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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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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刘杰先生、杨晗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杨晗鹏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合计减持将不超过22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016%,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注:公司“当前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 218,666,131 股,即目前总股本219,493,931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827,800 股,下同。)
  近日公司收到刘杰先生、杨晗鹏先生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止2025年6月24日,刘杰先生、杨晗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21,97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015%。自此,两人均已减持完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合计数与各项之和的百分比如有出入,可能是由于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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