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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9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50,089,7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从事由AI驱动设计、微纳光刻实现跨尺度制造的超材料革命性技术企业。公司为尖端装备提供航电系统、电磁调制、力学结构一体化的设计与制造,交付超材料功能结构件产品。 (二)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核心产品是超材料功能结构件,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低空、远程制导、水面、水下装备。通过超材料技术,将航电系统、电磁调制能力以光刻等方式融入力学结构内部,使装备具备调制电磁波的能力。超材料功能结构件是“盾”更是“矛”,能够大幅度提升装备的电子对抗、电磁调制、组网、轻量化、维护效率、结构寿命、环境适应性等关键指标,实现颠覆性的结构功能一体化。 公司的主要中间产品有先进高分子材料、功能预浸料、柔性超材料载体、复合材料结构件、超材料蜂窝芯材等。 公司为客户提供先进装备的设计、研制服务。 公司自主设计、研制多型低可探测远程自组网“超蜂群”无人机。 公司为航天、智能汽车、低空飞行器、通信、航空等领域客户提供先进的综合电磁性能检测服务,测试中心具备国家CNAS扩项资质,出具权威报告。 公司可向通用场景提供超材料及其中间产品相关的系统级解决方案,在一些领域已有技术储备和业务布局。 (三)经营模式 公司是我国唯一实现超材料大规模量产应用的企业,打造了1总部+5基地+7大能力平台+8大专业公司的超材料全产业链。公司核心业务的客户群稳定、业务模式成熟,根据最终客户的批产需求以销定产,采用直销模式,通过技术优势获得市场,业务具备可持续性。公司在保障核心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以审慎稳健的长期策略,开拓优质的增量业务和通用领域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与某客户签订了合计71,408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与另一家客户签订了合计6,603.7096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光启尖端累计与两家客户签订了合计78,011.7096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上述合同与公司以往披露的合同无关,属于2025年新增的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报告期内,根据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的《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2024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新一轮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项目拟资助计划公示的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被认定企业后续将进一步获得财政支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3、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测试中心顺利通过国家CNAS扩项资质认定。认可检测能力范围进一步覆盖到复合材料、环境试验、几何检测、电磁特性试验、无损检测、热学检测、涂料能力。同时,超材料检测中心还获得了CNAS实验室所认可的计量检测能力,包括力学和热学两大类检测对象共计12项校准规程或规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测试中心通过国家CNAS扩项资质认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4、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与某客户签订了合计101,735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与另四家客户签订了合计26,045.38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光启尖端累计与五家客户签订了合计127,780.38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相关产品将于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交付。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5、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与某客户签订了合计27,228.0039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与另一家客户签订了合计24,416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光启尖端累计与两家客户签订了合计51,644.0039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相关产品将于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交付。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6、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与某客户签订了合计21,468.4534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7、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与某客户签订了合计66,300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与另两家客户签订了合计3,298.76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光启尖端累计与三家客户签订了合计69,598.76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相关产品预计将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交付。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7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栾琳女士代表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做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原独立董事周小楠女士,独立董事蓝晏翔先生、彭剑锋先生、赵琰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6,946,947.2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257,332.6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分配利润为2,325,892,018.48元,母公司报表中可分配利润为259,776,368.48元。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较为充裕,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6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5、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6、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7、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发表了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5年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8、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8家子公司向相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相关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以上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9、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0、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若鹏先生、栾琳女士、季春霖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1、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匹配公司业务结构的调整,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2、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3、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中删除了“监事会”、“监事”相关描述,并废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治理架构已发生变更。 为确保内控制度与现行治理架构保持一致,避免因条款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内控缺陷认定偏差,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14、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全体参会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参会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7、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马千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马千里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马千里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6581658 传真号码:0755-86329077 电子邮箱:ir@kc-t.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8、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决议》; 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8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6,946,947.2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257,332.6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分配利润为2,325,892,018.48元,母公司报表中可分配利润为259,776,368.48元。 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和合理诉求,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如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54,587,862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4,498,103股后的股本总额2,150,089,759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75,253,141.57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76,089,216.6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势头良好,为保障主营业务的稳定运营和第二增长曲线未来可能的资金需求,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以支持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战略目标、经营计划等多重因素后制定,有助于保持公司财务稳健性和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实现对股东持续稳定的回报。 2、留存未分配利润用途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及时抓住发展机遇、落实公司现有批产业务、新型装备可能的批产任务及流动资金等需求,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的便利 公司将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对现金分红相关方案进行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通过拓展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等方式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光启技术”)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光启技术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690.0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3元,共计募集资金 689,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4,4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汇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23.6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83,776.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8号)。 202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7,503.62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898.9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68,616.14万元,其中20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9,602.51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4,762.69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22日、2018年12月1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连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7 年4月13日、2017年7月1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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