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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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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692301225P
  3、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业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A-0267房间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朱晋丽
  6、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7、成立时间:2009年8月17日
  8、经营范围:研发、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及产品;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自行研发产品;教育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华学大有限公司持有学成世纪100%股权。
  10、学成世纪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体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学成世纪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是依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有助于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得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000万元,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12月31日)的33.78%;对外担保总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6-009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156.7602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8.53元。截至2021年2月8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30,999,705.06元,扣除发行费用8,685,227.94元,募集资金净额822,314,477.12元。
  截至2021年2月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09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86,446,095.8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60,986,037.9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1,138,898.30元;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人民币311,141,619.54元;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人民币40,316,836.39元;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人民币338,047,411.30元;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人民币71,194,118.20元;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人民币74,920,033.6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公司已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9月14日经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审议通过后进行了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学诚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3月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本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或者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021年12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议案》,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于同日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终止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的协议书》,并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之持续督导协议》,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持续督导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鉴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1年12月13日,本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开户银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职业教育网点及全日制基地建设项目、职业培训及学习力网点建设项目、文化服务空间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岳阳育盛股权收购项目、珠海隆大股权收购项目,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截至目前,各监管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根据本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或者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1、以上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025年5月23日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金额;
  2、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0%,可以豁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鉴于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33,381.33元(均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公司豁免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将直接对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6-006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4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5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2025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公司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提供租赁以及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服务、采购租赁等业务,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廖春荣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是依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有助于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投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未来十二个月交易额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对外投资及购买、出售股权(以下简称“交易”,关联交易除外)的决策效率,公司和/或下属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申请在额度2.5亿元人民币总投资额度范围内交易,其中单体交易额拟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交易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体交易额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将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未来十二个月交易额度的公告》。
  (十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内控专项审计等,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89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依据公司规模、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按照任职岗位的工资标准、结合业绩考核办法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绩效为导向,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进行激励与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金鑫先生、朱晋丽女士和李娟女士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2026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规范,编制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设立ESG治理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ESG治理架构,即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增加ESG管理职能,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下设“ESG工作小组”,协调各部门及子公司开展ESG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战略委员会做如下调整: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增加ESG相关职责内容;
  2.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增加ESG相关职责等内容。
  3.本次调整仅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其人员组成、任期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3次会议决议》;
  5、《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决议》;
  6、《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6-016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6-026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第19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6-013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未来十二个月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近年来,国家在教育领域政策不断出台,持续保持着对教育鼓励和扶持的态度,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应教育行业发展趋势,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的精神,在巩固原有业务及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持续拓展市场前景广阔且行业政策鼓励的教育行业细分领域,落实个性化教育、职业教育、文化阅读、医教融合等业务,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力,为社会提供更优质、更高品质的教育服务和产品,打造行业领先的综合性教育集团。
  为了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对外投资及购买、出售股权(以下简称“交易”,关联交易除外)的决策效率,公司和/或下属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申请在额度2.5亿元人民币总投资额度范围内交易,快速布局和开展上述领域业务,其中单体交易额拟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交易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体交易额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将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是对未来12个月内现金方式交易额度的授权,尚不构成关联交易。如交易过程中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基本情况
  1、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或下属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在本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组织实施交易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投资全资或控股、参股子公司,或对现有部分全资或控股、参股子公司进行增资,购买、出售股权(投资范围:职业教育、个性化教育、全日制教育、职业培训、语言类培训、艺术类培训、文化教育培训、教育数智化、文化阅读、医教融合等领域)。
  2、交易单体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如单体投资或增资额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将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交易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近年来,国家在教育领域政策不断出台,持续保持着对教育鼓励和扶持的态度,公司顺应教育行业发展趋势,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的精神,在巩固原有业务及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持续拓展市场前景广阔且行业政策鼓励的教育行业细分领域,落实个性化教育、职业教育、文化阅读、医教融合等业务,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力,为社会提供更优质、更高品质的教育服务和产品,打造行业领先的综合性教育集团。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但此类对外投资属于日常投资项目,风险相对可控。公司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投资决策及项目管理制度,积极防范与应对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授权投资额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6-017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6.00和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加盖委托人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5月14日下午17:00)。
  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9:0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学大教育总部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62628096
  传真:010-62628096
  电子邮箱:ir@xueda.com
  联系人:崔志勇
  (四)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6”,投票简称为“学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章或签字: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6-021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
  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主办、厦门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举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周五)15:4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鑫先生、独立董事Zhang Yun先生、财务负责人宋子超先生、董事会秘书崔志勇先生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6-015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4日,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将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进行说明。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依据公司规模、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按照任职岗位的工 资标准、结合业绩考核办法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适用对象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绩效为导向,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进行激励与发放,其中:
  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其他董事无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任职的岗位领取职务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单项职务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
  三、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证券代码:000526 公告编号:2026-014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等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本公司所属行业为“教育”,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忻,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7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冬梅,200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内控专项审计等,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89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9万元,专项报告10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实际支付的审计费用金额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拥有足够经验和良好执业队伍,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专项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专项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意见;
  3、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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