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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26-025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515,048,91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6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汽车热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的制造业企业,主营业务是汽车热管理系统及零部件的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含汽车空调压缩机、汽车热管理系统及其零部件、储能电池和充电系统热管理产品及其关键部件,同时从事相关产品的设计开发和技术服务。 公司具体业务的运营主体是全资子公司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空调国际热系统公司(集团)、埃泰斯公司(该公司为空调国际热系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及从事围绕主业开展产业投资并购业务的武汉市奥特佳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的业务范围遍及海内外,从事本公司全部品类产品的生产研发,服务于各类汽车制造商及储能电池制造商。公司在国内、北美、欧洲、南亚、东南亚和非洲等均有业务,在多个大洲设有工厂,是一家国际化运营的企业。 1.南京奥特佳是本公司生产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是具备先进优势的电动汽车压缩机和燃油汽车用空调压缩机的专业企业。获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颁发的“中国汽车零部件(空调)行业龙头企业”称号,并获得“全国百佳优秀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称号,奥特佳商标被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近年来被有关部门评为“江苏省优秀企业”“南京市总部企业”等称号,该公司生产的汽车空调压缩机及其他类型的压缩机产品广受海内外客户认可,总体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市场的国内自主、独立于汽车主机厂附属的品牌中居榜首。报告期该公司共计销售各类汽车空调压缩机762.14万台,较上年增长7.77%,成为近年来仅次于2017年的最高销量,实现了销量的连续增长。产品适配车型种类数量增长,市场整体占有率稳中有升。 2.空调国际集团是公司汽车空调系统业务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在汽车空调系统市场中是久负声誉,极具业务影响力的老牌龙头企业。该公司秉持技术研发导向,重视客户体验,保持国际化运营,大力发展新能源化业务,在运营模式、产品质量、客户资源等多重方面均有独特竞争优势。该公司作为早期布局新能源热管理系统的重要供应商,近年来在国内外汽车新能源化浪潮中坚定技术引领策略,扩大技术与生产核心竞争力,在众多新能源汽车头部企业的竞争中取得了相当优势,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该公司技术领先、业务分布广泛,在国内、亚洲、欧洲、美洲设有工厂、研发机构及合资企业等,服务国际主流车企和知名的新能源汽车制造商。报告期该公司共销售各类汽车空调系统及部件产品、储能热管理设备647.93万台套,其中冷凝器、前端冷却模块等产品的销售额大幅增长,在极为激烈的竞争中继续保持市场主流参与者的地位和领先的技术水准。 3.埃泰斯是本公司储能电池热管理系统业务的运营主体,是国内最早涉足该产业的企业之一,具有雄厚的产业经验和技术积累。该公司的储能温控产品自始全部采用高端的水冷机组技术路线,确保了其技术领先性和对行业快速发展迭代的良好适应能力。该公司具备技术先进、客户覆盖面广等多重优势。报告期内该公司在商用车电池包热管理业务的开拓方面也取得了重大进展。 4.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是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澳大利亚空调国际热能系统公司和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资组建而成,双方各自持股50%。本公司向南方英特派出了董事、高管等人员。南方英特主要研发、生产、销售车用热管理系统及部件配套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热管理控制模块、前端冷却模块、热管理集成模块、空调箱总成等,生产和管理总部位于重庆,有南京、北京、合肥、广州四个分公司及杭州湾慈溪生产基地,为长安、福特、马自达、广汽、吉利、一汽、东风、蔚来、理想等汽车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南方英特经营情况良好,近三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连续增长。 (二)公司主要产品 1.汽车空调压缩机。汽车空调系统的核心部件之一,承担冷却剂的压缩及循环驱动作用,是汽车空调系统关键设备。从工作原理上分类,奥特佳主要生产三类汽车空调压缩机,分别是涡旋式压缩机、活塞式压缩机和电动压缩机,其中,前两类应用于燃油汽车,后一类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每类压缩机又根据不同的排量、转速、电压范围等技术参数分为不同系列的产品,实现不同的制冷量和热泵性能。 公司生产的压缩机产品涵盖了目前国内市场主流车型的热管理系统,可以满足不同配置车型的需求,既适用于乘用车,也适用于商用车,还有部分产品在售后市场出售,部分产品对外出口。公司的压缩机类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市场。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不断提升,电动压缩机产品异军突起、销量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该类产品销量同比增长15.93%,达历史新高;燃油类压缩机产品销量亦有增长。 2.汽车空调系统及部件。构成整个汽车的空调系统及各部分热管理系统的总体系统,一般分为风扇、散热器、蒸发器、传感器、滤清器、冷却器、压缩机、空调箱、控制器、风机、风道、管路、阀体等组成部分,新能源汽车还有集成模块、电池温控器等部件。此外还涉及热管理系统制造商自行设计的相关控制监测软件。整车空调系统按照不同车型的具体需求进行具体设计,并非标准化产品。因为涉及的零部件众多,不同整车厂客户对系统采购的需求链条长度不一,公司既可以生产完整的汽车空调及热管理系统,也可以按客户需求生产散热器、冷却器、控制器或空调箱等空调系统中的关键部件,制造定制化的分区系统模块,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随着新能源汽车对空间的需求和零部件集成度需求的不断提升,热管理集成模块的技术进步加快,应用速度提升,产品覆盖愈发广泛。本公司作为该项产品的业界技术先驱之一,近年来在集成模块的集成度方面做了深厚技术积累,正在推进可集成压缩机的第三代集成模块产品。 从主要功能上区分,公司生产的汽车热管理系统又分为以下四类:(1)暖通空调系统,即主要应用于乘员舱温度调节的完整机构,是汽车空调系统中的核心部件之一;(2)电动车热能管理系统,包括全电动汽车的热能管理系统、换热器、集成模块、轻量电池冷却模块等;(3)发动机冷却系统,其功能在于保障燃油汽车的发动机在适宜的温度条件下工作,公司主要生产PTC(动力总成冷却系统)模块、变速箱机油冷却器(TOC)、增压空气冷却器和相关的冷却液储存器等产品;(4)控制系统,以控制软件为核心,对车内实施自动空气温度、流量、方向等调节,或者释放香氛,调节乘坐氛围。上述构成系统的各类部件中,奥特佳可生产大部分关键部件,具有自主可控的设计及制造能力。 3.储能电池和电动卡车电池热管理设备。一套完整的热循环处理机组或设备,应用于储电量较大的储能电池系统之中,通过设备的制冷剂热循环管路对大型电池的温度进行调节。该类设备一般安装在储能电站的储能电池仓内,或应用于重型电动汽车、电动工程机械设备的大型动力电池和电动汽车高压充电站的热管理场景。本公司的此类产品均采用水冷方式制冷。 (三)公司的主要客户 奥特佳的主要客户分四类: 第一类是汽车整车制造商,直接从公司订购汽车热管理零部件用于汽车整车装配。公司的主机厂客户广泛分布在国内外市场。公司在国内的客户基本包含了现有的主要汽车制造商(含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市场覆盖面广泛,合作关系紧密牢固,主要有:吉利汽车、比亚迪汽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蔚来汽车、理想汽车、江铃汽车、小鹏汽车、东风汽车、北京汽车、零跑汽车、小米汽车、上汽通用五菱汽车、中国重汽、陕汽等国内知名厂商及多家市场新兴电动汽车制造商;国际主要客户主要分布在欧洲、美国、印度、东南亚地区等,分别是斯泰兰蒂斯汽车、福特汽车、大众汽车、通用汽车、雷诺汽车、塔塔汽车、宝腾汽车、某国际知名电动汽车生产商及部分新能源汽车新秀厂商。 第二类是汽车后市场经销商,广泛分布在国内外,国内的客户以区域代理商为主,国外客户以进口商为主。 第三类是汽车系统供应商,既有传统的大型综合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也有从通信电子、互联网行业转型到汽车行业而来的新兴服务商。奥特佳除了为这类客户提供汽车热管理系统或相关基础部件产品硬件外,还为部分此类客户开发或提供热管理应用软件服务。 第四类客户是制造储能设备的锂电池生产企业、储能系统集成公司、能源公司、电动载重汽车及其充换电服务机构等,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运营商。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类型与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客户销售额排序与上年度有所变化,基本反映了汽车终端销售市场各大车企的销售情况和排名状况,也侧面印证了公司与各大主流车企的紧密合作关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董事会换届选举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5年12月9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正式组建。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定向发行A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定以2.54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北长江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不超过232,283,464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9,000.00万元。目前,公司已经完成本次发行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649,998.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682,346.88元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967,652.04元,实际发行数量196,712,598股。 3.公司名称变更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以新能源汽车热管理为核心、多板块协同发展的成熟管理格局。为进一步激发子公司活力与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运营效率与品牌价值,公司决定变更名称(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不变)。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和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9月16日,公司完成了名称变更及相应《公司章程》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页无正文)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6-01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会董事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管理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资产为11,117,898,301.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为5,726,390,316.51元;本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945,839.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22,226,388.83元。上述数据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核实。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后的股本3,515,048,914股为基准,拟向全体股东每十股分配现金红利约0.0608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21,390,000元(含税)。当期不转增股本,不分配股票股利。由于公司将进行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剩余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所以公司总股本数将因此发生变动。分配的股本基数以实际分配利润时点的股本为准,分红总额不变。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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