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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983 公司简称:丸美生物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详见下表: ■ 眼部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系本期售价较高的眼霜产品升级销售占比提升以及售价较低的眼膜产品销售占比下降所致。 美容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系本期优化了营销策略,减少了低价引流品所致。 (二)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添加剂、水溶保湿剂、液体油脂、乳化剂、表面活性剂、包装物等。 1、添加剂 2025年第二季度添加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58.91元/公斤,降幅21%,主要是公司加大了规模化采购力度,部分原料也进行了优质国货原料替代,从而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 2、 水溶保湿剂 2025年第二季度水溶保湿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0.58元/公斤,降幅2%,主要是丙二醇、丁二醇等原料价格下降。 3、 液体油脂 2025年第二季度液体油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72元/公斤,降幅2%,主要是部分植物提取油脂原料价格下降。 4、 乳化剂 2025年第二季度乳化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6.35元/公斤,降幅3%,主要是公司通过优化采购策略控制了采购成本。 5、表面活性剂 2025年第二季度表面活性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0.15元/公斤,降幅1%,主要是公司通过规模化采购等方式控制了采购成本。 6、包装物 2025年第二季度,包装物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7%,其中玻瓶类包装物下降10%,软管类包装物下降15%,盖子类包装物上涨9%,纸盒中的定型盒类包装物下降24%,彩妆塑瓶类包装物下降5%,主要是公司通过规模化采购等方式控制了采购成本。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现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丸美生物”)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17号文《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4,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4元,共募集资金842,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138,021.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0,001,978.42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余额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本表中募集资金净额790,002,000.00元与上文中募集资金净额790,001,978.42的差异21.58元系转账过程中的尾差所致。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35,181,303.64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90,606,128.31元,减除现金管理专户余额75,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剩余270,426,824.67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9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270,426,824.67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件“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获得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详见公司2024年8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公告内容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7,500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明细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主体厂房建设已经完成,尚未进行项目生产线建设。公司正在根据市场情况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后续的产能及项目建设安排。为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避免空置浪费,公司暂时将空置厂房用于仓储物流,部分用于出租等安排。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注2:信息网络平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ERP管理系统建设,不单独测算投资效益。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2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丸美生物”)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丸美生物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5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4,21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13.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0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22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禾美实业有限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3,518.1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5,482.07万元(不含现金管理专户金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单位:万元 ■ 注:1、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已于2023年结项,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及本决议有效期内,该20,000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投资产品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25年8 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人对丸美生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上网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怀庆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拟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上述议案5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9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青梅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从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及股东当期合理回报,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3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信心,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制定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17,786,571.3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250,000.00元(含税),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9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及股东当期合理回报,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在制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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