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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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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公告

  附件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为出席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委托权限为:出席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依照下列指示对会议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
  附注:
  1、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委托人应当对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3、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2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3号一一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就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5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4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815号),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0亿元的公司债券注册的申请。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发行债券五期,合计60亿元,实际到账金额5,988,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领域投资、对科技创新相关投资进行置换、偿还到期债务等(详见附件1:2025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5只债券的账户余额为50,868,007.47元。
  (二)往年度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发行的4只债券到期还款后销户。公司往年度发行的债券现存7只,主要包含2023年至2024年发行的公司债及次级债。
  2025年,往年度募集资金账户结息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合计1,230.1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往年度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2,173,330.75元(详见附件2:往年度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全体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及监督、责任追究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并在2018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分别作了修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现有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45份。经查,45份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未发现履行情况方面的问题。募集账户余额合计53,041,338.22元,主要存放在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等8家银行中(详见附件3:三方监管协议明细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和次级债的资金使用均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事项执行。(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从而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债25山证01、25山证02、25山证C1、25山证C2的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或置换到期债务,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041,338.22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未发现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2025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2:
  往年度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附件3:
  三方监管协议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附件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该账户余额为0后,开始用于24山证05的募集资金使用。)
  (该账户余额为0后,开始用于25山证k1的募集资金使用,目前该账户余额体现在25山证k1中。)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2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定数,2025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4,416,24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90,508,056元,期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10,323,849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29,675,29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25年度山西证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90,508,056元,按照相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9,050,806元,提取10%的交易风险准备金89,050,806元,提取10%的一般风险准备金89,050,806元,扣除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179,488,577元后(本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负,无需扣除),剩余可供分配利润1,608,081,727元。
  以公司2025年末总股本3,589,771,54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87,181,724元,本次现金分红占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1.07%,剩余未分配利润1,320,900,003元转入下一年度。公司已于2025年9月26日完成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事宜,共派发现金179,488,577元,结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全年合计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466,670,301元,占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48%。
  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
  注:表中本年度分红包括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287,181,724元和2025年度中期分红派发现金红利179,488,577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原因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148,726,894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52.76%。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合规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事项
  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上市公司一年多次分红的监管要求,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同时满足当期盈利、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且不存在重大资金需求的前提条件下,进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并由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授权后,在公司符合上述利润分配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1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开展情况及业务发展状况,公司对2026年度及至召开2026年度股东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予以预计。其中:(1)部分关联交易因证券市场行情、发行规模、代理销售规模等因素影响较大,业务量难以估计,相关关联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数为准;(2)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德证券,持有中德证券33.3%的股权。按照审慎性原则,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列入关联交易范围,予以预计和披露。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逐项审议情况具体如下:
  1、审议公司与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侯巍先生、刘鹏飞先生、王怡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公司与公司5%以上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周金晓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公司与公司5%以上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卫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公司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时,无关联董事,全体参会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审议公司与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情形的关联自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它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6、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审议公司与过去十二个月内或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关联交易事项时,无关联董事,全体参会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范围,均属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对2026年度及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期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上述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项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该事项相关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逐项审议,股东会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时,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需回避相关子议案的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二)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名单
  ■
  2、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定价依据及金额预计
  ■
  上述关联交易中,“关联交易项目”1-13、16项所涉及关联方为“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名单”1-6项;14项所涉及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项所涉及关联方为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和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商标使用许可事项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商标许可协议》,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许可公司无偿使用其图形商标。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中德证券无偿使用其图形商标。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会批准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范围,具体如下表: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成立,现任法定代表人为王振宇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64,67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MA0GRMHM7C,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40,374,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7%,为公司控股股东。
  2025年,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6,987.1万元,实现净利润78,153.5万元。截至2025年末,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2,134,937.5万元,净资产3,581,833.5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1997年12月5日成立,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吴小弟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667,46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110114391W,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食品销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测绘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一般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选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基础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再生资源销售;装卸搬运;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量技术服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7,268,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3%,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25年1-9月,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78,932.66万元,实现净利润258,881.93万元。截至2025年9月末,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4,308,953.31万元,净资产7,694,897.66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1990年7月19日成立,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史晓文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110011587H,主营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9,268,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2025年,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76,872.22万元,净利润90,089.96万元。截至2025年末,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680,513.4万元,净资产3,031,877.92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870年在德国成立,是一家全球领先的投资银行。2009年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德证券,持有33.3%的股权。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是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总部在北京。
  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其他关联方
  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情形的关联自然人及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它关联方;以及过去十二个月内或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关联人公平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签署、调整或续签相关协议。关联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符合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公告编号:临2026-02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使命愿景、战略目标和经营情况,公司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编号:临2024-028),并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自行动方案披露以来,公司切实履行金融国企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推动落实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良好效果。
  2025年是公司“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公司坚守“以义制利、协作包容、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坚持“差异化、一体化、平台化、数字化”战略路径,以行动方案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具体如下: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始终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立身之本,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将功能性放在首位,主动融入国家和区域发展大局,聚焦服务“五篇大文章”、新质生产力,制定《做好“五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围绕山西转型综改和能源革命,累计服务山西省内直接融资超1400亿元,企业(公司)债券承销连续第六年、地方政府债连续第四年位居山西省内榜首。壮大耐心资本,打造天使基金矩阵,认缴规模超15亿元,累计投资山西省内20余个新质项目。深度服务专精特新,督导山西省内新三板企业数量占比达45%。发力综合金融服务,落地执行山西交控集团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公司债、山西神达能源集团高成长产业债等多个山西省内首单及全国标杆项目,参与完成多个省级重点课题,持续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获批碳排放权交易业务资格,进一步丰富业务牌照,为服务实体经济低碳转型增添重要抓手。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5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8%、29.86%,经营质效稳步提升。
  二是持续完善现代治理体系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公司秉承“诚信、稳健、规范、创新、高效”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治理机制。依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同步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结合监管规则变化及实际经营需要,系统修订24项制度,新增2项,废止1项,涵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董事履职及市值管理等领域,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内部控制质量。报告期内,公司治理运作良好,全年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4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14次,监事会4次,累计审议及听取议案共136项。披露定期公告6份,临时公告132份,有效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5A评级”“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等荣誉。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融入经营管理,高质量编制并披露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获评深交所国证评级AA级,Wind ESG评级A级。
  三是高度注重投资者回报,有效传递公司价值。公司坚持稳健经营,致力于通过打造特色化、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不断提升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优化2024-2026年股东分红规划,将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提升到30%,用实际行动提高投资者回报。报告期内,公司已实施2024年度、2025年中期两次现金分红。上市以来,公司始终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累计现金分红43.93亿元,最近三年分红比例均超过当年净利润的50%。深耕投资者教育工作,全年举办各类投教活动约2,800场,覆盖近1.03亿人次,设计电子投教作品2,759个,原创实物投教产品134种、69,669份,在证券公司投教工作评估中获评最高“A”等次,积极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
  四是加强投资者沟通,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公司及时通过临时公告、定期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多种途径,主动披露公司治理、业务发展、社会责任履行等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强化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的宣传与解读,如定期报告披露后会通过长图、H5等形式进行呈现,积极传递公司动态,力求以更加生动、友好的阅读形式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业绩、发展情况等。同时,组建专门团队,统筹投资者来电回复、互动易平台提问、电子邮件、现场来访、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辖区监管部门组织的上市公司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多途径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报告期内,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111则,接听投资者来电90余通,投资者提问回答率100%。承办“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邀请中小投资者走进公司参观调研并交流座谈,增进价值认同与信任。
  五是深化数智融合,赋能业务高质量发展。公司坚持将数字化转型作为战略引擎,持续完善科技治理架构,构建独具特色的自研生态。聚焦财富管理与FICC两大核心赛道,构建客户端、员工端与中台三位一体的数字化体系,AI投顾、智能营销等应用全面上线,推动服务模式从线上化到智能化的关键跃升。巩固以“山证报价板”为核心的万亿级交易生态,率先在行业内落地基于大模型的债券交易机器人,询价响应时间由30秒压缩至3秒以内,筑牢差异化的科技护城河。构建“算力-模型-应用”一体化的AI能力体系,GPU国产算力实现倍增;完成新一代核心交易系统(OTC)的升级改造,成为行业标杆案例;建成“三地四中心”一体化运维与全面监控体系,基础设施高可用性达到新高度。公司数字化转型全面提速,四度荣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奖,其中“新一代OTC业务系统”获2024年度金融科技发展奖二等奖,“FICC销售交易数字化平台”获2024年度金融科技发展奖三等奖。
  下一步,公司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和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精神,处理好功能性与盈利性的关系,深耕服务国家战略,着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扎实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夯实治理基础、聚焦新质生产力,提升经营质效和专业服务能力,持续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的山证智慧与力量。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1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26年4月24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侯巍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现场出席的有侯巍董事长、王怡里副董事长、王卫平董事、司海红职工董事;刘鹏飞董事、周金晓董事、李海涛独立董事、邢会强独立董事、朱祁独立董事、郭洁独立董事视频参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及2026年度经营工作部署》。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李海涛、邢会强、朱祁、郭洁提交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公开披露。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公开披露。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同意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末总股本3,589,771,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87,181,724元,本次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320,900,003元转入以后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公司已于2025年9月26日完成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事宜,共派发现金179,488,577元,结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全年合计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466,670,301元,占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48%。
  如在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盈利状况进行现金分红,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派发现金红利。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对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并就相关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包括:
  1、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机构、证券自律组织审批、核准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外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含250亿元,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每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要求,确保发行后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规定。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按实际发行情况包括: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次级债券、次级债务(含永续次级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可续期债券、金融债券、科技创新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品种;境外发行的美元、欧元或其他外币及离岸人民币公司债券、次级债券、次级债务。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不与公司股票及其他任何权益衍生品挂钩。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无固定期限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包含但不限于永续次级债券、可续期债券等)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利率
  公司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利率,以及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方式等。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担保及其他增信安排
  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公司或公司符合资格的全资子公司为发行主体,并由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或第三方在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前提下,依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后提供(反)担保(如需)、出具支持函(如需)及其他增信安排,具体方式按每次发行结构而定。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补充公司资本金、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以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允许的用途等,具体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境内外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债务融资工具的上市及挂牌转让安排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或挂牌转让等相关事宜,由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境内外市场情况等依法确定。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
  (2)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3)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4)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5)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公司对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一般性授权事项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如果董事会及/或公司经营管理层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特殊事项
  公司可参照本一般性授权相关条款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可通过出借给子公司的方式,由子公司运用股权、债券、基金投资,资本中介服务等多种途径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借款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在债务融资工具待偿还限额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发行品种、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产品方案、发行条款、发行对象、发行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包括离岸人民币)、定价方式、发行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次级债券及次级债务是否展期和利率调整及其方式、信用增进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是否设置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上市或转让及其交易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如适用)等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决定和办理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注册、备案、发行、登记、托管、结算、上市、挂牌、转让及兑付等相关具体事项,签署、执行、修改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或挂牌地的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为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办理与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逐项表决。
  1、审议公司与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侯巍先生、刘鹏飞先生、王怡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公司与公司5%以上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周金晓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公司与公司5%以上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卫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公司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时,无关联董事,全体参会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审议公司与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情形的关联自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它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6、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审议公司与过去十二个月内或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关联交易事项时,无关联董事,全体参会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自有资金投资额度计划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2026年度在符合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的具体金额:
  1、投资业务委员会使用自有资金最大规模不超过126亿元。其中:
  海南自营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10亿元;
  贸易金融业务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4亿元;
  商品投资业务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7亿元;
  新三板及北交所股票做市投资业务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
  2、财富管理业务委员会使用自有资金最大规模不超过120亿元。其中:
  私募基金孵化业务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
  公募基金券结业务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8亿元;
  融资融券业务最大规模不超过100亿元;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最大规模不超过7亿元。
  3、机构业务委员会使用自有资金最大规模不超过20亿元。其中:
  券结及短期投资业务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
  场外衍生品业务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
  投资顾问部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
  4、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使用自有资金最大规模不超过20亿元。其中:
  自有资金投资资管子公司发行的产品不超过20亿元。
  上述额度不含公司因承销业务和股票质押违约处置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在总规模之内,各业务委员会之间的投资额度可由高风险业务向低风险业务转移配置;在满足风险控制指标前提下,各业务委员会在其投资额度范围内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灵活配置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向;自有资金用于业务投资的进度由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公司执委会根据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及流动性状况动态调控。
  上述各项业务投资额度有效时间为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下次董事会作出调整决定前。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风险管理(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的方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十二)审议《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发放方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提交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发放方案》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十三)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侯巍先生、王怡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合规负责人2025年度考核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薪酬设置方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八)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十)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将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14时30分,召开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7层会议室。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6、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023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26年4月10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29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4人(李海涛独立董事、邢会强独立董事、朱祁独立董事、郭洁独立董事视频出席)。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郭洁女士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全体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范围,均属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对2026年度及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期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上述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按规定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李海涛、邢会强、郭洁、朱祁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公告编号:临2026-02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7月8日,财政部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关于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 号)的要求,公司因执行上述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涉及2024年度利润表相关科目,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及2024年末资产负债表均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公告编号:临2026-02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聘任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度聘请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6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2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承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志勇先生。田先生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全部为金融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崇丘先生。李先生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加入安永华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全部为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胜先生。陈先生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全部为金融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将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审计费用按照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员服务天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合计120万元,与上一年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0票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2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安永华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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