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6-034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7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通知的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平卫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事王平卫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平卫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宋顺林先生、独立董事何燎原先生和非独立董事欧学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宋顺林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选举独立董事张达先生、独立董事宋顺林先生和非独立董事王平卫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张达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选举独立董事何燎原先生、独立董事张达先生和非独立董事王平卫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何燎原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选举非独立董事王平卫先生、非独立董事欧学钢先生和独立董事何燎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平卫先生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平卫先生为公司总裁,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平卫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津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张津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一业务办理第一部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及《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津伟先生简历见附件。 张津伟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锐中心39层。 联系电话:010-82002738。 传真号码:010-56873968。 电子邮箱:zkzytf@sinomine.com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津伟先生、姜延龙先生、王治伟先生、曾向阳先生、谢添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姜延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聘任财务总监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曹方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曹方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第一部分:1.2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曹方义先生简历见附件。 曹方义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锐中心39层。 联系电话:010-82002738。 传真号码:010-56873968。 电子邮箱:zkzytf@sinomine.com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晓刚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张晓刚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工程研究院更名为技术管理部,新增设工程管理部、中南部非洲运营管理中心和矿业技术研发中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后的人事任命和内部流程调整等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业务经营所需资金周转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临时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等级为PR1、PR2的,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短期人民币/外币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包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购买理财产品的人民币200,000.00万元额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附件: 简历 1. 王平卫,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法定代表人,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王平卫先生是本公司的7个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895.1320万股股份。王平卫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平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欧学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长沙中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北京金地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盛合资源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中矿资源(天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明联达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北京新材耀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欧学钢先生是本公司的7个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42.3360万股股份。欧学钢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欧学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张达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副教授。现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金国际矿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达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张达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 何燎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香港冰源资本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北京光跃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合伙人,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燎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何燎原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何燎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 宋顺林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宋顺林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宋顺林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宋顺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 张津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总裁助理、总监、党总支部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津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67.7505万股股份。张津伟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津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 姜延龙,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博士在读,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澳洲注册会计师(CPA Australia)。曾任中国石油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财务主管、财务经理,本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姜延龙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21.0300万股股份。姜延龙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姜延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 王治伟,男,中国国籍,持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90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本公司投资部经理,中矿(香港)稀有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加拿大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矿卡通巴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中矿卡通巴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治伟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裁王平卫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王治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治伟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治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 曾向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机械工程师。曾任中国有色集团下属的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加拿大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矿特种流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兼国际贸易部总监。曾向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曾向阳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曾向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 谢添,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铁资源集团下属的MKM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宜春时代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兼运营管理部总监。谢添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谢添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谢添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 曹方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资产评估师资格。曾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副总裁,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董事。现任职于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曹方义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曹方义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曹方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 张晓刚,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本公司审计部经理、运营管理部高级经理、职工监事。现任本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总监。张晓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张晓刚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晓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6-036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在不影响业务经营资金周转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临时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风险等级为 PR1、PR2 的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人民币及外币理财产品,如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货币市场基金等产品。 2. 公司购买人民币及外币理财产品总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投资理财的自有资金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包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购买理财产品的人民币200,000.00万元额度。 3.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都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波动,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且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周转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以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本次董事会授权购买人民币及外币理财产品合计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投资理财的自有资金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包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购买理财产品的人民币200,000.00万元额度。 3.投资方式:为了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在以上额度内只能用于购买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风险等级为PR1、PR2的由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如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货币市场基金等产品。 4.投资期限:投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人民币及外币理财产品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台账和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监察部将定期进行审计核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正常周转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并能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6-035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平卫先生为公司总裁,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聘任张津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张津伟先生、王治伟先生、曾向阳先生、谢添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姜延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曹方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七位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平卫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是基于其专业能力与管理经验的需要,该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履行相应程序。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控体系,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权责清晰、有效制衡。该项安排具有合理性以及能够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董事会秘书张津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所必须的专业能力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第一部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及《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曹方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第一部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附件: 简历 1. 王平卫,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法定代表人,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王平卫先生是本公司的7个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895.1320万股股份。王平卫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平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张津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总裁助理、总监、党总支部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津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67.7505万股股份。张津伟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津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姜延龙,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博士在读,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澳洲注册会计师(CPA Australia)。曾任中国石油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财务主管、财务经理,本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姜延龙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21.0300万股股份。姜延龙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姜延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 王治伟,男,中国国籍,持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90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本公司投资部经理,中矿(香港)稀有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加拿大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矿卡通巴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中矿卡通巴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治伟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裁王平卫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王治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治伟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治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 曾向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机械工程师。曾任中国有色集团下属的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加拿大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矿特种流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兼国际贸易部总监。曾向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曾向阳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曾向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 谢添,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铁资源集团下属的MKM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宜春时代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兼运营管理部总监。谢添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谢添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谢添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 曹方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资产评估师资格。曾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副总裁,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董事。现任职于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曹方义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曹方义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曹方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