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京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1,229,393股,即不超过所占公司总股本的3%。上述减持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实施期间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止。 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钱京先生持股比例由20.32%降至19.99%。 截至目前,上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京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总股本是708,320,154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上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2、截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总股本是708,320,154股。 二、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 ■ 注:1、上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2、截至2025年6月27日,公司总股本是708,320,154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存在违反其相关承诺的情况,承诺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四、备查文件 1、钱京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持股变动明细表。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