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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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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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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9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在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6,140,988.8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5,581,922.38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73,366,622.52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46,294,139.66元,母公司累计资本公积为1,367,911,848.75元,合并报表累计资本公积为1,267,236,744.09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年公司实际可分配利润共计为873,366,622.52元。
  3、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根据公司目前总股本374,118,981 股,扣除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429,000股后的371,689,981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3,716.90万元(含税),合计转增148,675,992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11月7日实施完毕。
  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5,753,497.1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2.65%。
  (二)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26,097,503.1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又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拟于2026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相关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6-020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宇妮,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佛塑科技、蓝箭电子、维力医疗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杰文,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三求光固、蓝箭电子等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徐继宏,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东箭科技、兴森科技、利德曼、三孚新科、泰胜风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宁宇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杰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继宏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宁宇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杰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继宏,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88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6-021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宇瞳光学”)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经营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宇瞳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宇瞳”)、东莞市宇瞳汽车视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汽车视觉”)、东莞市宇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承科技”)、东莞市宇瞳玖洲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玖洲”)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并可互相提供担保,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
  上述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主要用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质押融资、保理等业务,授信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通过新的综合授信额度之日止,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各金融机构签署前述综合授信项下的有关协议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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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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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述预计的担保总额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宇瞳玖洲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担保方为宇瞳光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饶市宇瞳光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饶市宇瞳光学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4年7月8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朝阳大道8号
  4、法定代表人:张品光
  5、注册资本:3,490万元人民币
  6、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经营范围:光学镜片、光学镜头、光学仪器、光学机械、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货物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上饶宇瞳资产总额173,284.34万元,负债总额158,199.26万元,净资产15,085.08万元,营业收入122,081.64万元,利润总额-150.17万元,净利润-870.44万元。
  上饶宇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东莞市宇瞳汽车视觉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东莞市宇瞳汽车视觉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1年8月18日
  3、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1栋901室、902室、903室、904室
  4、法定代表人:张品光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宇瞳汽车视觉资产总额33,985.40万元,负债总额34024.77万元,净资产-39.38万元,营业收入4,590.10万元,利润总额 -3,247.59万元,净利润-2,597.55万元。
  宇瞳汽车视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东莞市宇承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东莞市宇承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3年2月18日
  3、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1栋905室
  4、法定代表人:张品光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宇承科技资产总额25,574.12万元,负债总额11,411.00万元,净资产14,163.12万元,营业收入23,820.72万元,利润总额 2,468.11万元,净利润2,292.92万元。
  宇承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东莞市宇瞳玖洲光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东莞市宇瞳玖洲光学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9月24日
  3、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1栋501室
  4、法定代表人:张品光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经营范围:研发、产销:光学产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宇瞳玖洲资产总额67,228.86万元,负债总额44,523.28万元,净资产22,705.58万元,营业收入45,782.60万元,利润总额 3,928.09万元,净利润3,564.93万元。
  宇瞳玖洲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暂未签订本次相关授信协议及担保协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86,761.37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0.52%。除前述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实际数额。
  六、董事会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全体董事均同意该事项。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周转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将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是公司实现既定经营计划的必要措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为保证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财务成本及融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6-022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东莞市宇瞳玖洲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玖洲”)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业务合同担保额度,用于开展业务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风险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相关协议(函件)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宇瞳玖洲光学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9月24日
  3、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1栋501室
  4、法定代表人:张品光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经营范围:研发、产销:光学产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宇瞳玖洲资产总额67,228.86万元,负债总额44,523.28万元,净资产22,705.58万元,营业收入45,782.60万元,利润总额 3,928.09万元,净利润3,564.93万元。
  9、宇瞳玖洲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主要内容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宇瞳玖洲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宇瞳玖洲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业务合同担保额度,用于开展业务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风险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担保的期限、方式和金额以实际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宇瞳玖洲用于开展业务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风险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可以帮助宇瞳玖洲提升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宇瞳玖洲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控制其生产经营和财务,公司为其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86,761.37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0.52%。除前述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实际数额。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6-025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现将行动方案落实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坚持聚焦主业,稳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持续专注发展主营业务,深耕安防镜头市场,优化供应链建设,发挥技术优势、客户优势,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保持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公司以技术创新为产业发展驱动力,充分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和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技术优势,牢牢占据领先地位。2025年,公司经营情况整体向好,战略转型成效显著,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多个业务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在稳固传统安防业务基本盘的同时,智能驾驶业务获得较快增长,新消费领域实现突破。全年模造镜片销量显著提升,海外业务结构持续优化,高附加值产品占比稳步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174.04万元,同比增长23.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614.10万元,同比增长34.09%。
  二、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为全面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积极修订及制定《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文件。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工作,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权益分派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实际情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等,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坚持执行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积极回报投资者。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7,100,548.10元(含税)。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以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584,499.05元(含税)。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重视股东合理回报,报告期内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内(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高质量经营,延续现金分红政策,合理平衡企业成长与股东回报,进一步增强投资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为投资者投资决策提供有效信息。
  公司重视与资本市场的沟通,设立投资者电话专线、专用邮箱等多种渠道,开通企业微信公众号,召开业绩说明会,采取积极回复投资者咨询、接受投资者来访与调研等多种形式实现与投资者及时沟通。
  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准确、及时地向投资者传导公司投资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6-026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规定,回购专户库存股股份2,429,000股将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由37,411.8981万股变更为37,168.9981万股,注册资本由37,411.8981万元变更为37,168.9981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后续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以上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6-027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截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29,000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规定,本次回购专户库存股股份2,429,000股将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6-028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管秋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管秋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聘任管秋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副总经理简历
  管秋生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2001年3月,历任广州市黄埔东粤铝厂会计员、财务主管;2001年3月至2012年8月,历任广州晶华光电仪器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任广东华强嘉捷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11月至2014年7月,任广州泽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管秋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87,159股,通过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股份现未解锁股份14,000股。除上述持股情况外,管秋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6-029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2025年度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2包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提案5、8、9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2025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 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9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次2025年度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
  邮编:523863(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
  4、2025年度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天富、许丹虎
  联系电话:0769-89266655
  传真号码:0769-89266656
  联系邮箱:chentianfu@ytot.com;tzb-1@ytot.com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25年度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一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25年度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90
  2、投票简称:宇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本次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委托需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
  附件三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2025年度股东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2025年度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2025年度股东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6-031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30-16: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4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trQqcWXE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3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品光先生,董事、总经理金永红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天富先生,财务负责人管秋生先生,独立董事阎磊先生及保荐代表人曹阳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30-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trQqcWXE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4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69-89266655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6-032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反映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资产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此外,对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减值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对于产成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来确定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证监会相关规定,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资产减值测试,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508.94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2,508.94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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