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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4 证券简称:津膜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 -775,727,300.07元;鉴于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公司资金需求等,为更好的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膜材料及膜组件、膜分离及水处理设备的研发与应用,以此为基础向客户提供专业水资源化整体解决方案、工业特种分离解决方案(包括技术方案设计、工艺设计与实施、装备及系统集成、运营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中空纤维柱式膜组件,中空纤维帘式膜组件,连续膜过滤(CMF)设备,浸没式膜过滤(SMF)设备,膜生物反应器(MBR),一体化膜装备,工业特种分离膜装备,HPS高效澄清池设备等;主要用于市政及工业给水净化、污水处理及回用、各类非常规水资源化及工业物料分离、浓缩、提纯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包括对外销售产品,提供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提供水处理运营及技术服务。 1、对外销售产品 公司面向行业中间客户(如设计院、水务工程总承包商、专业销售公司等)和行业终端用户(如市政单位、工业企业、水务公司、自来水厂等)销售膜组件、膜设备、HPS高效澄清池设备等产品,配套销售相关材料及配件,并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及后续产品更换服务。 2、提供系统集成解决方案 公司基于核心产品、专业工程技术和实施经验,根据客户需要,在水处理与资源化、物料分离等领域为客户提供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包括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服务、设备制造和安装、其他配套材料及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施工等。 3、提供水处理运营及技术服务 公司通过向外部客户提供水处理运营及技术服务,收取相应运营服务费,主要涉及领域包括污水处理和给水净化等。报告期内,公司提供水处理运营和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两类模式:第一,公司取得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特许经营权项目,并通过特许经营权收取水处理费回收前期投资、补偿运营成本及获取运营收益;第二,公司接受水处理终端用户或投资运营商委托,为其提供专业化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公司无需负责项目投资,并通过收取运营费或技术服务费等方式补偿运营成本及获取运营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市场地位 1、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中空纤维膜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专业化企业之一,荣获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奖项。 公司的膜技术起源于1974年天津纺织工学院(现天津工业大学)成立的膜科学与技术研究所,膜技术研发历史悠久,学术积淀颇深。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2003年起,公司在国内率先实现国产原创中空纤维膜技术的产业化及大规模应用。公司自主研发和生产的中空纤维膜及其水资源化和特种分离应用技术在国内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并获得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其中,公司中空纤维膜制备及应用两项技术发明分别荣获2008年、2012年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024年,公司荣获2023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一项、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 报告期内,公司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联合天津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共同建设并获批先进分离膜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两项膜技术装备入选《天津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版)》,炫流曝气膜生物反应器技术获得2025年中国膜工业协会科学技术一等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膜产品无损检测机器人开发项目成功获批2025年京津冀协同创新专项。 经过多年的应用研发及技术迭代,公司的中空纤维超滤膜、微滤膜等系列产品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经过数年的发展,公司的膜产品在自来水净化、污水处理及回用、海水淡化预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及回用等多个水资源化领域实现了对美、日等国际膜品牌同类产品的替代,推动了中空纤维超/微滤膜国产化率提升。 近年来,公司通过持续研发创新和产品迭代、工艺改进,巩固公司中空纤维膜相关产品和技术的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推出的炫流曝气膜生物反应器技术在气水比、运行膜通量等指标方面较传统工艺大幅改善,经中国膜工业协会组织专家鉴定为国际先进水平,在多个项目中实现应用并得到业主广泛认可;终端用超滤膜、双端产水外压柱式膜、PVC内压膜、中空纤维纳滤膜等多款新产品研发取得突破式进展,部分产品完成开发并投入试验应用;以膜技术为核心的短流程水处理新工艺进入运行试验。 2、公司的HPS高效澄清池在高浊度水净化领域应用领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甘肃金桥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桥水科”)拥有自主研发的HPS(造粒混凝)高效澄清池技术。其核心是采用旋流造粒技术,将絮凝、沉淀、澄清在一个池体内完成,缩短了工艺流程,且处理水量比同直径的圆形澄清池提高;整个HPS高效澄清池不需要任何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不会发生机械设备的维修及更换,操作简单方便,对运行人员的技术要求低;此外,还具有耗电少、运行成本低、占地面积小、实现了模块化建设等优势。 HPS高效澄清池核心设备及相关的技术取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金桥水科的HPS高效澄清池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各类高浊度水处理项目,具体领域包括市政供水、工业供水、高效农业节水灌溉、泥沙预处理等,覆盖甘肃、陕西、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山东等省区的市政、水利、农灌、电力、冶金、钢铁、化工、院校、部队、村镇等行业部门。典型项目包括:陕西省韩城市禹门抽黄改造工程泥沙处理站项目,国投新疆罗布泊120万吨/年钾肥扩能改造工程外部供水扩建主项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陕西省延安黄河引水工程泥沙站内澄清池项目,陕西省渭南市抽黄供水蒲石沉砂池工程项目,青海省民和县下川口生态节水灌溉示范工程项目,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刘川引黄供水工程项目,陕西合阳渭北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一期)项目等。 报告期内,公司市场地位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四)业绩驱动因素的变化情况 公司产品和服务的下游应用领域包括污染治理、水资源化、工业生产等,公司业绩除受公司自身技术研发、产品质量与价格、运营效率等竞争要素影响外,受宏观经济、国家政策、产业链上游原材料供需、下游行业景气度、行业竞争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驱动因素呈现分化态势。政策端,2025年国家密集出台膜技术及其下游应用专项政策,为公司在再生水利用、工业节水等重点领域拓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成本端,PVDF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尽管出现阶段性波动,但全年整体仍保持低位运行,有利于成本控制,但第四季度起PVDF原材料价格普遍出现探底回升迹象,需持续关注;需求端,我国膜法水处理行业市场规模继续保持稳中有增,工业废水处理及回用、再生水等细分领域需求稳步增长,但市政水处理领域受地方财政资金紧张等影响,叠加行业内中小企业同质化竞争,导致膜产品售价总体承压,项目实施和交付周期偏长。面对上述变化,公司将积极把握政策机遇,加快打造差异化产品与技术矩阵,巩固并扩大现有市场份额,重点切入膜技术新兴应用市场,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及盈利质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新增授信提供担保 (1)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桥水科新增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全资子公司金桥水科补充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膜天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天津膜天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专业化运营中存在实际资金需求,公司为其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公司重大诉讼取得进展 (1)公司与被告西安市临潼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潼城投公司”)、 西安临潼旅游商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及第三人西安市临潼区绿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安绿源公司”)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津 03 民初 128 号),公司、临潼城投公司以及管委会因不服判决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上诉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1 月下达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公司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强制申请执行书》,公司已收到部分执行款项,法院采取了执行措施,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管委会因不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申请再审。后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最高法民申3301 号)法院驳回其再审申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6日、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21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9月16日、2025年12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大股东股份变动 (1)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持有公司30,852,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21%)的股东华益科技国际(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计划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020,00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2025年6月10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华益科技国际(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及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2025年6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持有公司21,911,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25%)的股东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20,653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2025年7月11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76.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25%变动为7.00%,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整数倍。于2025年9月10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实施完成的公告》,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9月10日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9925%。详见公司于 2025年5月19日、2025年7月11日、2025年9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持有公司6.26%股份的股东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2月2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020,65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041,30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合计减持不超过9,061,958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2026年2月24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内,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5年11月3日、2026年2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持有公司10.21%股份的股东华益科技国际(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计划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7月2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020,65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041,30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合计减持不超过9,061,95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1)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详见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范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吕晓龙先生为公司首席科学家,于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宋辉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融资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洪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展树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蒋鹏先生为公司生产总监,柳海波先生为公司营销总监。详见2025年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梁峰先生因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2025年3月1日不幸逝世。详见2025年3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郭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5)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技术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彬先生担任公司技术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2025年6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6)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李春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春之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李春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详见2025年9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7)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黄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黄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详见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2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8)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乐良才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2025年10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9)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董事长范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为优化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职能配置,完善内部职能分工,范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范宁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详见2025年12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0)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治理架构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施耀华先生及监事赵鹏先生、侯雪征女士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详见2025年11月22日、2025年12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1)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郑春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郑春建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郑春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详见2026年3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5、内部股权及资产重组 (1)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膜生产业务内部划转的议案》,决定以2025年1月1日为基准日将公司与膜生产制造相关的资产、负债按照账面净值转让至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天津膜天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膜材料公司”),相应生产人员由天津膜材料公司承接。2025 年1月起,天津膜材料公司使用上述资产开展膜丝、膜组件及膜设备生产加工;津膜科技将与天津膜材料公司签订委托生产或供销框架协议,由天津膜材料公司按照津膜科技的销售订单需求生产加工膜丝、膜组件及膜设备。 本报告期内,津膜科技及天津膜材料公司已在上述决议授权范围内完成了相关资产划转、债权债务处置、人员安置、税务、工商登记等工作。详见2025年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6、聘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1)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7、变更公司名称 (1)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发展需求陆续成立生产、工程专业化子公司,为更好地匹配公司业务定位和管理架构,满足集团化财税管理政策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名称由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变更英文名称),证券简称、证券代码等其他信息保持不变。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8、重大关联交易 (1)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受让膜材料母基金合伙份额暨构成关联共同出资的议案》,公司受让天津膜绿色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标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君丰泰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君丰投资”)持有的标的基金有限合伙份额4,000万元,该基金份额已实缴964,285.00元,公司按照基金合伙份额价值评估结果以964,270.40元的价格受让。本次交易后,公司持有标的基金有限合伙份额 7,000 万元,占标的基金总规模的50%。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了《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及《天津膜绿色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详见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膜引入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引入沧州膜先进材料京津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津冀膜材料基金”或“投资方”)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津膜”)增资13,500万元。后公司与京津冀膜材料基金、河北津膜共同签署了《关于河北津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河北津膜已完成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18日、2025年8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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