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6-023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春兴路50号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钱新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董事会秘书樊理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且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雪琦、乔静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代表的股份数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6-024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4月9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1、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2、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有1名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经公司核查及核查对象本人确认,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基于自身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