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泸定路276弄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3、议案4、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桂昌厚先生为本次股东会议案5的利益相关方,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638,000股,已对议案5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杨海峰、韩朔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