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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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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2)《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投资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部分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内容。 本议案中第(1)项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稀土深加工及新材料制造异地搬迁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稀土深加工及新材料制造异地搬迁项目的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胡德勇先生、孙聆东女士和章卫东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决议; 3、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4、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2026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6-004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为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一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任职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市场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础,依据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定。 四、其他规定 1、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薪酬发放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标准执行,不重复领薪、不重复计算。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考核情况核算发放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所需的通讯、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由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及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等费用。 5、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市场及行业薪酬水平变动、通货膨胀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6、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6-005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61,220,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775,403.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576,348.0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20,349.38元,提取盈余公积金92,034.94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6,979,414.81元及其他调整事项13,526,901.03元,2025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1,334,630.2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61,220,807股。 3、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的经营发展实际和资金需求,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61,220,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775,403.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公司2025年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如《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0,775,403.40元(含税),占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83%。 5、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576,348.02元,公司2025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为30,775,403.4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特点及发展阶段 公司所属稀土行业正处于加快产业整合、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升级的关键阶段。公司作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核心上市平台,以“资源+科技”双轮驱动为主线,深入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充分做强上市平台‘新引擎’”、“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动更多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的要求,依凭其资源储备、产业基础、技术研发、综合服务等方面优势,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向高质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矢志打造兼具国家战略属性与市场竞争力的行业领军型上市公司平台。目前,公司正处于重要发展阶段。 (2)公司经营模式 稀土矿采选业务:公司所属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依据生产总量控制计划指标,综合市场情况,采用原地浸矿和自动化连续生产工艺进行离子型稀土矿的采选和加工,产出碳酸稀土精矿、混合稀土氧化物精矿、混合氯化稀土等产品。 稀土冶炼分离业务:公司所属分离企业依据生产总量控制计划指标,综合市场情况,并结合企业生产工艺技术特色和客户定制化需求开展生产,产出不同纯度规格、特殊物性及定制化稀土氧化物、氯化物和盐类产品。公司实施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模式,统筹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运营。 (3)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5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576,348.02元,盈利水平较上年有所好转。为应对行业形势变化,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同时为积极配合稀土行业整合发展,公司对资金需求不断增加。综合公司未来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资产负债表可供分配利润等情况,同时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公司制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4)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结转至下一年度,将用于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5)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的便利 本次《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在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将开通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小投资者可参与投票表决。同时,公司将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互动易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2、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727,718,939.64元、1,228,932,478.78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3.27%、21.42%,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3、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证天通(2026)证审字35100001号)。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为基本原则,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1、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外部融资环境和融资成本等因素。 2、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 3、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具体分红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状况提出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在弥补公司累计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两次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具体每个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并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鼓励股东出席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利润分配预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在年报中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五、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规划,具体根据年度的经营业绩、资金状况、投资计划及经济环境等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测的突发情况以及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经过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公司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六、未尽事宜及生效机制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6-009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及补偿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及补偿方案的议案》,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良金先生、闫绳健先生依法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闫绳健先生依法回避表决;经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标的资产过户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购买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稀发展”)持有的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稀土”“标的公司”“标的资产”)94.67%股权。 2023年8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2023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4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有限期为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2023年11月16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5100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6,660,658.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901,930.7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9,758,727.8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3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新增股份80,331,826股的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3年12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中稀发展持有的湖南稀土94.67%股权已完成过户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现已持有湖南稀土94.67%的股权,并已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手中稀发展支付湖南稀土94.67%股权对价款149,666.0661万元。 二、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安排、矿业权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湖南稀土原股东中稀发展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中稀发展作出的业绩承诺具体如下: 1、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的计算标准 中稀发展业绩承诺期为标的股权交割日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即2023年、2024年、2025年。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标的公司于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预测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3,966.00万元、人民币16,036.20万元和人民币17,021.91万元。 中稀发展承诺: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累计实现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数(指《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标的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数)不低于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预测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之和。 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日起四个月内,公司应当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的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的差额根据该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2、盈利补偿安排 若根据公司聘请的会计师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未能达成业绩承诺的,则中稀发展应就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按照以下计算方式进行补偿: 业绩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标的公司矿业权评估价值×本次交易收购的股权比例 (二)矿业权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湖南稀土原股东中稀发展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中稀发展就业绩承诺期末矿业权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具体如下: 如果业绩承诺期末标的公司矿业权发生减值,且业绩承诺期末标的公司矿业权减值额>中稀发展已补偿现金金额,则中稀发展应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业绩承诺期末标的公司矿业权减值补偿的计算公式如下: 标的公司矿业权减值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末标的公司矿业权减值额×本次交易收购的股权比例-业绩补偿金额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四个月内,公司应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标的公司矿业权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报告》。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采矿权评估报告》中对标的公司矿业权采取的估值方法保持一致。 在任何情况下,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的业绩补偿金额以及标的公司矿业权减值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标的公司矿业权评估价值。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26)证专审35100002号),湖南稀土2023-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依据协议约定,标的公司未能达成业绩承诺的,则中稀发展应就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予以业绩补偿。 四、未完全实现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 1、受近三年供需变化、政策调整和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湖南稀土的矿产品实际成交价格区间低于评估作价时的价格假设。 2、湖南稀土的资源税自2020年11月1日起均调整为中重稀土品目税率(20%),高于评估作价时的资源税率。 3、受环保要求变化、生产工艺调整及矿山开采区域调整等因素影响,湖南稀土的稀土矿产品实际单位总成本费用区间高于评估作价时的成本假设。 以上因素叠加,导致业绩承诺目标未完全实现。 五、矿业权减值测试情况 (一)减值测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届满,公司已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资产”)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矿业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中联资产已对标的公司矿业权资产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并于2026年4月17日出具了《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江华县稀土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联评矿报字[2026]第1375号)。 (二)减值测试结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并基于前述《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江华县稀土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联评矿报字[2026]第1375号)和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26)证专审35100003号),标的公司矿业权资产减值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标的公司矿业权资产减值额=承诺期末时点矿业权资产评估值+两次评估时点之间(指2022年9月30日和2025年12月31日之间)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收购评估基准日矿业权资产评估值 标的公司矿业权资产期末减值额计算过程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10-12月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为5,392.56万元,2023年度至2025年度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55,605.51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矿业权不存在减值情况。业绩承诺方中稀发展无需承担减值补偿。 六、补偿方案及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与中稀发展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约定,标的公司未能达成业绩承诺的,中稀发展将进行业绩补偿。 根据业绩补偿公式计算,业绩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标的公司矿业权评估价值×本次交易收购的股权比例=(57,024.11万元-55,605.51万元)÷57,024.11万元×65,821.02万元×(56,130.5859万元÷59,291.8459万元)=1,550.14万元。 公司将在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专项审核报告》及业绩补偿金额以书面方式通知中稀发展。中稀发展应于收到公司业绩补偿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补偿款一次性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及补偿方案的议案》,并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标的公司湖南稀土在2023-2025年的业绩承诺期,未完全实现业绩承诺,中稀发展应予以业绩补偿。本次业绩补偿方案是根据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结论,并按照《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约定做出的,能够充分保障公司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提醒公司应当督促业绩承诺方履行现金补偿义务。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及补偿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4、2026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5、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26)证专审35100002号); 6、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26)证专审35100003号);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6-011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经营情况与战略规划,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党建引领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聚焦稀土产业运营主责主业,在生产技术、产品品质、质量控制、节能环保、贸易经营、团队管理、合规运营等方面着力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为公司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自成立以来,公司发展优势持续巩固,资产规模和经营质量整体向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作为中国稀土集团核心上市平台,公司以主业突出、股权多元、治理科学、运营高效等优势获得各方较好认可。与此同时,公司在产业布局、技术储备、绿色智能生产等方面持续推进,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公司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持续发力,聚焦主责主业,通过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品结构、强化技术创新、提升运营效率,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加速做强做大。公司资产规模、质量以及经营业绩稳步向好,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营业收入自2020年的16.56亿元增长至2025年的31.82亿元,期间复合增速达13.95%;资产总额自2020年末的31.31亿元增长至2025年的57.37亿元,期间复合增长率达12.88%。 在“十五五”奋进新征程时期,公司将始终以党建引领把舵定向,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各环节,坚守稀土主责主业发展定力,锚定战略定位、校准发展坐标,立足国家所需、行业所趋、公司所能,矢志打造兼具国家战略属性与市场竞争力的行业领军型上市公司平台,坚决扛起保障国家稀土资源安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的政治责任,持续巩固提升在稀土战略资源领域的话语权与影响力。公司将持续强化资源保障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可持续发展根基;持续优化生产经营模式,深挖全链条提质增效潜力;锚定年度经营目标不动摇,奋力实现经营效益新突破,以主业高质量发展的扎实成效,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为投资者长期稳定回报筑牢坚实根基。 二、强化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一是公司围绕稀土资源绿色高效开发与高端应用,在绿色开采技术、分离提纯技术、前沿新材料研发与应用三个方面实现多项行业引领性技术突破。二是积极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新增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绿色工厂等多个高水平创新载体,紧密联合国内顶尖科研院所,承担并顺利完成多项国家重点研发课题,形成了“技术-专利-效益”全链条创新生态。三是以智能制造为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构建“实时感知一精准预警一应急联动”的安全监控闭环,显著提升了生产效率和安全水平。“十四五”期间,公司新增发明专利数十项,创新能力得到权威认可,多家子公司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研发投入自2020年的1,322.44万元增长至2025年的6,343.43万元,期间复合增速达36.83%。 未来,公司将持续锚定科技创新核心引擎,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抓手,不断完善全链条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创新发展提质升级。公司将持续规范研发项目全流程管理,完善科技创新制度体系,强化研发预算管控与费用归集监督,保障研发项目规范高效运行,稳步保持合理研发投入强度;加强稀土核心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布局,制定专项专利申请规划,构建高价值专利组合,筑牢技术壁垒、提升创新层次;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与专项激励政策,畅通产学研用协同转化通道,推动核心技术成果快速产业化,切实把技术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深化校企院企合作,精准引育高端研发管理人才,完善人才“选育用留”机制,建强创新人才梯队,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三、夯实公司治理基础,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作为央企控股的上市公司,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以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管理层为执行机构,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为优化公司治理与董事会结构、提升决策质量、助力高质量发展,公司2025年引入积极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构建制衡的股权治理格局,并为其匹配相应董事会席位,完善董事会专业配置,提升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与监督有效性。公司自2022年起连续4年发布ESG报告,从稳固发展根基、践行绿色理念、引领智能未来、构建和谐团队、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全方位展示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出的工作与成绩,深化ESG工作实践,彰显ESG工作价值。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化企业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新《公司法》及最新政策要求,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优化“三重一大”决策管理体系与董事会授权机制,筑牢规范运作制度根基。持续强化董事会及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能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监督与决策支撑作用,用好积极股东参与治理的制衡优势,持续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与风险防控水平。持续深化ESG管理体系建设,推动ESG理念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高质量披露年度ESG报告。持续健全内控体系,严防各类治理合规风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治理保障。 四、以投资者为本,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建立健全稳健的利润分配机制,持续以现金分红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公司近5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达2.12亿元,充分彰显了对投资者回报的重视。 未来,公司将始终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核心意识,坚守“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稳定的投资回报回馈广大投资者。公司将持续统筹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综合考量稀土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盈利水平、战略发展资金需求等核心因素,持续优化利润分配方案,增强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与可预期性,切实让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与公司价值表现,在符合法律法规、兼顾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多元化投资者回报举措,依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 五、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全面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作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公司深知自身使命与担当,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严守信息披露底线,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全体投资者平等知情权;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工作,常态化召开线上业绩说明会、参加投资者集体接待等交流活动,全面高效回应投资者各类提问;依托投资者服务热线、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现场调研等多元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及日常咨询,并严格规范投资者交流的工作流程。公司获得深交所2022-2023年度和2024-2025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A类评级。同时,还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获得中国证券报“上市公司金牛奖·金信披奖”。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持续深化信息披露管理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将紧跟监管新规要求,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工作,在保障法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基础上,深化自愿性信息披露,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与可读性,精准传递公司经营动态与长期投资价值,切实保障投资者平等知情权。同时,公司将持续丰富投资者互动方式、拓展沟通渠道,常态化做好调研接待、热线电话与互动易平台响应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核心诉求,以精细化投关工作依法合规助力市值管理,持续提升投资者信任感与满意度,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6-013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1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详见《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等。 3、听取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4、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前述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投资部”收,并需电话沟通确认。 2、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5日8:30~11:30,13:30~17:30 3、登记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梦祺、廖江萍 联系电话:0797-8398390 传真:0797-8398385 电子邮箱:cre-ir@regcc.cn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8号豪德银座A栋14层 邮编:341000 5、会议费用 会期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31”,投票简称为“中稀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6-006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金额为6,291.1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方法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与具有类似目的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合并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本期计提存货减值损失金额5,564.67万元。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227,082.5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28,806.06万元,资产可收回金额198,276.52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确定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726.4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上述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减值损失科目的金额合计6,291.1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6,291.16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已经审计。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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