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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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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6-03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421人,代表股份数1,028,855,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59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2人,代表股份数997,242,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08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419人,代表股份数31,613,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7%。
  (2)公司9名董事、2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
  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继红、赵怀亮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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