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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0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深耕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汽车智能驾驶/智能座舱、运动相机、机器视觉等领域配套的光学镜头、影像模组及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等关键光学、光电子产品及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江西省电子信息重点企业、南昌市重点企业。 公司重点发展光学镜头及影像模组、触控显示器件等光学光电产业,同时培育车载显示、车载照明和机器视觉等领域,致力于将先进的光学、光电子技术和产品融入智能终端、智能汽车、智慧家庭等多元化的应用领域。过去十余年来,公司秉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不断夯实产业基础,加速技术革新步伐,凭借深厚的技术底蕴,构建起广泛的市场覆盖与深厚的行业影响力,为客户提供卓越的产品解决方案,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和较好的行业口碑。 (二)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光学产业 2025年,联创电子紧抓汽车智能化核心赛道。在车载光学领域,公司作为全球ADAS镜头主力供应商,持续深化与Mobileye、Nvidia等国际方案商,以及地平线、百度等国内头部平台战略合作。 手机光学业务聚焦高端化转型,通过优化玻塑混合镜头、潜望式镜头及OIS防抖模组等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持续巩固与华勤、龙旗等ODM厂商合作,并拓展中兴、联想、传音等品牌客户。技术研发端依托模造玻璃镜片及棱镜核心优势,推出高像素影像模组解决方案,支撑客户产品升级需求。 此外,公司高清广角镜头及影像模组在运动相机、无人机、警用监控等专业领域持续扩大优势,客户覆盖多家国内外知名品牌,并通过技术延伸为新兴智能终端提供定制化光学支持。 2025公司智能感知影像模组营业收入实现了高速增长。人工智能时代,公司战略发展机器视觉产业。 车载光学与视觉感知系统正成为决定汽车智能化水平的核心要素。作为深耕光学光电领域的高科技制造企业,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引擎,以系统化制造能力为基石,围绕车载镜头、影像模组、抬头显示(HUD)、智能照明等核心赛道持续攻坚,在2025年实现了“车规级芯片封装认证,树立行业可靠性标杆”和“PGU技术量产落地,开辟车载显示新赛道”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技术突破与产业化成果。 2、触控显示产业 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产品质量优势与快速响应能力,继续与京东方、深天马、LGD等具有上游面板资源的大客户保持深度合作。报告期内,公司稳健发展触控显示产业,以客户为中心,以利润为导向,持续优化客户结构、产品结构及成本管控。消费类向品牌客户转型见成效,可改善毛利率;中大尺寸IT类高端显示器产品线建立,多个项目实现量产,丰富了公司产品结构;车载显示产品继续发力,品牌客户稳定量产的同时,加大Tier1客户拓展;印度公司生产力复苏,布局开发现地客户;降本增效措施全方位推进实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持续技术创新,年度内申报发明专利20余项,为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三)经营模式 公司构建“市场驱动、柔性响应”的全链条经营体系,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贯通核心业务流程。生产端采用订单牵引模式,通过跨部门协同机制动态整合技术研发、产能规划与供应链资源,基于市场需求波动灵活调整生产方案,实现从订单接收到产品交付的精准管控。研发方面,通过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强化前瞻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导入,构建了规范、标准、高效、持续的研发体系,保持技术领先地位。 在价值链协同方面,前端与战略客户建立深度绑定关系,通过全周期服务体系实现需求对接与定制化开发;后端推行供应商分级管理体系,依托质量与成本双维评估筛选优质合作伙伴,形成覆盖采购、生产到交付的闭环质控网络,确保资源高效配置与运营韧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在对公司主体概况、经营状况、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联创转债”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5】0375号),跟踪评级结果: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联创转债”信用等级为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发行了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简称:25联创电子SCP001(科创债),代码:012582120),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发行利率2.8%,起息日为2025年8月29日,兑付日为2026年2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公司已按期完成了上述债券的兑付工作,共支付本息合计人民币30,418,849.32元。本期融资券的兑付情况详见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2.公司于2024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增资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并已同日签署《关于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鉴于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引入投资者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创岭岳”)对全资子公司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智行”)进行增资扩股。融创岭岳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合肥智行10,000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合肥智行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3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不变,融创岭岳占增资完成后合肥智行注册资本的33.3333%;合肥智行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放弃对此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增资认缴出资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增资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2025年8月22日,公司与融创岭岳签署了《关于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本协议”),经协商,公司将回购融创岭岳所持有的33.3333%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截至2025年9月1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回购并已收到合肥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合肥智行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3.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九名调整为十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四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6一019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10:00在公司三楼3-1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曾吉勇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有董事2人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饶立新、张启灿、王金本、陈美玲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四名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饶立新、张启灿、王金本、陈美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其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3、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实现现金分红的条件,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5、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7、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实际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所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不超过124.00亿元。申请的授信及融资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其他金融业务等综合授信业务。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授信及融资期限:流动资金授信及融资自各融资单位与银行签署合同之日起3年内有效,项目贷款授信及融资自各融资单位与银行签署合同之日起8年内有效,融资租赁授信及其他金融机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签署合同之日起5年内有效。 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曾吉勇先生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分配确认,并由各融资单位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负责与银行签署相关授信和融资文件。 8、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并顺利开展 2026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合理的基础上与其商谈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及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预计发生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6,0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5,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951,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下属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10、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500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本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1、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6一023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正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11,339,141.7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8,493,344.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1,126,797.34元,加员工股权激励影响35,964.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80,923,319.16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5,870,424.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1,310,695.60元,加员工股权激励影响35,964.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476,234.84元。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未达到法律、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情况及其原因 1、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未分配利润、当期业绩等因素确定分红频次,并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 《公司章程》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规定:“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实现现金分红的条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2026年经营及资金需求计划、现金流状况等,提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实现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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