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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43 |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执行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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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补偿承诺基本情况 2019年3月11日,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体投集团”)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签署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2.10 条约定(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承诺”):在成都体投集团及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天府文旅”)董事会对现有业务充分授权的前提下,莱茵达集团确保天府文旅现有业务2019年、2020 年均不亏损,若预计有亏损,莱茵达集团将亏损额补足给天府文旅。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2019年6月5日,成都体投集团与莱茵达集团完成了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成都体投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变更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280001号),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29,472.16元,2019年未触发莱茵达集团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2800002号),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719,970.83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2021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9年年度报告(更新后)》《2020年年度报告》。 根据2020年审计报告显示天府文旅2020年度已实际发生亏损,在协议双方无法就此事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成都体投集团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第7.2条之约定依法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贸仲”)提出仲裁申请。2022年7月13日,该仲裁案件在国际贸仲开庭审理 。 2023年4月10日,公司收到成都体投集团《关于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仲裁案件裁决结果的告知函》(成体投函〔2023〕4号),函告公司,成都体投集团已收到国际贸仲《裁决书》(〔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45号),本案已审理终结,国际贸仲已根据申请人成都体投集团和被申请人莱茵达集团提交的书面意见、证据材料和庭审情况,经合议作出裁决:被申请人莱茵达集团向上市公司支付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人民币50,203,979.58元,被申请人莱茵达集团应于《裁决书》作出之日起10日内支付完毕。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莱茵达集团在规定时效内未履行国际贸仲《裁决书》(〔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45号)确认的支付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成都体投集团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023年9月,公司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莱茵达集团的强制执行款人民币26,194,996.70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执行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4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莱茵达集团支付的人民币150万元业绩补偿款。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执行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2025年5月23日,公司收到成都体投集团函件,函告其申请查封的莱茵达集团名下杭州市西湖区浙商财富中心其中3幢1201室、1202室、1203室、1205室、1206室、1207室房产已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将于2025年6月9日10时至2025年6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执行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进展情况 2025年7月9日,公司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转入的执行款人民币26,523,667.50元(其中含莱茵达集团应付成都体投集团的评估费及利息合计55,393.18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业绩补偿款共计人民币54,163,271.02元(含业绩补偿款本金及延期支付利息),莱茵达集团已履行完毕国际贸仲《裁决书》(〔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45号)的支付义务。 同日,成都体投集团收到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下发的《结案通知书》((2023)浙0106执2589号),通知关于成都体投集团与莱茵达集团商事仲裁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三、备查文件 (一)《结案通知书》((2023)浙0106执2589号)。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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