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19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编号:临2025-028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6月27日以通信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韩海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新材料”)向青岛银行、日照银行和威海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4.9亿元项目贷款,借款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不超过5年,票面利率年化不高于5%(含),需抵押亚星新材料所有的PVDC项目土地使用权、生产设备及在建工程,且公司为亚星新材料上述业务提供信用担保。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亚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5-030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1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 321 号亚星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4日 至2025年7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5年7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人:苏鑫 3、联系电话:(0536)8591866 4、传 真:(0536)8663853 5、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 6、邮政编码:261031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亚星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02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生产经营以及PVDC等新项目的顺利投运,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新材料”)拟向青岛银行、日照银行和威海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4.9亿元项目贷款,其中青岛银行2.5亿元、日照银行1.5亿元、威海银行0.9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票面利率年化不高于5%(含),实际融资金额和成本以合同约定为准。需抵押亚星新材料所有的PVDC项目土地使用权、生产设备及在建工程,且公司为亚星新材料上述业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无反担保措施。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注:公司占股比例为各战略投资者首期出资后占比(工商信息正在变更中),待二期投资款到位后公司占比将降为76.08%,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发布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公告》(编号临2025-02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亚星新材料向青岛银行、日照银行和威海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项目贷款,其中青岛银行2.5亿元、日照银行1.5亿元、威海银行0.9亿元,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票面利率年化不高于5%(含)。公司为亚星新材料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亚星新材料的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亚星新材料生产经营以及PVDC等新项目的顺利投运。亚星新材料本次融资授信由公司提供担保,亚星新材料其他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主要原因为亚星新材料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运营管理,公司对亚星新材料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公司为亚星新材料本次融资授信提供足额担保,因此亚星新材料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亚星新材料经营情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认为公司向子公司亚星新材料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补充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拓宽其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本次贷款业务有利于满足亚星新材料PVDC等新项目资金需求。目前亚星新材料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对公司当期利润及未来损益无重大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37,692.65万元(不含本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9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