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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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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七)美埃新型材料南京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1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80%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南京美赫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423.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60.1841%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美埃(南京)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4月8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美埃(南京)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8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65%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美埃(无锡)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1月13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工业集中区锡达路240-2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风机、风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美埃(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2月8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玉带工业集中区玉带路9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美埃(天津)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3年6月30日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逸仙科学工业园翠溪道2号1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镇江倍得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4年7月19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句容市边城镇光明科创园18-98号
  法定代表人:章胡兵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台马(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033号1815室(实际楼层15层)
  法定代表人:董立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电设备及配件、密封器件及其零部件、塑料制品及其零部件、半导体器件及其零部件、照明器具及其零部件、塑料材料、光电材料、印刷电路板、半导体及包装材料产品、食品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日用品、劳防用品、家具、家用电器、纺织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新能源汽车、通讯产品、智能设备、汽摩配件、电子数码产品、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计算机辅助设备、安防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易制毒化学品)、服装及其原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品除外)以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上述产品相关的技术进出口,机电科技、机械科技、化工科技、电子科技、光电科技、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国际贸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80%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上述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美滤(南京)过滤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成立日期:2025年10月14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开发区飞天大道69号B座417室(江宁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85%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上述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七)浙江华工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人民路1880号8幢1楼
  法定代表人:黄东升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微孔膜材料、复合材料、分离与过滤材料、净化材料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80%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上述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八)无锡西沃过滤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0年1月27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西塘村
  法定代表人:杨燕萍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空气过滤器、液体过滤器、净化设备及其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胶粘制品(不含危险品)、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橡塑制品、五金产品、过滤材料的销售;过滤器、胶粘制品、过滤材料相关产品技术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51%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上述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九)MayAir HK Holdings Limited
  公司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8月23日
  注册地址:27th Floor, Alexandra House, 18 Chater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注册资本:港币350,001,000元
  经营范围:Investment Holding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68.39%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担保预计额度用途是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附属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附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开具保函和信用证及其他因业务经营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提供担保。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融资审批,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被担保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被担保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均为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676.16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0.62%)及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和实际未置换及支付的发行费用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实施。
  ●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将为人民币0.00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33,6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0,784,0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6,654,88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577.60元。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914,129,120.0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14日审验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25037_B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577.60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8,269,277.60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公司拟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故未列示。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676.16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0.62%)及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和实际未置换及支付的发行费用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十二个月后实施。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为2025年6月15日之前取得,相关超募资金的使用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实施;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676.16万元的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和实际未置换及支付的发行费用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埃科技”或“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1年9月1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0月18日《关于同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6号)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33,6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0,784,0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6,654,88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577.60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914,129,120.0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1月14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25037_B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置换及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565,668,002.31元,已置换及划转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944,203.02元,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期但尚未划转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人民币6,487.02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47,295,332.3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79,805,760.02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2年11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宁波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72010122002616904)于2024年8月21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86,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37,0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日起12个月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53,0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生产扩能项目”和“研发平台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7月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系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6万元。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尚有3,480.63万元超募资金未确定投资计划。
  注4:本公司募投项目处于持续投入建设中,并未达到稳定运营期,无法以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的年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或内部收益率等指标评价其已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情况。
  注5:上述变更系指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5,346.3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3,7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5,3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参见前述专项核查意见“三、(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相关内容。
  注6: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入金额的部分,主要系本公司将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中所产生的节余孳息、现金管理收益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上述相关事项,若总经理无法办理前述事项的,则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相关事项。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已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签订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严格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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