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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2025-035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赤兵先生主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5-036)《万东医疗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5-037)《万东医疗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038)《万东医疗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2025-037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22日 ● 授予数量: 120万份 ● 行权价格:15.05元/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8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120万份,行权价格为15.05元/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披露了《万东医疗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万东医疗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万东医疗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披露了《万东医疗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 2、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8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5-015)。 3、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公司披露了《万东医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万东医疗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4、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以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披露了《万东医疗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万东医疗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万东医疗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万东医疗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5)。 5、2025年5月30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公司披露了《万东医疗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8)。 6、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前述议案、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1、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22日 3、预留授予数量:120万份 4、行权价格:15.05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 个月。 (2)等待期、行权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 ■ 因公司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共3个会计年度,在各考核年度达成研发投入率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的情况下,以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S2024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进行考核。 首次及预留授予(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之营业收入; 2、计算营业收入及研发投入率指标时,若公司发生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行为,则应剔除相关行为产生的影响; 3、在研发投入率达标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的前提下,按照营业收入达成情况计算可行权比例。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除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外,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认行权比例。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S、A、B、C、D五个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情况如下: ■ 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可行权额度×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Z×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应当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行权期。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预留授予人数为14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名单核实情况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出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2025年8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12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05元/份。 六、本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按照下列会计处理方法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成本进行计量和核算: 1、授予日会计处理:公司在授予日不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2、等待期会计处理: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 3、可行权日之后会计处理: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4、行权日会计处理: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一资本溢价”。 (二)股票期权的价值估计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25年8月22日用该模型对拟预留授予的120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预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8.05元/股;(2025年8月22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9.7890%、16.8397%、15.7382%(上证指数最近1年、2年、3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3848%、1.4373%、1.5112%(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0.87%(采用公司最近1年的股息率) (三)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预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经初步预计,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期间的经营业绩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与此同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的期权数量以及授予价格等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万东医疗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8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含)-6,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5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若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共同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的,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后续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在回购股份完成后三年内未能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使用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5元/股(含)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无变动。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54.7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7.68亿元。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分别占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10%、1.26%。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的,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询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如果后续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若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2025-036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4 号),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2,244,85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71元,募集资金总额2,062,132,157.8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845,933.5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46,286,224.3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9日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26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五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分别于2022年3月15日、2022年3月15日、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14日、2022年3月1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注: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元桥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未超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理财收益总计为63.75万元,已到期理财产品均已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5-039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02日 (星期二)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8月26日 (星期二) 至09月01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dm_ir@wandong.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3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9月02日 (星期二) 15:00-16: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02日 (星期二)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裁宋金松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井晓权先生,独立董事孙岩女士,董事会秘书欧云彬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9月02日 (星期二)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8月26日 (星期二) 至09月01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dm_ir@wandong.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公司投资者关系 电话:010-84569688 邮箱:wdm_ir@wandon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公司代码:600055 公司简称:万东医疗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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