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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上方式须在2026年5月18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唐丽凤、陈曼辉 2.联系电话:0737-6351486 3.传真:0737-6351067 4.通讯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2688号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5.邮编:413000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412 (二)投票简称:汉森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法人)出席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委托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按委托人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投票 □委托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说明: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请在“议案”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6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时间: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人员信息 ■ (6)业务规模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5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4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4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峰,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蔡素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蔡素华和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峰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素华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与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202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约定认真完成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在从事202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证件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5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正清先生、刘冰洋先生、敖凌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曾建国先生、沈凌芳女士、陈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沈凌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曾建国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沈凌芳女士、陈琛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公司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股东会选举的六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正清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益阳制药厂车间主任、副厂长,湖南益阳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南汉森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至披露日,刘正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42%的股份,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正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刘正清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冰洋先生:199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海南汉森控股(有限合伙)投融资部副总监,现任湖南达麟汉森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拓浦精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披露日,刘冰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父子关系,与其他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冰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刘冰洋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敖凌松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湖南正清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大区经理,湖南汉森制药有限公司四磨汤产品总经理、营销副总经理,湖南中达骛马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副总经理。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披露日,敖凌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敖凌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敖凌松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曾建国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曾任湖南宏生堂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九汇现代中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药学系教授,岳麓山实验室中药材品种创制中心主任。 截至披露日,曾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建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曾建国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凌芳女士: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中国项目数据分析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南大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重庆红岭医院、重庆市红岭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兼职教授。现任湖南省藏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重庆市红岭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天盈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负责人。 截至披露日,沈凌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凌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沈凌芳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琛女士:198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专职律师。曾在湖南师范大学工作八年,现任湖南弘年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 截至披露日,陈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陈琛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范围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严禁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不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投资期限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二)针对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物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风险投资规定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审计部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3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会委员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1100057号),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8,120,448.74元,未分配利润1,430,778,869.64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18,805,029.22元,未分配利润1,350,532,131.7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1.按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880,502.92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106,924,526.3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243,607,605.40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50,532,131.7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根据公司 2025年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为了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拟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合计150,960,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199,572,131.70元转入下一年度。 4.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盈利水平、股东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所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四、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原因 公司结合上述情况及指标,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不涉及该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6年第二次会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0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1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正清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2)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120,448.7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18,805,029.2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880,502.92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243,607,605.4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1,350,532,131.70元。 根据公司2025年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为了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拟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合计150,960,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199,572,131.70元转入下一年度。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理班子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合理配置与利用各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同意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2026年度根据需要可以分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经营业务的资金周转等,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规模。2026年度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新增贷款总额控制在5亿元以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银行授信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在征得候选人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正清先生、刘冰洋先生、敖凌松先生、曾建国先生、沈凌芳女士、陈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其中曾建国先生、沈凌芳女士、陈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公司的正常决策与运作,在新一任董事被股东会选举产生前,现任董事应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2026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将一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详见同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分别进行。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详见同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证券投资部全权办理股东会准备事宜。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7)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内容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内容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其符合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8票回避。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8票回避。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9)详见同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6年第二次会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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