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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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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498 公司简称:烽火通信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1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武汉烽火科技园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军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及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642名激励对象中56人因个人原因已主动辞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除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对象外,其余1586名激励对象中的1569人考核分数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16人考核分数达到80分(含80分)不满90分;1人考核分数达到60分(含60分)不满80分。
  曾军、蓝海两名董事属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56名已离职对象已获授且未解锁的59.36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17名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确认其第三期不可解锁部分合计3.9474万股限制性股票;此次共计回购注销63.3114万股限制性股票。
  曾军、蓝海两名董事属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肖希、胡泊、蓝海按规定予以回避。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3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56人因个人原因已辞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56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59.364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中的17人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中确认第三期不可解锁部分合计3.9474万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此次共计回购注销63.3114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1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上述相关公告于2021年7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2、2021年10月,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536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公告于2021年10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3、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31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网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截至公示期结束,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拟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11月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11月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通过《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上述相关公告于2021年11月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5、2021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相关公告于2021年11月1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2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此,公司实际向1,77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628.30万股,登记手续于2021年12月13日办理完成。前述相关公告于2021年12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6、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43人因个人原因已辞职,1人已身故,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44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26.4万股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完成注销工作。
  7、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中的37人因个人原因已辞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37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03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中的19人因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一期不可解锁部分合计4.3692万股,已由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完成注销。
  8、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1,69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进行第一次解锁,其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17,772,678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 11 月17日上市流通。
  9、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49名已离职,1名已身故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解锁的92.929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28名因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确认其第二期不可解锁部分合计9.8208万股限制性股票;此次共计回购注销102.749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已于2024年10月28日办理完毕上述股份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1,64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进行第二次解锁,其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17,260,452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 11 月19日上市流通。
  11、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5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解锁的59.36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17名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确认其第三期不可解锁部分合计3.9474万股限制性股票;此次共计回购注销63.311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下统称“本次回购注销”)
  二、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及调整依据
  (一)回购依据
  1、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的56人已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辞职时,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有权按照激励对象授予价格和当时市场价的孰低值回购。
  由公司按照上述原因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59.364万股。
  2、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锁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除已离职的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对象外,其余1586名激励对象中的1569人考核分数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16人考核分数达到80分(含80分)不满90分;1人考核分数达到60分(含60分)不满80分。
  依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由于上述业绩考核原因,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和当时市场价格的孰低值予以回购注销。上述17人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原因已确认第三个解锁期不可解锁的股份合计3.9474万股,需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其剩余股份及考核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156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锁尚需锁定期满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其是否达到解锁条件。
  综上,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合计股份数为63.3114万股。
  (二) 回购数量
  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合计63.3114万股限制性股票无需调整。
  (三) 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实施派息、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本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故此,对于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74元/股。
  三、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中的56人因个人原因已辞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59.364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的17人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中确认第三期不可解锁部分合计3.9474万股;此次共计回购注销63.3114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计算结果准确,公司董事曾军先生、蓝海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激励对象2024年业绩考核结果审核的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642激励对象资格及其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确认其中56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除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对象外,其余1586名激励对象中的1569人考核分数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16人考核分数达到80分(含80分)不满90分;1人考核分数达到60分(含60分)不满80分。
  五、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
  六、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注销条件;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
  (2)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必要的批准及授权,并履行了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法定程序外,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024年业绩考核结果审核的意见;
  4、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2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武汉烽火科技园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监事会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也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中56人已辞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59.364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的17人因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中确认第三期不可解锁部分合计3.9474万股;此次共计回购注销63.3114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4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已经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根据相关决议,本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共63.3114万股。回购完毕后5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63.3114万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5年8月23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处
  2、申报时间:2025年8月23日至 2025年10月6日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3、联系电话:027-87693885
  4、传真号码:027-87691704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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