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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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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6-02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拟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2026年3月26日)的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68万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4月24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68万股,减持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的整数倍且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计划实施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股份来源。减持股份属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在泸天化集团及其成员企业整体重组期间债转股取得的股份。
  (三)减持价格区间。最高成交价5.43元/股,最低成交价5.05元/股。
  (四)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百分比合计差异因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所致)
  二、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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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截至2026年4月24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实施完毕。
  (四)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股份减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
  (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交易所规则,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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