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何培富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王金成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均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华子、李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