩承诺人应向公司按照《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420A010636号),按照《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迪爱斯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已实现。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净利润指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四、财务顾问审查意见 经核查,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迪爱斯2025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未触及补偿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420A010636号)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5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6.54%,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加大市场开拓、研发投入和迪爱斯智能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建设。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87,560,310.01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9,612,1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257,334.52(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6.54%,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9,171,549.55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6,257,334.5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6.54%,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 公司以融合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主要从事数智化应用产品与解决方案、系统集成、运维服务,聚焦于以公安和消防为代表的智慧应急,以及涵盖城市运营、交通、能源和园区运营等的智慧城市两大板块。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如下: 1、行业特点 (1)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公共安全产业成为新兴战略产业,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业务发展前景广阔。国家先后颁布一系列鼓励性政策,支持公安应急指挥领域企业发展,随着市场需求的可预计增长,行业整体供给预计将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新基建政策、交通强国战略、《“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公安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也在不断助推公安、应急、交通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智慧应急和智慧城市行业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据IDC预计,2024年中国智慧城市ICT市场投资规模为9,397.1亿元人民币,其中软件投入为2,316.5亿元人民币,占总体投入的24.7%;ICT服务投入为1,624.4亿元人民币,占总体投入的17.3%,预计2023–2028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为7.1%。智慧应急行业方面,据智研瞻产业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公安信息化市场规模已达1,255.48亿元,预计2030年中国公安信息化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2,673.58亿元。 (2)信息技术更新速度较快 公司主要以融合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面向公安、消防、应急管理、城市运营管理、交通运输、能源与园区运营管理等政府部门及企业客户,提供一体化的数智化应用产品与解决方案、系统集成、运维与技术服务。近年来信息技术革新速度较快,新技术不断涌现,公司须持续紧跟新技术的更新,并对产品进行优化升级,从而提升产品性能。 (3)终端客户对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数智化等要求较高 公司产品主要为公安、消防、应急等政府客户提供高效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对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低时延性要求较高。因此,公司须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不断提升产品性能,以不断契合客户应急指挥决策的新需求。同时,公司须持续保持售后服务支撑能力,以切实为客户提供及时的服务保障。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经过多年的行业深耕,公司凭借技术研发优势、项目经验和品牌优势、市场优势、团队优势等核心竞争优势,先后服务应急行业客户超千家,是国内应急通信与指挥领域覆盖地域范围最广的信息技术服务厂商之一。在立足智慧应急市场的同时,公司凭借对通信与指挥业务的深刻理解,积极开拓城市运营、交通、国动等智慧城市相关行业市场,以及卫星互联网、低空经济等新兴市场,以满足市场多元化、定制化、差异化的需求。近年来,公司所服务的业务领域逐年增加,业务收入相应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公司发展进入快速增长阶段。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需预留充足资金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拓展市场等。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近三年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近年来,公司加大投入培育新产业,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虽然公司总体实现盈利,但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未能稳定为正。 (2)当前公司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加大市场投入、研发投入和迪爱斯智能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建设,2026年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压力,具体表现在: 一是聚焦主业,加强市场开拓。2026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基调,抢抓战新产业机遇,着力把稳存量、拓增量作为根本要求,支撑市场拓展发展空间。 二是着力把创新驱动、 提升研发效率作为重要引擎,壮大新动能新优势。坚持市场导向与产品技术创新双轮驱动,持续加大战新产业和未来产业方向的研发投入,优化投入结构,加快下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卫星互联网、低空经济、多模态大模型等领域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创新和策源,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是建设迪爱斯智能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为满足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预算投资4.5亿元建设迪爱斯智能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2026年将按照项目整体计划推动建设。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于行业发展机遇、未来经营计划及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而做的合理安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支持市场开拓、研发投入及迪爱斯智能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建设,以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规划目标的顺利推进,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投资者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将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等形式畅通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将于2025年5月底前参加中国信科集团控股上市公司2025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与股东特别是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四)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继续秉持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5证券简称:长江通信公告编号:2026-019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通信”)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号),公司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共计人民币普通股51,505,546.00股,每股发行价格12.6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9,999,990.52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25,44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43,574,544.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9日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68,301.36元(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余额为57,500.00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4年1月16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爱斯”)与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202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027900067810000)账户销户,账户产生销户利息收入金额为464.17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相应终止。 注2:上述账户中,子公司迪爱斯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开立的12192391607900105、12192391607900122、12192391607900184、12192391607900198和12192391607900208为迪爱斯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1923916010000)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子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因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人员薪酬确有困难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续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议存款等。本次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8,6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议存款等。本次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五笔现金管理产品尚未赎回,因此报告期内尚未产生实际收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因公司“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用地前期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募投项目无法实施,导致项目搁置超过一年,公司对其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该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化,仍具有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于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决定对“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调整至2030年12月。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的议案》,董事会再次对募投项目“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下一代智慧应急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总体投向、总投资金额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之间调整投资规模、投资结构,优化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计划进度、实施地点等。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不及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结论意见如下: 长江通信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长江通信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25年末,上市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展较为缓慢,独立财务顾问提示上市公司应持续充分关注募投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预计收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结合实际情况推进募投项目,并做好决策和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实际募集金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向子公司迪爱斯增资实施时账户中产生的利息,迪爱斯将其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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