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回购账户持有公司股票44,463,992股,持股比例为1.22%,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2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9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3.44亿元,主要系本期确认了应退还的IEEPA税金影响,致利润大幅增加。 根据美国最高法院于 2026 年 2 月 20 日作出的终审裁决,认定美国政府此前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的部分对等关税不具备合法授权,相关关税措施自始无效。随后,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裁定相关已征收关税应依法予以返还。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已发布正式公告,并自 2026 年 4 月起启动专项退款程序。公司(或公司相关进口主体)在上述裁定适用范围内,已依法形成可主张的关税退税权益。 此外,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大型储能出货量2.6GWh,较去年同比增长206%,已成为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亮点,对公司基本面形成积极支撑。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Xiaohua Qu(瞿晓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乃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郐国锋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Xiaohua Qu(瞿晓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乃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郐国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Xiaohua Qu(瞿晓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乃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郐国锋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