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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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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2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敬请投资者防范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2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公司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的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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