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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6-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20,891,58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智能控制器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主营业务涉及家用电器、电动工具与工业自动化、汽车电子、智能化业务等领域;以及相控阵T/R芯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公司智能控制器解决方案,主要围绕家用电器、电动工具与工业自动化、汽车电子、智能化业务4大产业集群为核心,研发、设计、生产相关产业的智能控制器及向客户提供具有数据收集、传输、分析功能的数智化服务,为客户提供“硬件+软件+数据”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的产品涉及品类众多,包括大小家电、电动/园林工具、工业控制、轻型交通控制、汽车车身控制、车身域控制、热管理集成、智能家居控制、智能穿戴以及机器人部件控制等。 在大数据模型、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深入应用背景下,智能控制器正从单一设备控制向“多模态感知+边缘智能”演进。通过集成AI算法,控制器能够学习用户行为、预测需求并自动调整,实现从“人控”到“智控”的跨越。公司通过结合AI技术、移动互联技术、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通讯技术、传感技术等,与通用大模型链接,打造创新型智能控制产品解决方案,打破行业界限,拓宽市场边界,形成公司智能控制器数智化的核心优势,从而实现真正的“智控”。 1、家用电器 公司家电智能控制器主要聚焦大小家电、类家电,包括空调、冰箱、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烤箱、微波炉、电烤炉、消毒柜、咖啡机、油烟机、蒸烤箱等众多产品品类。公司拥有该领域多项核心控制及算法技术储备,包括变频技术、核心板与底板分离设计技术、硬件及电磁兼容性技术、高速PCB Layout及叠层设计、无感FOC控制与特有移相技术、深度高频弱磁算法、最大扭矩/功率跟踪算法、RTT实时追踪技术等,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智能控制解决方案。 随着人们消费需求的升级,消费者越来越关注产品的功能性和科技属性,家电行业正从“功能满足”迈向“体验重塑”。在AI、物联网等技术不断渗透下,催生了大量科技属性的消费新品类,解决生活痛点,带来体验感提升,这些新品类不断涌现并逐步放量,形成了新的市场增量。与此同时,家电的智能化已从单品功能创新,迈向全屋互联的场景化生态竞争,这要求适配的智能控制器不仅性能更强,还需具备跨设备协同与数据交互能力,技术复杂度和单机价值量显著提升。随着市场规模扩大与智能化渗透率深化,家电智能控制器行业正经历结构性升级,公司凭借在该领域的持续布局与技术积累,也将实现规模与盈利能力持续提升,进一步巩固市场竞争地位。 ■ 2、电动工具与工业自动化 公司电动工具与工业自动化板块主要涉及电动工具、园林工具、清洁工具、工业自动化、低速交通等领域的智能控制解决方案,优势产品包括大扭矩电动工具、园林工具、航运交通、低速车辆、无人机控制等,涉及技术领域包括电机各项精控算法、自适应保护系统、电源算法、抗干扰技术等。目前已构建了大功率电机控制、工业伺服控制等多个优势技术平台。 工具工控行业作为电动设备的重要细分领域,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商业与住宅建筑、运输基础设施、保养维修等诸多环节,覆盖地产、商业、农业、能源等多个国民经济领域,市场空间广阔。当前,在绿色低碳政策引领与技术持续升级的双重推动下,行业正朝着“更智能、更安全、更互联”的方向演进。同时,伴随客户群体代际更替、环保意识增强与数字化生活方式的普及,行业整体将技术转型与智能升级置于战略核心,进一步带动企业在产品结构与业务模式上实现深刻变革。面对工业端与消费端持续升级的需求,公司积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将电动工具的应用场景横向拓展至工业领域,持续巩固并深化技术平台优势,聚焦于技术创新与差异化产品开发,加快重点客户与市场的突破。通过持续推进产品智能化与绿色化升级,公司致力于在电动工具与工业自动化业务板块实现技术引领与市场拓展的双重突破,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助力未来工业进步与可持续发展 。 ■ 3、汽车电子 汽车电子业务是公司核心业务板块之一,近几年公司始终保持汽车电子控制领域核心研发的高比例投入,持续夯实基础技术落地及产品创新能力,深化打造“技术日”及“科技圈”生态,协同国际化专业机构建设研发业务数据化解决方案,引入核心开发软硬件、试验基础设备及IT工具,确保了研发流程的标准化和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公司汽车电子业务板块现有产品范围覆盖智能座舱、车身电子及能量管理三大领域,具体产品主要包括方向盘离手检测(HOD)控制、智能变色玻璃控制、备用电池报警器(Batter Backup Sounder),碰撞电源模块(Crash Power Module)压缩机控制、从低阶到高阶的能量管理集成模块控制等优势产品线;同时,公司积极协同行业上下游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在聚焦现有业务规划的情况下,不断提升座舱领域及能量管理领域竞争力,为客户提供多场景应用及整车舒适、节能的系统化解决方案,提升整车的智能化水平和操作便利性,并利用和而泰成熟的全球化布局及地域化用户经验赋能客户全球的业务拓展。 目前汽车电子已通过ASPICE CL3、ISO26262 Asil-D、ISO21434和IATF16949等汽车行业专业体系认证,并在技术标准及推行方面,积极参与了行业标准制定,积累了一系列先进的应用技术及专利,包括但不限于天幕多区独立控制技术、HOD分时复用算法、FOC电机算法以及纹波防夹算法等。这些核心技术不仅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和运行性能,也为汽车电子行业的创新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汽车电子行业正处于以电动化、智能化为核心的产业升级与格局重塑阶段,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的快速发展,持续拉动车联网、智能座舱、自动驾驶等关键电子部件的市场需求。公司紧密围绕行业动向,积极构建面向客户与终端用户的深度洞察体系,推动需求前置与产品精准定义,聚焦智能座舱、车身控制,能量管理控制等重点领域,深化与战略大客户的合作,持续提升产品渗透与客户协同水平。与此同时,用户体验驱动汽车从“动力驱动交通工具”向“可承载多种生活场景的移动空间”演进,“车一家一云”一体化生态趋于清晰,为公司带来全新发展机遇。未来公司将持续投入构建基于“数据+计算+服务”的“第三空间系统方案”能力,打造长期增长引擎,实现从“零部件供应商”向“系统能力伙伴”跃迁。并通过供应商资源管理与全球交付体系建设,打造安全可靠、成本领先的供应链能力,为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 ■ 4、智能产品 公司智能产品业务致力于通过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传统硬件产品进行智能化升级与场景化赋能。该业务以智能硬件终端为载体,集成感知、连接、计算与控制能力,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处理与反馈,并通过人机交互与设备自学习,推动产品向智能化、自适应方向演进。同时,公司基于智能控制器与硬件所收集的信息,为终端厂商提供定制化的远程监控平台与数据分析系统开发,助力其实现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近年来随着通用大模型的兴起,公司开始积极探索大模型在多个领域业务场景中的落地应用,为终端厂商的产品智能化升级提供更多新型解决方案。 当前,公司智能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智能家电、智能家居、智能穿戴、健康护理等领域,涵盖空气净化器、扫地机器人、泳池清洁机器人、智能美妆镜(Wanlrise)、AI玩具、体感衣(感知计划)、空间传感器、智能床垫系统、安防报警系统、中央供暖系统及温湿度控制系统等多元产品线。公司坚持以“AI+全场景”为主线,聚焦细分人群需求,构建以人为本的智慧服务生态,面向女性群体提供精准关怀与主动悦己解决方案,面向儿童群体打造玩学融合与智慧守护产品,面向老年群体开发健康管理与温和陪伴系统。 随着政策推动、市场需求释放与通用大模型等关键技术突破,智能化、数字化正深度赋能千行百业。公司依托在智能控制器领域积累的硬件优势与技术经验,深度融合人工智能、移动互联、通信技术、AI语音、视觉识别及智能体等技术,持续推动传统设备的数字化升级与行业数据模型构建。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化“端一云一智”一体化能力,强化从智能硬件到系统解决方案的全栈服务能力,致力于成为终端厂商可信赖的智能化合作伙伴,把握产业智能化浪潮中的长期增长机遇。 //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工厂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合同管理、套期保值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子公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全面预算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销售业务、子公司管理、工程项目、工厂管理、库存管理、资产管理、套期保值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 ■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认定标准。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损失; 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5)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6)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7)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重大失误; 2)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4)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在合理期间内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刘建伟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梁国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总裁刘建伟先生所作的《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2025年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经营目标。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孙中亮先生(已届满离任)、黄纲先生(已届满离任)、孙进山先生、吕晓明先生和李俊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公司届满离任独立董事黄纲先生、孙中亮先生,以及现任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吕晓明先生、李俊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相关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2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13,737,747.41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24,638,28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746,700股后的920,891,5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920,891,585股为基数确定了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可能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2025年度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七、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内容。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内容。 (2)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待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当地的薪酬水平,同意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身份领取薪酬;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固定津贴12万元/年/人(税前),按季度发放。 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2)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待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当地的薪酬水平,同意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后发放。 关联董事刘建伟先生、秦宏武先生、罗珊珊女士回避表决。 1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子公司及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被担保方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解决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满足其持续经营需求,为公司带来合理的回报,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 《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向金融机构申请敞口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08.80亿元人民币和6,600万美元,授信品种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等,最终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各家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的额度为准。提请授权董事长在授信总额度内予以调整拟申请各金融机构间的额度,并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办理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及融资事宜。本项授权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关联董事秦宏武先生、罗珊珊女士回避表决。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不符合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对该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2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2)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当期限售股的80%,剩余未解除限售的20%,即123.68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由于公司拟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在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完毕后,将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秦宏武先生、罗珊珊女士回避表决。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不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解除限售条件而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万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当期限售股的80%,剩余未解除限售的20%,即123.68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24,638,285股减至923,389,48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24,638,285元减少至923,389,485元。鉴于上述变动,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冯非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凤山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22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4.7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5350%。 2、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26名,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4.7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5350%。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2、2022年12月2日,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内部系统发布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2年12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094)。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93)。 4、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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