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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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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5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范围内。本次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资产池、分期付款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1月25日、2025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英新能源”)向公司提出开立保函申请,公司为宏英新能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开具质量保函1份,保函编号:CG-202506-051,金额为人民币1,98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CUG6PC7L
  4、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盛龙路951号10幢7层701室
  5、法定代表人:石艾灵
  6、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3年8月10日
  8、营业期限:2023年8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1、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12、经查询,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质量保函的主要内容
  1、相关方:
  (1)申请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受益人:土默特右旗协鑫储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保函金额:人民币1,980万元。
  3、保函期限: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2027年6月23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详见附表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580万元(含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代开保函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6494%。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质量保函》。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附表1:
  ■
  注1:本次担保发生后担保余额是假设按照本次签署的担保合同中的最高额度进行担保测算,实际担保余额按照担保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为准。可用担保额度系经审议的担保额度减去本次担保发生后的余额。
  注2: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意见一致,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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