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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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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措施为公司将ESG职责融入经营决策与部门日常管理,建立信息定期收集、审核与上报机制。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1.尽职调查:公司已在供应商准入、客户合作及项目管理中建立了完善的合规审查与尽职调查机制,对上下游合作方的资质、信用、环保与安全合规情况开展常态化核查。相关风险整体可控,未对公司经营形成重大不确定性影响,因此未将其识别为重要性议题。相关制度与执行情况已在报告中各相关议题章节予以披露。
  2.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公司主营业务为化肥研发、生产与销售,整体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直接影响相对有限,未涉及大规模土地开发、资源开采等高敏感场景。公司生产基地均远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关键生态敏感区,该议题对公司经营风险与价值创造的影响程度较低,未被识别为重要性议题。公司在生产与运营过程中仍严格遵循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污染物排放、废水处理等相关管理措施已在报告中披露。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07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情况
  (1)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吉锁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2)本次《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4年12月9日和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经股东会批准,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0,411.40万元(不含税)。
  1.2025年度公司原预计向中盐京津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食盐金额2.20万元,2025年上半年,公司增加向中盐京津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低钠盐用于职工福利和宣传促销,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同意增加预计与该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0.10万元。
  2.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因开展集团内化工产品套期保值业务需要,公司向其销售尿素产品。前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同意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570万元。
  3.2025年度公司原预计与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租赁金额35.00万元,2025年上半年,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基于绿色智能复合肥研究院科研项目实施需求,保障驻场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延续性与生活配套设施,公司增加向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租赁配套住宿,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同意增加关联租赁10.00万元。
  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已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增加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在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时,已将前述经理办公会审议情况提交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12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因此,过去12个月累计计算额度,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重新计算。
  4.2025年,因公司职工在关联方食堂就餐,以及开展劳动技能大赛,产生餐饮费及会务费,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增加与控股股东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餐饮、会务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40万元。
  增加前述日常关联交易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由80,411.40万元(不含税)增加至81,241.50万元(不含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59,685.92万元,较2025年预计减少21,555.58万元,减幅26.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通过关联方采购物资的价格、采购量均有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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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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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联租赁
  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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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关联租赁2025年度实际发生额和2025年预计发生额统计口径为当年支付的租金不含税金额。
  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因此,公司根据实际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报告期内,实际发生总额不超过预计总金额。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与《中国盐业》杂志社有限公司的报刊及广告服务超出预计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与各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没有超过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总额。
  (二)增加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增加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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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原因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生产厂区无食堂,为了解决员工的就餐问题,公司员工在控股股东食堂就餐产生的餐饮费由公司承担;(2)控股股东食堂的运营模式发生变化,由食堂外包变更为自主经营,导致结算主体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结算;(3)食堂由公司控股股东自主经营后,员工就餐价格未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的结算价格也未发生变化。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降低自建食堂的成本,提高员工福利。
  本次增加预计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由74,789.00万元(不含税)增加至75,049.00万元(不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申兆军
  注册资本:430,000万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广场驻京办1号楼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销售食品、各种盐产品、盐化工产品、盐田水产品及其制品、盐田生物及其制品、盐业企业所需设备、木材、水泥、电缆、包装材料、盐田结晶用苫盖材料、塑料及其助剂、日用品、化妆品、酒店用品、厨房用品、建筑材料、钢材、家用电器、办公设备、针纺织品、汽车零配件、肥料、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炭的交易、储运活动);仓储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招标服务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盐矿的资源勘探、开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2.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景林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地址: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路北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农药生产;农药零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3.中盐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韫
  注册资本:1,091.4万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连水路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服务;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食用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4.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民
  注册资本:7,535万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3号、5号互联宝地徽园B3-113-H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装卸搬运;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5.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吉贵
  注册资本:11,662万元
  地址:安徽省定远盐矿
  经营范围:岩盐地下开采,食盐生产、销售,电力生产;工业盐、盐化工产品、通讯设备、塑料包装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陶瓷工艺品生产及销售;机械设备加工、制造;水产、畜禽养殖、加工及销售;农作物、果蔬、食用菌种植、加工及销售;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道路普通货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技术开发及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6.《中国盐业》杂志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屈晓明
  注册资本:100万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4号1-5内109
  经营范围:出版、发行《中国盐业》杂志;承办《中国盐业》杂志国内广告;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针纺织品、百货、化工轻工材料、建筑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7.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辉勋
  注册资本:4,000万元
  地址: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经营范围:新型建材科技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石灰和石膏制造、水泥制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砖瓦、建筑材料制造、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隔热隔音材料制造、其它建筑材料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模具制造、其它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材批发;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8.中盐京津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多荣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儒福里41号14号楼7-8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盐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食盐生产【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食用盐销售;非食用盐加工【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分支机构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饲料原料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9.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负责人:王晓科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4号1-1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木材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缝制机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批发;家具零配件销售;润滑油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轴承钢材产品生产;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批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电线、电缆经营;灯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林业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办公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旧货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砌块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进出口代理;照明器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日用杂品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礼品花卉销售;汽车销售;旅客票务代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新鲜水果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家具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安防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气设备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母婴用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压力锅生产;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农药零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10.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发荣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11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非食用盐加工【分支机构经营】;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食盐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饲料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盐批发;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分支机构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分支机构经营】;检验检测服务【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已连续多年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合作良好,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情形以及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资信情况良好。前述关联方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本公司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同时关联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公司采购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液氨、蒸汽定价方式为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采用成本加成方式,成本加成比例为8%;其他关联交易价格主要按照市场规律,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日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均为持续的、经常性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方式为采用成本加成方式或主要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由于长期合作,和对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在公司股东会及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预计额度内,本次增加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保障公司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福利,与关联方产生的餐饮服务费。
  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均为持续的、经常性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方式为采用成本加成方式或主要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各关联方,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公司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在公司股东会及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预计额度内,本次增加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保障公司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福利,与关联方产生的餐饮服务费,各项交易定价方式为采用成本加成方式或主要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1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其《第十三号一化工》的要求,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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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为保证公司经营盈利水平,根据上游原材料价格及下游需求和销售价格等情况,公司在第一季度调节了硫酸钾生产和销售计划。
  注2:为与公司定期报告中产品收入分类保持一致,并结合公司硫酸钾生产装置投产,本次产销数据统计中的主要产品分类发生变化,前期按照“尿素、复合肥(含脲铵氮肥、水溶肥、硫酸铵)”进行分类列示,本次按照“氮肥产品(包括尿素、脲铵氮肥和农用硫酸铵)、复合肥(含水溶肥)、硫酸钾”进行分类列示,同期数同口径调整(下同)。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销售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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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采购均价)
  ■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本公告披露的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1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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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简要内容:(1)尿素作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原材料及对外销售的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较大,为避免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稳定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2)公司拟与关联方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简称“物资分公司”)签订《尿素产品套期保值业务服务协议》,并以公司为主体开立期货交易账户。物资分公司配备专业人员按照公司下达的操作指令进行账户操作,物资分公司根据公司提供的现货业务数据,进行相应的风险监控、分析与评估、咨询和辅导支持。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专业套期保值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品种及场所:在郑州商品交易所等合法境内交易所交易的与尿素相关的期货品种。
  ● 结算方式:物资分公司按照5元/吨收取服务费用,该费用为综合服务费,已包含协议约定的交易执行、风险监控、常规市场研究报告及标准培训等服务所发生的成本、税费及管理费用。服务费用按季度结算。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物资分公司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系公司关联方,物资分公司在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中提供专业化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构成关联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基差、逐日结算、内控、系统性、操作、信用等方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尿素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原材料及对外销售的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较大,有必要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由于尿素价格变动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为避免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尿素产品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对冲现货交易风险,提升公司整体风险防御能力,增强公司经营的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投入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0万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尿素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尿素及对外销售尿素对应的期货品种。交易场所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等境内交易场所,不涉及境外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五)交易期限
  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和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金额)。在前述期限内,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或其授权人组织实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办理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二、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情况
  1.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吉锁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2.根据本次交易涉及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或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按照5元/吨支付物资分公司服务费,尿素套期保值操作的交易量最高不超过4万吨,该关联交易额度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内容
  尿素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原材料及对外销售的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较大,为避免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稳定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为有效监督和防范公司投机风险,关联方物资分公司为公司提供套期保值业务的专业化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按照5元/吨的固定标准计算,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关系
  物资分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负责人:王晓科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4号1-15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履约能力分析
  物资分公司业务开展正常,经营和效益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经核查,物资分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将与物资分公司签署《尿素产品套期保值业务服务协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利益、有效防范投机风险等目的,对前述协议进行相应的补充或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第一条 业务定义与性质
  1.1 本协议项下的业务性质为“套期保值业务服务”。其目的仅限于为甲方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规避价格风险,严禁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1.2 乙方同意利用乙方在期货市场的专业能力,为甲方生产/采购的尿素产品提供套期保值业务服务。所有交易行为均应以甲方真实、可验证的现货业务为基础。
  第二条 服务范围与期限
  2.1 标的物:尿素。
  2.2 交易场所:郑州商品交易所。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三年。
  2.4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交易执行与操作:乙方配备专业的操作人员,通过双方约定的安全接口(如约定的微信或邮箱),依据甲方书面交易指令,在期货市场严格执行开仓、平仓、移仓等操作。执行后提供成交确认。乙方负责对为甲方开立的套期保值专用交易账户进行日常维护与管理,定期提供账户资金情况与持仓情况报告。如套保涉及期货合约交割,乙方提供全流程的协调与支持服务。
  风险监控与报告:乙方实时监控甲方期货头寸的风险指标,如保证金比例、风险度、浮动盈亏等,确保账户安全。乙方有权获取甲方必要的、真实准确的现货经营数据,并重点监控甲方的期货头寸是否与现货敞口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上相匹配,是否超出其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额度,并识别是否存在疑似投机行为。对套保策略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如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进行评估,当市场出现重大变化或甲方头寸出现较大风险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发出预警。
  市场研究与能力建设:向甲方提供及时、专业的尿素市场动态、政策解读及行业研究报告,应甲方要求,乙方可提供套期保值业务管理、人员培训、系统建设等方面的咨询与辅导服务。
  第三条 操作流程与指令
  3.1 指令下达:具体的交易指令(包括但不限于建仓、平仓、移仓的时机、方向、合约、数量、价格区间等)应由甲方事先书面授权的指令下达人,通过双方约定的安全方式向乙方发出。
  3.2 执行反馈:乙方在收到甲方操作指令后,及时在期货市场执行操作,并在操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成交单据及结算单据等资料。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4.1 服务费:乙方为本协议项下套期保值服务向甲方收取的服务费,按照5元/吨的固定标准计算。该费用为综合服务费,已包含乙方因提供本协议约定的交易执行、风险监控、常规市场研究报告及标准培训等服务所发生的成本、税费及管理费用。
  4.2 支付周期:服务费用按季度结算。
  (六)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中接受物资分公司的专业化服务,并支付服务费。公司向物资分公司支付的服务费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最终按季度结算服务费用。
  (七)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1)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系为避免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尿素产品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对冲现货交易风险,提升公司整体风险防御能力,增强公司经营的稳健性。同时,根据国资委要求,物资分公司能够有效防范公司投机风险。
  (2)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物资分公司具备丰富的套期保值经验,拥有专业服务团队,同时结合公司现货市场需求分析,深度融合实体产业经验设计套保方案,精准应对行业风险,规避因认知偏差导致的策略失误。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或土地租赁情况,不涉及股权转让或管理层人事变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物资分公司发生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关联交易。
  四、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基差风险:指期货与现货之间价格波动不同步所带来的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的效果经常受基差变动影响,理论上随着到期日的接近,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将趋于一致,但如果套保期与期货合约到期日不完全一致,或到期日时,期货与现货价格不完全一致,则存在基差风险,从而影响套期保值的效果。
  2.逐日结算风险:由于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和逐日结算制度,如果出现不利变动,可能被要求补足保证金到规定的额度。如资金周转不足,可能出现无法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3.投机风险:期货交易有时可以带来相当的收益,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不严格执行套期保值方案,而进行投机交易的风险。
  4.内控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有因内控体系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5.系统性风险:由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技术等因素对期货交易造成的不利影响。
  6.操作风险:由于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或存在因交易员错误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交易损失。
  7.信用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对手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或现货合同的交易对手不能按照约定价格执行合同,从而无法弥补对冲端的交易损失。
  (二)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与销售情况相匹配,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生产经营及销售中尿素的价格波动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品种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公司生产及销售所涉及的尿素,套期保值头寸数量不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现货量。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具体的管理细则,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组织机构、审批权限、授权额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保密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为满足国资委相关规定,物资分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且有权取得公司套期保值所必需的、真实准确的现货经营基础数据,重点监控公司期货头寸是否与现货敞口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上相匹配,能够有效防范投机和套利交易风险。
  五、套期保值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套期保值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尿素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避免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和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系为避免尿素(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原材料之一及对外销售的产品之一)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尿素产品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对冲现货交易风险,提升公司整体风险防御能力,增强公司经营的稳健性;公司关联方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为公司提供套期保值业务的专业化服务,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1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延长股份
  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控股股东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四方股份”)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集团”)通过红四方股份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延长6个月。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5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7.98元/股,并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00,000,000股。
  2025年6月,公司实施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每股转增0.3股;以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共计转增60,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0,000,000股增加至260,000,000股,其中红四方股份持有的公司股份增加39,900,000股,由133,000,000股增加至172,9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5日、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控股股东红四方股份及实际控制人中盐集团所作出的承诺,对公司若出现下述业绩下滑情况承诺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具体如下:
  “若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本公司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延长12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本公司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项基础上延长6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本公司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6个月。前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分别指本公司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发行人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三、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期延长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43,259,228.36元,公司上市第二年(2025年)较上市前一年(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150,260,092.25元下滑超过50%,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到期日为股票上市流通日期,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顺延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08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及2025年12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变更日期
  1.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2.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解释19号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0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2,835,871.01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38,940.42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4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64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48%。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注: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资金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资金需求、长远发展规划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预计公司现金将减少。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稳定投资者回报、中小股东长期和短期利益考虑等多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0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3,949.27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下一步使用安排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两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办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5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7.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92.9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307.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21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610Z000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6,307.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低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49,556.99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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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由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途径自筹资金弥补资金缺口。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已投产,仅存在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现对前述2个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述2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949.27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0.88%,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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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表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验资户”、“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时,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转入了“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注重对工艺设备方案完善以及设备类供应商的方案遴选,在保证设备性能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实用性、性价比等因素的考量,优化采购方案,并通过招投标等方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2.公司募投项目试生产期间的原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等生产相关费用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202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6,617.13万元,扣除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和已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支付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后节余募集资金3,949.27万元,公司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与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和拟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一并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和拟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和拟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或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和拟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一并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完成,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五、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3,949.27万元,占公司2024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0.88%,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1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其《第十三号一化工》的要求,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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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为与公司定期报告中产品收入分类保持一致,并结合公司硫酸钾生产装置投产,本次产销数据统计中的主要产品分类发生变化,前期按照“尿素、复合肥(含脲铵氮肥、水溶肥、硫酸铵)”进行分类列示,本次按照“氮肥产品(包括尿素、脲铵氮肥和农用硫酸铵)、复合肥(含水溶肥)、硫酸钾”进行分类列示,同期数同口径调整(下同)。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销售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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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采购均价)
  ■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本公告披露的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6-00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许是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38,940.4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2,835,871.01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4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640,000.00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48%。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ESG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办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王吉锁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在任3名独立董事对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经董事会核查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查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时,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董事陈国庆先生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谨慎性原则,陈国庆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参与表决董事的一致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了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1.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述
  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复合肥、尿素业务开展,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质量,项目以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丰富产品结构、安全环保、技术改造、产能布局为主。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9项,计划投资额10,771.00万元,其中:续建项目5项,2026年计划投资金额6,355.00万元;新建项目4项,2026年计划投资额4,416.00万元。
  2.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公司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国家环保、安全政策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促进战新产业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公司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企业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经营环境、市场状况变化等诸多因素相关,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实施中,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对投资项目和金额进行调整;涉及的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关于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该议案的附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王吉锁先生回避表决。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制定《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时,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信息沟通协调制度〉的议案》
  为促进董事会与上级单位、经理层之间的密切沟通,建立有效协调的机制,同意对《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信息沟通协调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对《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方案》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决策党组织与董事会权责界定清单〉的议案》
  为进一步将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明确各自权责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同意对《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决策党组织与董事会权责界定清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法治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根据公司安排,另行通知会议召开时间,并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股东会会议通知,在通知中列明会议日期、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等。若有其他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董事会同意后可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一并发出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听取事项:
  董事会分别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马友华先生、夏旭东先生、魏朱宝先生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友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旭东)》《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朱宝)》。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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