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关于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快速取出服务调整的公告 |
|
|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6年04月29日(含)起,对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快速取出服务全体投资者总额度由60,000.00万元调整为80,000.00万元。自2026年05月08日(含)起,对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快速取出服务全体投资者总额度调整为60,000.00万元,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快速取出非法定义务,快取有条件,单日有限额,依约可暂停,具体规则请详阅《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快速取出服务协议》。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每日分配的收益将根据市场状况上下波动,在极端情况下可能为负值,存在亏损的可能性,基金份额亦不等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对基金进行估值,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本基金可能会给投资者证券交易、取款等带来习惯改变。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8日 关于鹏华中证港股通信息技术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鹏华中证港股通信息技术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港股通信息技术ETF鹏华”)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04月28日起,本公司新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港股通信息技术ETF鹏华(代码:159185)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4月28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1.243元人民币;本次分配金额为74,580,000.00元,占前述可供分配金额的97.80%。截止基准日本基金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2、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4月30日)暂停转托管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一一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暂停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起恢复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5)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在合并净利润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整后的金额,可包括合并净利润和超出合并净利润的其他返还。 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年度可供分配金额过程中,将合并净利润调整为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以下项目的调整:本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购买基础设施项目的支出、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未来合理的相关支出预留、期初现金余额等。 经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5年1月1日至收益分配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240,660,808.47元,2025年度累计分红金额(含已分红及本次拟分红金额)预计为238,979,903.04元,年度累计分红比例约为99.30%。扣减本基金2025年前两次实际已金额分红164,399,903.04元,截至基准日剩余可供分配金额为76,260,905.43元,本次拟分红金额为74,580,000.00元,本次分红比例约为97.80%,每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243元人民币。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533; 0755-82353668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8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